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2017年资本交易项目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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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2017年资本交易项目检查工作总结税务稽查20*年资本交易项目检查主要政策归纳个人所得税(一)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个人所得税;(二)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股票。限售股转让。上市公司股东,如果是限售股转让,根据财税【20*】167号、财税【20*】70号文件规定,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于20*年1月1日以前,即使转让非限售股股权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出现了沸沸扬扬的“陈发树资金矿业避税“事件,在这种情况下财税【20*】167号文件规定自20*年1月1日开始,对大小非解禁转让以及其他限售股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专题:大小非解禁。大非的含义是大的非流通

2、股股东,小非的含义是小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占股权比例5%为限。ST广博控股的税务危机公关技巧。我国股票市场建立之初,采取了股权分臵的运作模式,即一部分股份为流通股,另一部分股份为非流通股,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这种模式越来越不利于股市健康发展,因此20*年国家开始股权分臵改革,目标是全流通,根据财税【20*】103号文件规定,为了支持股权分臵改革,在股权分臵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发生的股权转让,免印花税,流通股股东接受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后现金对价免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是部分公司股权分臵改革中支付了重组式对价,即:由非流通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赠送现金或者债务豁免,形成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第

3、 2 页,该项资本公积属于全体股东所有,此种方式称之为重组式对价。由于这种支付对价方式财税【20*】103号文件没有界定,因此成都市武侯区地税局要求对ST广博控股接受重组式对价按照接受捐赠征收企业所得税,ST广博不服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该项政策进行明确,最终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375号文件的形式明确重组式对价也不征收企业所得税,ST广博的危机公关技巧得到了完全的成功,而在此之前重组式对价已经征税的甘肃靖远煤电等公司也享受到了ST广博抗争的胜利果实。陈发树避税引发财税【20*】167号文件。根据财税字【1998】61号文件规定,我国二级市场转让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因此大小非解禁后,大小非股东为了少缴个人所得税,费尽心机。从紫金矿业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查到,紫金矿业股份公司成立时,与陈发树有关的3家公司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即新华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602.15万元,持有1729万股,占紫金矿业股份的18.2,是第二大股东。上杭县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000.83万元,持有665万股,占紫金矿业股份的7,是第4大股东。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46.35万元,持有163.69万股,占紫金矿业股份的1.72。从招股说明书看,紫金矿业成立之初陈发树个人并没有直接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随着紫金矿业谋划A股上市,陈发树等人也谋划直接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紫金矿

5、业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20*年2月5日,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每股面值0.1元的价格合计转让给陈发树35888.16万股紫金矿业股份,陈发树总计支付转第 3 页让款3588.82万元。于是,经过股份转让,紫金矿业股份就从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法人名下转移到陈发树个人名下。新华都工程以0.1元的面值无偿转让给陈发树3.5亿股紫金矿业,同样以0.1元的面值转让给柯希平2.6亿股,新华都工程没有赚到一分钱,明知紫金矿业上市必然产生大幅溢价收益,赚取超额利润,新华都工程为何如此慷慨转让给陈发树和柯希平一个巨大的馅饼呢?陈发树通过自己控制的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华

6、都工程51的股权;而柯希平是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家公司持有新华都工程49的股权。紫金矿业于20*年4月25日在A股上市,发行价为7.13元/股,陈发树等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原始股票的限售期为1年。至20*年4月27日,紫金矿业49.2亿股解禁在A股上市流通,当日最低的交易价格也高达9.18元/股。从今年4月至今,陈发树几次减持紫金矿业股份,总计套现已接近40亿元。而仅在4月7月,陈发树前后两次减持紫金矿业股份总计约2.94亿股,套现27.3亿元,而成本仅仅是2940万元,利润达27亿元。如果陈发树出售的2.94亿股股票没有转让到其名下,变为自然人股票,仍然通过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等转让,27亿元的利润需要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超过6.75亿元。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陈发树把法人股票转让为自然人股票后出售,不仅6亿多元企业所得税可以分文不缴,潜在的个人所得税也免去了。随着以上避税模式愈演愈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年12月31日发布财税第 4 页【20*】167号文件,对限售股开始征收20%个人所得税,对证券公司技术完备之前的股票,按早15%的所得征税,技术完备以后的股票则据实由证券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ETF避税与财税【20*】70号文件。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个人限售

8、股征税,大小非个人股东纷纷寻求新的避税方式。一是,在大小非解禁后,如果大盘低迷,投资者想继续持有以获利,但是当股票价格上升后却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采取的方式是赶快卖出,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买入的方法。二是,利用ETF避税。ETF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的一种,又称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投资者既可以向基金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那样在证券市场上按市场价格购买。但是向基金公司申购时只能通过该品种ETF基金所涉及的一揽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赎回时以持有基金份额换取一揽子股票。“财税【20*】167号文件只说售限售股获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并未说明用股票换基金,卖出基金

