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 高级认证教材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收益分配

上传人:笛音 文档编号:33055493 上传时间:2018-02-13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2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 高级认证教材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收益分配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全国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 高级认证教材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收益分配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全国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 高级认证教材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收益分配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全国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 高级认证教材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收益分配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全国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 高级认证教材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收益分配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国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 高级认证教材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收益分配》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 财务总监财务经理 高级认证教材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收益分配(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收益分配学习目标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1掌握确定收益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2掌握股利理论;3掌握各种股利政策的基本原理、优缺点和适用范围;4掌握股利分配方案的确定;5熟悉股票分割的含义、目的与作用;6熟悉股票回购的含义、意义与负效应;7了解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8了解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程序。认证系列:高级职业经理 CEO 资格认证、人力资源总监、营销经理、财务总监、企业培训师、酒店经理、品质经理、生产经理、市场总监、营销策划师等学习认证系列。颁发双证:通用高级经理资格证书MBA 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含 2 年全套学籍档案)证书说明:证书全国通用、国际互认、电子注册

2、,是提干、求职、晋级、移民的有效依据学习期限:3 个月(允许工作经验丰富学员提前毕业) 收费标准:全部学费 元 学校网站: 报名电话:045188723232 咨询邮箱:颁证单位:中国经济管理大学 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培训网 美华管理人才学校职业经理 MBA 整套实战教程千本好书免费下载网址 第一节 收益分配概述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赚取收益,并将其在相关各方之间进行分配。企业的收益分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收益分配是指对企业的收入和收益总额进行分配的过程;狭义的收益分配则是指对企业净利润的分配。本章所指收益分配是指企业净利润的分配。一、收益分配概念1股利 所谓股利,是指公司依照法律或章程的规定,按

3、期以一定的数额和方式分配给股东的利润。股利可以区分为股息和红利,股息是股东定期从公司取得的固定比率的利润,红利是股息分配后仍有盈余而另按一定比例分配的利润。2股利分配政策企业的净利润主要有两个用途,或者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或者留在企业进行再投资。股利分配政策是以企业发展为目标,以股价稳定为核心,在平衡企业内外部相关利益的基础上,对于净利润在提取了各种公积金后如何分配而采取的基本态度和方针政策。股利分配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 5 个方面: (1)股利支付率的高低政策,即确定每股实际分配盈余与可分配盈余的比率的高低;(2)股利支付具体形式的选择,即确定合适的分红形式(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股票

4、股利);(3)股利支付率增长政策,即确定公司未来股利的增长速度,它将制约着某一时期股利支付率的高低; (4)选择股利发放策略,即采取剩余股利政策,还是固定股利政策,等等;(5)股利发放程序的策划,如股利发放频率、股利宣布日、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的确定等。二、收益分配的项目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收益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公积金。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两部分。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

5、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 (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需要指出的是,股利分配与收益分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收益分配是指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的分配,它有法定程序,首先弥补亏损,补亏后仍有剩余,则必须计提法定公积金,结余部分企业才具有相对的自由决策权,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计提任意公积金,送股或派现;而股利分配仅针对送股或派现而

6、言。前者的范畴明显大于后者。股利分配是收益分配的核心。三、收益分配的程序 收益分配的程序就是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企业章程,将利润总额划分为国家的所得税收入、分配给投资者利润和企业的留用利润等项目的步骤和顺序。按照我国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利润首先应按国家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增减有关收支项目,然后依法缴纳所得税。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税后利润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2计提

7、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其中,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基数是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它不一定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按照我国现行财务和税收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延续在五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超过五年仍不足弥补的亏损,就只能用税后利润抵补。3计提

8、任意公积金。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相关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另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程序见

9、图 5-1。图 5-1 利润分配程序图值得注意的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税后利润的分配程序有其特殊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支付优先股股利。优先股有比普通股高但比公司债券低的优先要求权。通常优先股的股利率、参与分配的具体标准等由有关的协议章程规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司的普通股股利的分配,要以付清当年的或积欠的优先股股利为条件。2提取任意公积金。3支付普通股股利。公司应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利润分配的顺序可以按其中的逻辑关系总结如下: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才能向股东分配股利

