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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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安全生产法解 读,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高 级 经 济 师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任 荣 贵联系电话:13709412346,历时四年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 于2014年8月31日由十二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修改决定。 新的安全生产法对原安全生 产法作了67处增加和修改,其中,增 加18条(款),修订49条(款项)。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比原增加17条。 新法全文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贯穿了一个“严”字,在违规处罚上体现了一个“重”字,呈现十大亮点,在措施上突出了六个“强化”: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条件;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抢险救援;强化安全责

2、任追究。,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及原因: (一)原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效果: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实施,实施后,使全国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降幅明显: 2005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2.7万人; 2008年降至10万人; 2009年降至9万人以下; 2010年降至8万人以下; 2013年降至7万人以下。 2013年与2005年比,年均分别降 幅为10和7.13。,(二)修订的原因: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我国现阶段仍处于安全事故易发、 多发期,事故总量仍然大: 2013年,全国发生各类安全生产 事故309295起,死亡69434人,其中: 重特大事

3、故49起,死亡865人;较大事故1156起,死亡4590人。交通、煤矿、建筑行业的安全事故仍呈多发势头。 尽管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近年来下降的趋势逐渐变缓,继续下降的空间越来越小,难度越来越大。,2、重特大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 “十一五”期间,全国年均发生重特大事故86起。 历年来,重特大事故居第一位的是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3;第二位是煤矿事故,百万吨煤死亡率为0.288;第三位是消防火灾;第四位是建筑施工;第五位是漁业船舶。 3、安全基础薄弱:主要表现 (1)部分高危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 (2)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 (3)产需矛盾,导致忽视安全; (4)安全责任和措施

4、不落实; (5)安全投入不足; (6)部分工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4、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亟待提高: 监管部门:基础设施、装备滞后; 技术支撑能力不足; 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 监管方法和手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应急救援:应急救援基地布局不尽合理; 救援力量条块分割; 救援力量不平衡; 救援知识、技能未普及; 对应重特大事故的大型、特殊装备缺乏。,5、群众对安全、健康的要求更高: 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的观念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职业健康和安全的呼声、期望值和要求越来越高。 但又客观存在: (1)部分公众安全素质不高; (2)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教育不到位;

5、 (3)部分公众法律意识、自 我保护能力不强。,(三)修改的主要思路: 1、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变“被动安全”为“主动安全”。 2、完善政府监管,加大监管力度: 严格执法;追究违法;强化执法手段;确保法规落实。 3、严格责任追究: 改变以往存在的一些现状: 法律的权威性与威慑力缺乏相应的制裁措施;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对企业处罚触及不了责任者个人利益。 4、增强规范法律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对具体法律制度设计、法律条文表述更具体、明确,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四)修改主要过程: 1、国家安监总局在广泛听取各级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各类企业代表和专

6、家意见基础上进行反复修改后, 于2011年12月向国务院报送修改初稿; 2、国务院法制办组织专家论证,并在征求各部委意见后进行修改,于 2012年1月15日经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讨论修改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2014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会后,将草案印发各省市、中央有关部门、单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人大网广泛征求意见; 其间,全国人大法工委还组织专门人员到各省市、中央有关部门和企业听取、征求意见;,4、2014年8月7 8日召开修正案出台前评估会: 主要评估内容:修正案主要制度规范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效果;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 5、201

7、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的安全生产法修改决定(草案)进行审议,通过审议再次修改后,最后以165票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 了安全生产法修改决定。 6、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 了第13号主席令,正式公布修改 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二、新安全生产法 呈现的十大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坚守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 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理念,坚持安全发展,正确处理重大险 情和事故应急中是“保财产”还是“保人命” 问题。 2、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责任社会化: (1)以法律形式完善了“安全第一,

8、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经。,(3)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这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利益;工作的重心是预防,强化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方面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第11条:将原“提高职工安全 意识”修改为“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5)第61条:将原“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修改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3、落实“三个必须”,建立安全协调机制: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

9、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政府的各安全监管(综合、专项)部门的职责,依法履行监管和执法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明确乡镇执法和监管职责: 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 基础,同时针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 与地方政府职能交叉,安全监管体制不 顺、监管力量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 故多发等问题,新法明确规定了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开发区管理 机构负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执 法形式。,5、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委托管理、提供技术服务的安全

10、职责、企业内部安全责任的分解落实、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作用、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四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作了五个方面的新规定:企业对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政府的督查督 办职责;严厉的处罚手段和违抗指令 的强制措施;政府、企业、社会在应 急救援方面的职责和措施。,7、建立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度: 安全标准化建设就是建立系统、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是安全管理的治本措施。新法将近几年贯彻国务院(2010)23号、(2011) 40号文件、并已取得明显成效中的关于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规定,上升到以法律形式确定,作为持续推

11、进本质安全的重要措施。 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为着解决中小企业安全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企业安全管理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新法规定,对高危企业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安全;国家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分 类管理制度,实行专业化分类管理。,9、推进安全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企业投保安全责任保险, 引入保险机制,保证事故救援和伤亡赔 付的资金来源,发挥保险业对安全生产 保障的特殊功能;实行安全保险费用浮 动,建立安全与保险互动的机制,可以 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0、加大安全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将原行政法规的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规定上升

12、到法律;各类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都更为严厉,所有行政罚款的上限都提高了25倍;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的通报和社会公告制度。,三、突出六个强化: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立法目的:将第一条中的“促进经济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突出了国家以坚持“安全发展”这个主题。 2、确立了新的安全监管机制和格局:(第3条)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确立企业工会职能:(第7条)将原“工会参加”修改为“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同时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民主管

13、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 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 修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 会的意见。,4、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 (1)建立建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 事故。,市政府225号令规定: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 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8、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 应急准备工作;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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