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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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导则(试行)目录1. 总则 .22. 施工规划 .23. 施工现场布置 .24. 环境保护 .45.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66. 节水与水源合理利用 .77. 节能与能源合理利用 .78.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81. 总则1.1. 为实现中新天津生态城 100%绿色建筑的目标,对生态城各项目绿色施工活动进行规范,特编制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导则 。1.2. 绿色施工是为满足生态城绿色建筑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的施工活动。1.3

2、. 参与生态城建设施工的单位要运用 ISO14000 和 ISO18000 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中,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2. 施工规划2.1. 施工单位要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单独成章,或根据需要单独编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2.2. 绿色施工方案要有明确的绿色施工技术指标,并满足生态城绿色施工强制性技术要求。保证完成技术指标的措施要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2.3. 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

3、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3. 施工现场布置3.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科学计算用地指标,并经过生态城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3.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原则3.2.1.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各区域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3.2.2. 施工现场

4、布置应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环境、市政资源条件(动力、交通等) ,减少临时设施的重复建设。3.2.3. 施工现场仓库、材料堆场、加工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3.2.4. 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与环境保持协调。施工现场外观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规定。3.2.5. 鼓励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实行物业化管理。施工单位可成立物业管理机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现场进行物业化管理。3.3. 施工围挡3.3.1.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3.3.2.

5、施工围挡高度 2.5 米,采用彩钢压型板,外观、颜色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标准。3.3.3. 施工单位负责围挡日常清洁及维护。对破损、变形的围挡应及时修复、更换。3.4. 施工现场出入口3.4.1. 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宽度不小于 6 米。3.4.2. 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警卫室,设置自动打卡机或门禁系统,加强对出入现场的人员管理。3.4.3. 施工现场从大门入口处应设置长度不少于 30 米的混凝土路面。在大门入口处应当设置冲车设备及排放系统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对驶出场区的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将泥土带上公共道路。3.5. 施工标志牌3.5.1

6、. 施工现场应设置七牌一图,即施工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牌、绿色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管理牌、防火须知牌、环保措施牌和工会组织宣传牌。3.5.2. 施工标志牌应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工会组织负责人、建筑工人维权投诉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3.5.3. 施工标志牌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标准。3.6. 施工临建3.6.1. 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活动板房,搭建高度不得超过二层,并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通道和钢制楼梯。禁止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

7、及利用现场围挡搭建临时房屋或设施。施工临建应考虑抗风、抗震、防雷、防火设计。3.6.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足够的办公室和会议室,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水、电、通讯及卫生设施,办公室应有足够面积的门、窗,以利采光和通风。3.6.3. 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禁止在施工区域内用餐。3.6.4. 厕所应当采用密闭水冲式,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地面应铺瓷砖或用混凝土硬化,墙面应贴瓷砖保持干净清洁。高层建筑施工应当隔层设置简易厕所和饮水设施。3.6.5. 生态城建设公寓建成投入使用后,所有参建人员应按照生态城管委会要求,统一入驻建设公寓,生态城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现场内不得居住施工人员。3.7

8、. 材料存放3.7.1. 在施工全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或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有秩序存放,并设置标签。3.7.2. 应制订现场材料储存限额(存放时间和数量限定) ,并遵照执行,以便节约用地和避免材料浪费。3.7.3. 禁止材料混放或擅自占道堆放材料。3.8. 施工用电3.8.1.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3.8.2.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的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3.9. 施工

9、用水3.9.1. 施工用水管线的布置要符合消防要求。3.9.2. 外露管线布置美观,整洁。4. 环境保护4.1. 扬尘控制4.1.1. 基坑施工时,基坑周围设置 1.5m 高安全栏杆,外挂绿色密目网。地上施工时,对于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设置封闭式室外脚手架,脚手架高出建筑物 1.5m,外挂绿色密目网(不低于 2000 目100CM 2) 。高度 24 米以上高层建筑,作业层外立面采用封闭施工,或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制定有效的防尘措施。4.1.2. 现场塔吊、室外施工电梯等提升设备,要外观整洁。4.1.3. 施工单位对外立面安全网、设备、临时设施等应当定期维护、保洁。4.1.4. 对于易产生扬

10、尘的设备、操作过程、施工对象等,要制定控制扬尘的具体措施,工作面内扬尘目测高度小于 1.5m,并不扩散到工作区域外。在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4.1.5.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所有施工现场均应做到及时清扫、洒水压尘。4.1.6. 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运输,要采用密封容器。施工现场出口处要设立洗车槽。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运输车辆进行尾气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直到修理合格为止。施工单位运输工

11、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4.1.7. 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 0.5 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4.1.8. 市政工程在进行土方施工时,应制订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现场不得进行灰土拌合,应采取场外预拌方式。4.1.9. 市政工程施工时,对原市政路面的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施工造成对原市政道路的污染和损坏。4.1.10. 大风(5 级以上)情况下,没有明确的防尘措施,严禁露天作业。4.2.

12、施工噪声控制4.2.1. 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90)的规定。4.2.2. 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2524-90) 。4.2.3.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4.2.4. 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生活区的一侧,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4.2.5. 施工作业时间为 6:00 22:00,建筑企业确因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按照生态城规定办理有关夜间施工手续。4.3. 施工光污染控制4.3.1. 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4.3.2. 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4.4. 施工水污染控制4.4.1. 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分阶段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08)的要求。4.4.2. 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置沉淀池,冲洗水应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4.4.3.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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