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3990270 上传时间:2018-02-1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及加分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3 年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例【推荐范围】(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 2013 年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国防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武汉理工大学后备军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一)2013 年推免生分为“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个类型,分别按学院计划和学校单列计划两种方式进行推荐,具体类别如下:A 类:学术型推免生(学院计划)C 类:学术型推免生(学校单列计划)D 类:专业学位推免生(学院计划)

2、E 类;专业学位推免生(学校单列计划)(二)2013 年继续推荐“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简称“ 研究生支教团”)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推荐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等见校团委文件。【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二)具体条件1、申请 A 类学术型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

3、应符合以下条件:综合测评为班级前 5 名或者专业前 20%,德育为优秀; 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 80 分以上,智育为班级前 5 名或者专业前 20%,无不及格课程;CET-4 成绩在 425 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 TEM4 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对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所在专业提出外语水平要求。2、申请 C 类学术型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一般指: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

4、文(或在学校认定的 A 类或 B 类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奖励。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 75 分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CET-4 成绩在 425 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 TEM4 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教授推荐书见附件 1) 。3、申请 D 类专业学位推免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综合测评为班级前 10 名或者专业前 40%,德育为优秀;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 75 分以上,

5、智育为班级前 10 名或者专业前 40%,无不及格课程;CET-4 成绩在 425 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 TEM4 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4、申请 E 类专业学位推免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一定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具有一定的学术专长一般指: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 A 类或 B 类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必修

6、课平均学分绩在 70 分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原则上 CET-4 成绩在 425 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 TEM4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 ;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推荐办法及程序】(1 ) 本人自愿申请,填写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和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申请“直博生”者,还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直博生申请表 。(二)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按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择优提出推荐人名单,并公示 3 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智育排名、综测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

7、、学院考核分、外语水平、推荐类别(A、C、D、E) 、是否外推等,对于 C 类及 E 类推免生,还需公示推荐教授名单)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附加分学院考核分1、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 采用五级制计算成绩的实践教学课程,计算时需要将五级制成绩换算为百分制,换算公式为:优秀 95 分,良好 85 分,中等 75 分,及格 65 分,不及格 50 分。学生第一次考核不合格、通过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其成绩按 60 分计。2、附加分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 2012 年 9 月 29 日,获

8、奖项目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3、学院考核分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出学院考核分(1-10 分) 。(三)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推荐名额及就读的专业、学校】(一)推荐名额1、 2013 年推免名额分为学术型推免名额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两部分,学术型推免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我校 2013 年推免生名额(不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共计 1167 个,

9、其中学术型推免生的名额为 693 个,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名额为 474 个。经学校研究决定,上述名额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学校单列计划的推免名额 300 个,其中学术型(C 类)推免名额240 个,专业学位(E 类)推免名额 60 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 (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型推免名额 10 个(仅用作校内名额) ,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个,交通学院 3 个,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 个。 其余的 443 个学术型推免名额、414 个专业学位推免名额按各学院 2013 年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分配到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2013 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3、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分别

10、按 A、C、D 、E 四种类型提出本院的候选人名单报送到教务处,其中 A 类按学院名额的 1:1.2 推荐,D 类按学院名额的 1:2 推荐,机电学院学术型名额 33 个。(二)就读的专业、学校1、推免生工作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学科交叉,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各学院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院推免生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外校或者本校其他学院)就读。凡有留校限额的学院,学术型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能高于附件中的限额,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暂不规定留校限额,鼓励学院向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原则上学校只向国家“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

11、构推荐免试研究生。2、学院对申请在外校(或者本校其他学院)就读的推免生与申请在院内就读的推免生统一排序,适用同样的推荐条件和考核标准。3、申请攻读外校(或者本校其它学院)的推免生,必须在学校推免生公示结束前取得外校(或者本校其它学院)的接收函。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接收函的学生,视为本人放弃,其推免生资格作废。【推荐时间安排】(一)2012 年 9 月 17 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二)2012 年 10 月 10 日前,各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三)2012 年 10 月 22 日前,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定,并在

12、教务处网站公示。(四)2012 年 10 月 29 日,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以下简称登记表 )以及免推校验码。(五)2012 年 10 月 31 日前,学生凭免推校验码网上报名,填写登记表 ,学院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有关材料,并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其它注意事项】(一)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所有推免生(被录取为外校直博生者除外) ,必须于 10 月 31 日前凭“免推校验码” 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网址 http:/,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22- 推荐免试”,报考点选择“ 武

13、汉理工大学” ) ,并于 11 月 1014 日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被录取为外校直博生的推免生,具体报名要求请咨询录取学校。(三)学生一旦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必须按时报到入学,不得放弃。(四)已获免试推荐的学生,在本科阶段的第 4 学年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五)已获免试推荐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项目说明及申请程序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 ) ,具体工作由校研究生院教学研究科负责。(六)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和以应届本科毕

14、业生身份进行毕业派遣。【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一、各类竞赛(一)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等(只计前 5 名)1、获全国一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10 分、9.5 分、9 分、8.5 分、8 分;2、获全国二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8 分、7.5 分、7 分、6.5 分、6 分;3、获全国三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6 分、5.5 分、5 分、4.5 分、4 分;4、获省一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5 分

15、、4.5 分、4 分、3.5 分、3 分;5、获省二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3 分、2.5 分、2.5 分、2 分、2 分;6、获省三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2 分、1.5 分、1.5 分、1 分、1 分。(二)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只计前 8 名) 、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只计前 7 名)等1、获全国特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15 分、14 分、13 分、12 分、11 分、10 分、9分、8 分;2、获全国一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10 分、9.5 分、9 分、8.5 分、8 分、7.5 分、7分、6.5 分;3、获全

16、国二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8 分、7.5 分、7 分、6.5 分、6 分、5.5 分、5分、4.5 分;4、获全国三等奖、省特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6 分、5.5 分、5 分、4.5 分、4 分、3.5 分、3 分、2.5 分;5、获省一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5 分、4.5 分、4 分、3.5 分、3 分、2.5 分、2 分、1. 5 分;6、获省二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3 分、2.5 分、2.5 分、2 分、2 分、1 分、1 分、0.5 分;7、获省三等奖者,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 2 分、1.5 分、1.5 分、1 分、1 分、0.5 分、0.5 分、0.25 分;(三)全国大学生英语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