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细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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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综合管理细则 B/0 (版次/ 修改次数)1新疆金圣胡杨化工有限公司员工综合管理细则金圣胡杨员工,应认同公司宗旨、经营理念、方 针( 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管理体系)、 诚信 文化,遵守 思想意识规范、道德品 质规 范、行 为处事规范、语言规范,具备金圣胡杨人特有的健康心态,与金圣胡杨一同成长,在金圣胡杨这个大家庭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1、公司(聘方)与员工(受聘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 公司的权力和义务1.1.1 公司的权利A、有权 根据本公司生 产经营 的需要择优聘用员工,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数量、用工形式等。B、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生 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机构、 编制和

2、任职(上岗)资格条件;C、有权任免、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员工进行内部调配和劳动组合,并对员工的劳动实施指挥与监督。D、有权 自主确定工 资分配 办法,自主决定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条件和时间等。E、有权制定和 实施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有权决定对员工的奖惩。F、有权 与员工 签定、续订、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有权在具备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G、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 权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 被证明不符合 录用条件的;打架斗殴、 偷盗、 赌 博、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 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 与其他用人 单位建

3、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综合管理细则 B/0 (版次/ 修改次数)2劳动者不能 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 立时所依据的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1.2 公司的义务A、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 章制度,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B、依

4、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员工应聘岗位、履行 职责、工作绩效等考核情况,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C、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场 所和个人防护用品;D、执行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E、为员工提供 专业技能所必要的培 训。F、服从 劳动行政部 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监督。1.2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1.2.1 员工的权利A、参加 岗位 竞聘的权利;B、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利。C、参加职工大会,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D、参加相关学习、培 训、活动的权利;E、参与公司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F、辞职 的权利;G、法律 规定内其他中国公

5、民应有的权利。1.2.2 员工的义务A、认同公司经营宗旨、 经营理念、经营方针目标和诚信文化,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B、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 项规章制度;C、完成相应工作任务;D、参加各 项 公益活动;E、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不受侵犯,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F、保守企业机密;G、接受 职业继续 教育,不断提高综合素质;H、法律 规定内其他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2、工作时间及加班员工综合管理细则 B/0 (版次/ 修改次数)32.1 工作时间2.1.1 常白班人员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作息时间:夏季:( 5 月 1 日9 月 30 日

6、)上午 09:30-13:30,下午 16:00-20:00。冬季:( 10 月 1 日4 月 30 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2.2、连班作业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行,每天工作 8 小时。早班:00:00-8 :00,白班:08:00-16:00,晚班:16:00-次日 0:00。上班时,必须提前 10 分钟到所在岗位巡检一遍,然后参加班前会,下班 时,在完成岗位交接班后,必须参加班后总结 会。2.3、加班1)倒班加班费:按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建设目标与工效工资、计件工资等挂钩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对各层次管理人员,公司实行的是责任包干考核的薪酬模式,因工作

7、需要而发生的加班不计发加班费(法定假日加班除外)。3)对上长白班员工,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特殊情况下安排加班的,以换休方式给予补休。3、请假员工不论事假、病假及其他假一律填写请假单, 报经所在部门主管批准后,到人力 资源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生效。否则公司不予认 准。3.1、病假员工因一般患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 费用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办理。需住院治 疗 10天以上的,以县级医院的住院 证明为准;住院及恢复期间,公司发给 80%基本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医疗期为:1)在公司连续受聘 1-5 年的,医疗期为 3 个月;2)在公司连续受聘 6-10 年

8、的,医疗期为 6 个月;3)在公司连续受聘 11-15 年的,医疗期为 9 个月;4)在公司连续受聘 16-20 年的,医疗期为 18 个月;5)在公司连续受聘 21-25 年的,医疗期为 24 个月;员工综合管理细则 B/0 (版次/ 修改次数)4受聘期间患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除外。对医疗期超过 6 个月重新上班的员工,原则上回原所在分公司或部接受 13 个月的上岗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作待岗处理,按有关规定办理。3.2、事假1)行政人员请事假 3 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3 天以上事假报人力资源行政部部长批准。一般事假不得超过 5 天。2)

