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雅安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2614145 上传时间:2017-07-2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7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4年雅安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2014年雅安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2014年雅安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2014年雅安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2014年雅安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4年雅安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4年雅安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使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 四川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生产、销售、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具体要求,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所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向乙方订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定义:1、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渗入的外加剂、矿务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2、本工程:指本合同中使用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所有工程部位。3、本合同:指甲、乙两方签署的本供应合同,包括合同

2、的附件或补充合同。4、货物:指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或委托乙方购买的材料。5、货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数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物款项。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雅安市姚桥镇青年路三、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强度等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其数量、基本单价如下表:1、普通商混综合单价C10 在 C30 基价上减 40 元/m 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15 在 C30 基价上减 30 元/m 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20 在 C30 基价上减 20 元/m 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25 在 C30 基价上减 10 元/m 3

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30固定单价(基价): 348 元/m3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35 在 C30 基价上加 10 元/m 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40 在 C30 基价上加 20 元/m 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45 在 C30 基价上加 40 元/m 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50 在 C30 基价上加 60 元/m 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55 在 C30 基价上加 80 元/m 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C60 在 C30 基价上加 100 元 /m3 水泥品牌:峨胜 P.O42.5R注:本表中

4、的商品砼固定综合单价为商品砼运输到施工现场(泵站位置)所有人工、材料、机械、运输、送检等一切费用,不含泵送费2、基础加价类别 报价 备注细石砼 在同标号商混单价基础上单独加价 20 元/ m 3石头粒径 20mm(含20mm)以下加价,粒径20mm 以上单价按上表单价执行抗渗剂 P6 在同标号商混单价基础上单独加价 15 元/ m 3 品牌:抗渗剂 P8 在同标号商混单价基础上单独加价 20 元/ m 3 品牌:抗渗剂 P10 在同标号商混单价基础上单独加价 25 元/ m 3 品牌:抗裂纤维剂 在同标号商混单价基础上单独加价 15 元/ m 3 品牌:膨胀剂 在同标号商混单价基础上单独加价

5、15 元/ m 3 品牌:地泵 在同标号商混单价基础上单独加价 7 元/ m 3 泵管的长度不限天泵 在同标号商混单价基础上单独加价 25 元/ m3(每次浇注不足 100 m3 按 100m3 收费) 泵管长度 46 米搅拌车 在同标号商混单价基础上单独加价 35 元/ m 3 搅拌车运输费用表注:上表注明所有单价随行就市(雅安市) ,上下浮动超过 5%时甲方对单价进行调整;未超过 5%时单价不进行调整。抗渗微膨胀砼等级,添加抗裂纤维砼等乙方按照甲方计划单要求进行生产供应。外加剂参量,参数及其他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基本单价:1、本单价为商混运到现场后的全包价,只是不含施工配合费(施工配合费仅指

6、砼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水电费及现场泵管的安、拆) 。2、水泥由乙方提供,但必须满足强度要求。3、供应时间:从本合同签订起至工程完工止。四、采购量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范围为工程 主体 部分建设工程所用之混凝土,总体方量约 10000 立方,最终以实际采购为准。五、本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结算及付款办法:1、本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结算办法:依据合同约定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混凝土容积依据行业标准每立方为 2400 公斤20 公斤。2、本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付款办法:(1)本工程货款支付采用转账方式支付。(2) 乙方在甲方付款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全额通用

7、机打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为符合税法及本工程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合同比例通过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若乙方未能提供正式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得认为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正式发票而造成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约定相应款项所造成的任何违约责任。付款方式:1、乙方在第一次供货开始后,甲方应于 90 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 80%;2、本工程主体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完善的资料后,双方办理完结算 7 个工作日内付至砼结算款的 95%;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4、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

8、时间及时办理结算和支付货款,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六、甲方责任:1、甲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有权在本工程中签署供应计划表、签证。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填写统一格式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甲方填写计划单时应写明所需要商混标号、方量以及到场时间由本项目委派的专人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交予乙方,非甲方委派人提交的计划单乙方有权视为废单。甲方 100 立方以上的采购计划以及汽车泵使用计划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如因紧急情况时甲方可不受该时间的限制) ,100 方以下和不使用汽车泵的用量计划在乙方收到后应立即组织生产和供应同时保证计划时间内供料