10、;在有优先股的公司,只有在支付优先股股利后,才能提取任意公积金,也才能支付普通股股利。利润分配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顺序依次进行,凡是上项内容未分配完成,不得进行以下内容的分配。四、股利支付程序股利支付程序的确定是股利政策的具体实施阶段。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一般较多,而且由于股权可以自由转让,股东人数经常变动,所以,股利发放前后有一定的过程。通常股份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宣布,必要时要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如我国就是这样规定的)。公司每年发放股利的次数,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国家可以各不相同。比如,我国的股份公司多为 1年发放一次股利,而美国公司则多为 1 季度发放一次

11、股利。股利发放有几个非常重要的日期:1股利宣布日。股份公司董事会根据定期发放股利的周期举行董事会会议,讨论并提出股利分配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宣布股利发放方案。宣布股利发放方案的那一天即为宣布日。在宣布日,股份公司应登记有关股利负债(应付股利)。利润总额 缴纳所得税 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向投资者分配利润规定年限内 超过规定年限 2股利登记日。即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由于工作和实施方面的原因,自公司宣布发放股利至公司实际将股利发出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此时间间隔内处在不停的交易

12、之中,公司股东会随股票交易而不断易人。为了明确股利的归属,公司确定有股权登记日,凡在股权登记日之前(含登记日当天)列于公司股东名单上的股东,都将获得此次发放的股利,而在这一天之后才列于公司股东名单上的股东,将得不到此次发放的股利,股利仍归原股东所有。3股利除息日。除息日又叫除权日。在除息日,股票的所有权和领取股息的权利分离,股利权利不再从属于股票,所以在这一天购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不能享有已宣布发放的股利。由于股票交易与过户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只有在登记日之前一段时间前购买股票的投资者,才可能在登记日之前列于公司股东名单之上,并享有当期股利的分配权。除息日与登记日间隔若干天,间隔期间一般 14

13、个交易日,在除息日之前(不含除息日)购买的股票可以得到将要发放的股利,在除息日当天及其后购买的股票则无权得到股利,又称为除息股。除息日对股票的价格有明显的影响。在除息日之前进行的股票交易,股票价格中含有将要发放的股利的价值,在除息日之后进行的股票交易,股票价格中不再包含股利收入,因此其价格应低于除息日之前的交易价格。4发放日。即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在这一天,公司用各种方式按规定支付股利,并冲销股利负债。【例 5-1】某上市公司于 207 年 4 月 10 日公布 206 年度的最后分红方案,其发布的公告如下:“207 年 4 月 9 日在北京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了 207 年 4 月 2 日

14、董事会关于每股分派 02 元的206 年股息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4 月 25 日,除息日是 4 月 26 日,股东可在 5 月 10 日至 25 日之间通过深圳交易所按交易方式领取股息。特此公告。 ”那么,该公司的股利支付程序如图 5-2 所示。4 月 10 日 4 月 25 日 4 月 26 日 5 月 25 日宣布日 登记日除息日 发放日 时间图 5-2 股利支付程序五、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一)从法律角度公司利润的分配由于涉及到股东、债权人、职工、社会等各个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因此为维护社会秩序,充分发挥公司这一经济组织的优越性,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各国公司法均对其分配原则和分配顺序

15、予以了严格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要求,决定了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必须从全局出发,照顾各方利益关系。这既是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也是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基本出发点。2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这一原则强调的是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的前提条件。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财产基础及其信用能力。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同股同权、同股权利不仅是公开发行股份时应遵循的原则,也是公司向

16、股东分配股利应遵守的原则之一。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二)从公司角度1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必须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相一致,即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满足理财目标的要求,是制定股利分配政策的前提条件和根本出发点,无论采取何种政策、方案,决策者都要预见它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在企业资金结构合理,经营规模适当,尚无更好投资机会时,则可派发现金股利。如果未来现金流入稳定,可采取较固定的股利政策;如果未来现金流入不稳定,则可采取较低水平的股利政策;否则,一旦削减股利,传递给投资者的信息则是企业未来盈余将较日前减少,导致企业股价下跌。2既要考虑股东的眼前利益,又要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原则。股利分配实际上是公司收益中股利和留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