9、获利需要缴税,这就为那些持有限售成份股的个人大小非提供了一个避税通道。”以中国平安为例,持有中国平安的个人大小非可以通过购买上证50除平安外的其他49只股票,然后将包括中国平安在内的一揽子50只股票拿去申购上证50ETF基金,再将这些基金售出,其成本大约在千分之三左右,售出后获利部分则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沪深两市共计有9只ETF基金,其中沪市6只,深市3只,涉及的成份股数百只之多,而这些成份股中很多都涉及机构、个人大小非,合计持有市值超过1000亿元。依据上述模式,这些大小非都可以通过这种“借道”ETF的方式实现避税。这种避税方式又引起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注意,20*年11月10日,财

10、政第 5 页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70号文件),规定: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均属于纳税的范围。从而将ETF避税模式彻底堵死。“鹰潭模式”限售股自然人股东同国家税收政策的博弈还在继续,这一次出面助阵的是地方政府。由于限售股解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证券公司代扣代缴,而国家法律并没有限制必须在哪一个证券公司进行交易,因此各地财政部门盯上了这个所谓的“可流动财源”

11、,纷纷出台财政返还政策,以吸引限售股到本地解禁,其中比较出名的是所谓“鹰潭模式”,根据税法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个人所得税,60%要上缴中央财政,40%归地方财政。而江西省鹰潭市政府20*年7月出台的鼓励个人在鹰潭市辖区证券机构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奖励办法规定,如果个人限售股东愿意来本地营业部减持,政府可将限售股东减持个税的地方实得部分的80%作为奖励再返还给纳税人。纳税人如果愿意将奖励全部留在鹰潭投资臵业的话,还可按个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再奖励。其运作模式如下:第一步,办理销户手续,即大小非持有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深沪股东账户卡原件,到原开户证券营业部填写撤销指定交易申请表,办理股

12、票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手续;第二步,在鹰潭市辖区内证券营业部开设新的营业部资金账户及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统计数据显示,20*年8月份以后,江西鹰潭市证券营业部突然崛起,从20*年初至20*年11月24日,该营业部共计发生138笔大宗交易减持,第 6 页涉及总成交金额超过34亿元,分属国盛证券鹰潭胜利西路营业部和国泰君安证券鹰潭环城西路营业部。上述事实被媒体披露后,“鹰潭模式”声名鹊起,并迅速在江西省内被效法,萍乡、新余、景德镇、吉州等地区也开始对限售股转让实行优惠政策。此外,现篇二:地税局稽查局20*年工作总结。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二一*年工作总结20*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20*年工作要点

13、的总体部署,以深入开展“现代化分局建设”为契机,圆满地完成了年内的各项工作计划。现将我局20*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年内工作目标20*年,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工作要点及上级各部门关于税务稽查工作的要求,明确了本年总体目标,即:围绕地税中心任务,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规范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工作,推进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税务稽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二、以现代化分局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稽查各项工作开展(一)严厉打击各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发展环境和税收投资环境20*

14、年,我局根据上级部署共组织开展了对房地产业项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项目、资本交易项目、广告业项目的税收专项检查,同时查处三起举报案件以及一起上级交办案件。至年末,我局共查处案件24起(含三起举报案件和一起上级交办案件),已结案17起(含2户自查结案),共实现稽查总收入802万元(其中滞纳金23万元、罚款108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税收秩序、营造了公平发展的税收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第 7 页(二)创新稽查服务理念、完善稽查服务举措,构建和谐的内外稽查环境20*年我局将创新稽查服务理念,完善稽查服务举措作为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立足稽查岗位职责,对外服务好纳税人,对内服务好税收征管,着力

15、营造一个和谐的税务稽查环境。1、继续全面推行“阳光稽查”模式。根据省局“阳光稽查”模式要求,我局共组织开展了17户纳税户的自查自纠,通过纳税人自查补报形式入库收入120万元。2、认真落实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各项制度。我局一是认真实施稽查计划报备制度,对于年初制订的检查计划,按程序报地方各级政府备案;二是严格控制检查次数、规范检查程序;三是严格控制检查时间。即所有的稽查案件明确检查结案时间,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案的,追究主查人员责任。3、通过稽查回访、一对一服务以及三及书记大走访等活动,积极主动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和沟通。今年我局共走访纳税人12户次征求稽查意见和建议16条,均

16、已全部落实和反馈给纳税人。3、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20*年,我局通过稽查信息公开栏、政府新闻网、地税之窗等形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8条(项);公开的内容有稽查局的各项岗位工作职责、稽查工作流程、各项稽查服务制度以及涉税当事人在稽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等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以查促管作用,做好对内服务。20*年,我局通过税务稽查建议书方式向征管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57条(项),根据税务检查的发现的问题完成了农村合作银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如何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等理论调研文章两篇,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第 8 页(三)应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20*年,结合总局稽查工作规程对稽查局内部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重新进行了划分和明确,并设立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综合、检查、审理和执行五个内设机构,分别对应七个主要工作环节,较好的实现了稽查流程的专业化管理,推进了稽查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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