9、以及到现场。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料的最多可延时四小时到场,但乙方运输能力和运输道路拥堵不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列。3、甲方必须具备保障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的基本条件: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提供保证混凝土泵正常运行的电力电源以及照明、用水及冲洗设备等设施。4、制定并执行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必须配合乙方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在本工程施工现场内发生的各种问题。5、根据四川省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川建质安发2003339 号)文件规定,甲方应根据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特点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甲方负责在货物供应前组织乙方,监理方召开协调会议,在全面细致协商的基础上制

10、定施工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6、甲方应设专人对混凝土运输车进出施工现场进行调度,且该专人在混凝土运输全过程中应保证在场。甲方现场所配备人员数量应满足施工的需要。需泵送施工时,应组织人员负责铺设、迁移、清洗泵送管道及混凝土泵的进场就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协调周边城管、交通及其他相关事宜。7、预拌(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擅自掺入外加剂、生水等引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8、乙方按甲方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运送预拌(商品)混凝土到位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浇捣,预拌(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停留时间超过 2 小时以上而造成预拌(商品)混凝土不能使用损失由甲方承担,单

11、乙方延迟供货的甲方不受此限。9、浇捣后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应按照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加强养护工作。如养护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10、预拌(商品)混凝土在正常供应中,如因特殊原因,甲方需临时性停供或更改供应计划规定的内容,甲方应提前 2 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11、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办理结算和支付货款。12、在政府规定不得进行夜间施工时,甲方须保证乙方预留足够的施工时间,以确保乙方浇筑完毕。13、因当地政府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乙方在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之前及时书

12、面通知甲方,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七、乙方责任:1、为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乙方所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强度登记必须在其企业资质登记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于超过乙方企业资质等级允许范围以外强度等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应事先经市建委批准后,方能生产供应。2、乙方应按照规范及合同的要求,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在预拌(商品)混凝土开始供应前将各原材料的材质检验报告、配合比报告提供给甲方。3、甲方将预拌(商品)混凝土书面供应计划表送达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并按时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4、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随机取样,制作

13、试块并负责送检和相关养护(不限于检测、加固等) 。如不合格时,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5、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和甲方事先提供的供应计划表中的供货时间及时供应货物,保证工程连续浇捣的需要。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应的情形下除外。如乙方未按计划时间供料,迟到超过 4 小时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商混浇筑人员一天的人工工资人民币 4000.00 元,迟到超过 4 小时以上且次数超过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商混到场 4 小时以上不能浇筑的甲方承担乙方汽车泵人民币 4000.00 元的损失赔偿,造成混凝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4、。6、因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捣供应中断造成的冷缝问题,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优先扣除。7、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为甲方提供泵送管;并且在前期甲方施工基础和地下室时,乙方应长期固定提供一台泵送机及足够的泵管在甲方施工场地内,否则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泵送机及足够的泵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 按 1000 元/小时付违约金。8、乙方应配备专用的临时发电机,当乙方出现临时停电时,乙方应组织发电。保证甲方项目工地能顺利浇筑混凝土。乙方用于甲方项目商混浇筑的设备包括天泵在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在现场一小时能解决的可在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在两小时内

15、更换设备。9、乙方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戴安全帽,遵守国家及雅安市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0、积极主动地与甲方办理结算,积极配合甲方审核。11、乙方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协调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八、交货检验:1、乙方将货物运至本工程工地后,甲方应及时指引乙方将货物卸到事先清理准备完毕的地点,除另有双方约定外,乙方责任不包括安装责任。2、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判定,按国家标准混凝土 (GB/T14902-2003)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及四川省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川建质安发2003339 号)规定,在交货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试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至 28 天,其抗压强度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进行评定,作为交货检验的依据。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项目的检验结果应满足相应规范的规定。九、合同变更与解除:1、双方协议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协议以附件形式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已开工工程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建、缓建或甲方与工程发包方建设合同解除,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双方可按实际情况协商做到合理部位,并在一个月内按实际工程量结款。3、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1)不能提供混凝土供应所需的基本条件和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