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和医保药店光纤出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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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页 共 5 页*通信有限公司与*市医保定点药店通信合作协议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第 2 页 共 5 页甲方: 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彼此长期友好的关系,现就双方进一步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声明和保证1.1 甲方是国家基础电信运营商。1.2 甲方拥有丰富的电路资源,具备签署本协议所需要的相应权利。第二条 合作内容乙方是甲方重要客户之一,享有重要客户级别的网络维护时限及价格优惠, 现就乙方使用甲方电路达成如下协议:2.1、电路接入方式:为了保证乙方工作安全稳定的运行,甲方采用先进、高效、稳定的光 纤接入方式,速率 M。2.2、组网方

2、式:光纤直连。2.3、电路租费按照如下方式和标准收取:2.3.1、市内药店: 元/年;2.3.2、各镇药店: 元/年;2.4、根据乙方发展情况,甲方承诺乙方在协议期内新增电路也按照本协议规定标准执行。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 3 页 共 5 页3.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电路。3.2、甲方负责乙方使用甲方的电路的安装调测和维护工作。甲方视乙方为重要客户,保证乙方享有重要客户的服务时限和服务质量。3.3、乙方逾期不交纳电路使用费,甲方有权根据电信条例相关条款终止服务。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电路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维修工作。4.2、乙方承诺在同等

3、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提供的通信业务。4.3、乙方应在每年到期日提前 1 个月向甲方交纳全年的电路使用费。到期未交费甲方有权按停机处理。第五条 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5.1 甲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保证 乙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5.2 甲方向乙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 ,每天 24 小时受理乙方的故障申告,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乙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第六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第七条 保密双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 第 4 页 共

4、 5 页密责任。第八条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15 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服务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 通知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的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本

5、协议有效期 年,从签署之日起执行,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三方如对本协议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第十二条 产权归属组网过程中甲方投资网络接入设备产权归属甲方。第十三条 附则 第 5 页 共 5 页13.1 如遇国家调整有关资费标准,或双方主管部门下达有关政策文件,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商定收费方法。13.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3.3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13.4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一份。第十四条 乙方单位选取的资费标准属于本协议第 条,同意签署本协议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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