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地对待犯罪——恩里科·菲利《犯罪社会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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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性地对待犯罪恩里科 菲利犯罪社会学评价财经政法资讯 2008 年第 1 期书评理性地对待犯罪恩里科?菲利 犯罪社会学 评价 孙启亮实证哲学是通过观察来把握事物规律,为推断未来而研究现状的哲学.它不追求事物的终极原因,只把握事物现象背后的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实证哲学注重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问题,是 l8,l9 世纪欧洲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的产物.刑事人类学派的鼻祖切萨雷? 龙勃罗梭的学生 ,同时也是意大利刑事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恩里科?菲利的犯罪社会学发表于 1882 年,受这种学科渗透的影响,该书以实证哲学为其方法论,用观察,统计,归纳等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犯罪学,通篇闪耀着实证主义的光

2、芒.可以这样说,实证哲学是犯罪社会学的精髓,它使我们人类对犯罪的研究从认识论走向了价值论,其实证精神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首先,犯罪社会学以实证的观点认识犯罪.恩里科?菲利在 犯罪社会学 提出” 犯罪是特定生理和心理构成在特定自然和社会环境中作用的结果”. 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是犯罪社会学一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实证地认识犯罪,把犯罪看作一种社会现象,才能客观,全面地研究犯罪学.由于存在天生犯罪人,犯罪成为社会的必然产物,不可能被根除.正如德国伟大的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告诉我们的那样,”没有违反,就没有秩序!”这种观点很哲学但却很现实 ,至少现有的社会形态都是存在犯罪现象的.与其他实证

3、主义犯罪学一样,恩里科?菲利的犯罪社会学不仅研究犯罪,也研究罪犯,而且把他们看作一个个有其自身生理,心理特性及特定自然,社会环境的人,而不是没有区别的,抽象的个体.因而犯罪社会学认为不仅要惩罚犯罪,还应惩罚罪犯,救治罪犯,预防犯罪.其次,犯罪社会学用实证的方法研究犯罪.犯罪社会学以实证哲学为指导研究犯罪问题,不是认为罪犯要犯罪所以犯罪,而是从实际的统计资料入手,运用社会学的方法考察促成犯罪的各种因素.一是犯罪人类学的资料,这些资料乃是”从生理学,心理学角度对大量精神错乱和智力正常的罪犯的直接的,连续不断的观察.” 基于这些资料 ,恩里科?菲利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切萨雷?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论,认

4、为有人生而注定要犯罪.但在这类罪犯的比例和本质认识上,两人分歧很大,这成为犯罪社会学与龙氏犯罪人论的最大区别.二是犯罪统计学资料,它研究的是犯罪与自然,社会的关联性;大量统计资料论证了保持动态平衡的”一定的环境与意恩里科 ?利并,郭缱安滢 .犯罪: 会学M北京 :中碍人公安大学出版fl,2004 年版.57书评财经政法资讯 2O08 年第 1 期犯罪数量之间的比例” 即犯罪饱和法则 .三是在这些详实资料的基础上,菲利得出结论,促成犯罪的原因有:人类学,自然和社会三种因素,即犯罪原因三元论,这是菲利的理论与李斯特的理论的主要区别后者主张犯罪原因二元论.再次,犯罪社会学以实证的态度寻求犯罪的解决之

5、道.本书的写作目的是针对犯罪原因的研究结果,制定出犯罪的救治措施.在对大量科学数据作分析而把握(19 世纪欧洲的)犯罪规律后,犯罪社会学进一步以实证的态度研究犯罪问题的解决之道.”犯罪不可能根除,但可以减少,预防”. 菲利曾态度鲜明地指出,”一个国家的犯罪在自然领域受个人的生物心理状况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在社会领域受经济,政治,行政和民事法律比受刑法典的影响要大得多”. 所以 ,在一般预防上,犯罪社会学主张重在改良社会以清除犯罪的社会”病灶 ”,因为在犯罪原因中 ,只有社会因素是人类可能也可以施加以影响或者说控制力的.从实际效果分析,刑罚”对犯罪的威慑作用是很有限的.因此,犯罪社会学家应当在对犯

6、罪及其自然起因的实际研究中去寻找其他社会防卫手段.” 应建立犯罪精神病院来收容精神病罪犯,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对于已犯罪的人,注重特殊预防,对同类型的罪犯采取不同的手段,改造可以救治的罪犯,永久隔离不能救治的罪犯.是的,只研究犯罪行为本身而不了解犯罪发生的过程和原因,虽然可以保证定罪的准确性,但是很难保证刑法适用的合理性.因为犯罪作为人的一种社会行为,在许多情58况下都不是完全由行为人个人的意志一维性所决定的,如果不考虑犯罪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把犯罪的责任完全归咎于行为人有时候就可能是不尽合理的,而刑法适用的合理性是人心悦诚服地遵从刑法的基本前提,因而也是实现刑法目的的重要保障,毕竟目的性是理性

7、的首要特征.犯罪社会学认识犯罪,研究犯罪,解决犯罪问题,都是以实证哲学为其理论前提,以实证研究为其方法论基础.然而,实证哲学如果局限于表面现象,走向极端就很容易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形而上学.譬如,同是实证学派,加罗法洛的犯罪学中的”自然犯罪”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形而上学.当然,犯罪社会学中也有一些观点脱离了实证主义.例如,菲利” 从犯罪社会学的观点 ”将社会分成三个阶段,而其区分标准居然是道德上的诚实度及刑罚对他们的效果;又如,为了社会防卫,菲利主张把天生犯罪人剔除出社会,因而死刑,不定期监禁刑是必要的,然而鉴别天生犯罪人本身又缺乏科学的标准,显然这种观点及其论证都是有违实证甚至略现荒谬的.综上所述,笔者以为,在古典犯罪学一统天下的时代,菲利能以实证精神来研究犯罪,确实是难能可贵的.犯罪社会学这种无处不在的实证精神,对于当前我国的犯罪学,刑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普遍存在方法论危机的现实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反思和借鉴意义.口(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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