9、各生产专业部门员工请事假,各部门主管有 3 天的批准权限,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3 天以上事假报人力资 源行政部部长批准。3)凡无故不具备请假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4)事假年累计达 60 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5)严禁各部门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办理职工长假。一经查实,将追究其 负责人管理责任,并按休假人年收入的 3 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6)请事假一律按日扣薪。所发固定工资部份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直接扣发;效益工资由所在单位的分公司或职能部门直接扣收。3.3 有薪假3.3.1 国家法定假元旦,放假 1 天(1 月 1 日)春节,放假 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 1

10、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 1 天(5 月 1 日)端午节,放假 1 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 1 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 3 天(10 月 1 日、 2 日、3 日)上述假期内除倒班人员外的其它必须加班的人员,由部门主管事先向人力资源行政部提交申请, 报总经理批准的,方可加班并依据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建设目标与工效工资、计件工 资等挂钩考核办 法中核定的加班费标准计发。3.3.2 计划生育假、产假、婚假产假、哺乳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休产假时,按劳动法和国家对女工保护条例规定:)产假 90 天。已婚妇女晚育的,另增加 30 天,即 120 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 15

11、 天。2)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经医务部门证明,可 给予流产假 15-30 天;员工综合管理细则 B/0 (版次/ 修改次数)53)怀孕满 4 个月以上流产,经医务部门证明,可 给予 42 天产假;4)产假、产假护理假视同出勤,发基本工资。领取当月人均 50%的效益工资。5)女员工休产假后,请哺乳假的,公司发给 70%的基本工 资,享受国家 规定的政策性补贴。6)产假、哺乳假合并时间为 12 个月,假期 满回原单位后不得直接上岗, 须接受不少于1 个月的上岗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正式上岗。经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作待 岗处理。再培训期间待遇参照待 岗培训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丧假1)男女员

12、工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给予 5 天婚假。晚婚(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假,增加婚假 20 天,共计 25 天。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经批准给予 5 天丧假,员工岳父母或公婆亡故,也可参照本规定执 行。3)未婚员工家在异地,以及在异地结婚的员工,其直系亲属死亡需外地料理丧事,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往返路途假。4)婚、丧假期间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探亲假公司员工配偶、父母在市外的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1)探望配偶每年给假 30 天;2)未婚探望父母每年给假 20 天;3)已婚员工四年探望父母一次,每次给假 20 天;4)上述休探亲假员工,根据路途远近另给往返路途

13、假;5)员工休探亲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当月人均效益工资的 20%。3.3.3 带薪年休假3.3.3.1 年休假范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3.3.3.2 休假规定:1)公司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2)公司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3)公司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4)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3.3.3 审批程序:1)本人申请,班组提出意见,考核 单位审核,人力 资 源行政部审批。由人力资源处出具员工综合管理细则 B/0 (版次/ 修改次数)6年休假通知书。2)每年 3 月份前

14、,各考核单位要认真做好年休假安排计划。为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不因员工休假而受影响,各考核单位必须作好统筹安排,根据生产、工作需要, 对提出年休假申请作出是否休年休假的决定。3)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特殊原因未安排完的,可以跨一个年度的第一个季度安排。否则,不予安排。4)年休假期间享受当月同等岗位劳动报酬。5)当年的事假天数,在年休假中扣除。3.3.3.4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含 20 天)的;2)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含 2 个月)的;3)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请病假累计 3 个

15、月以上(含 3 个月)的;4)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5)旷工 1 天的。3.3.3.4 未休年休假加班费发放原则1)对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按以下标准发放加班工资:“高管”:40 元2/日,中层管理人 员:30 元2/ 日, 业务骨干(含技术员、班组长):25 元2/日,三班倒员工 25 元3/日,一般员工 20 元2/日。2)应休未休年休假加班工资的计算各考核单位于次年三月将上年休假人员和未休假人员情况统计后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审核确认后,根据员 工实际工龄计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加班工资。3)发放时间次年四月份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加班工资,在工资表中发放。3.3.3.5 相关规定1)各考核单位要认真做好应休未休年休假人员统计,人力资源处要严格审查员工应休年休假天数,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单位给予除收回加班工资外, 给予单位 1000 元/ 人.次处罚。2)各考核单位要做好员工休假后的工作安排,不得因员工休假而影响生产或工作。4、综合考评、激励与处罚4.1 原则及目的依据员工所上岗位工作职责为主线条,从工作态度(认真、主动、可靠程度)、工作 绩效员工综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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