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24835893 上传时间:2017-12-07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县委办: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我局涉及的民生保障工作主要是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灾害应急体系,完成了*县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草案),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责任制,规范了部门预案的衔接工作。二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上半年我县遭受了风雹灾害,农作物橡胶、玉米、茶叶等受灾面积达1183公倾,成灾 590公倾,绝收 30 公顷,受灾人口51835 人,因灾倒塌房屋 3间,损坏房屋1342间,直接经济损失372

2、5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3515 万元。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上半年,拨付救灾救济款191 万元,其中:用于民房恢复建设资金 133万元,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58万元,救济人口 3640 人次;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650 床、衣物 2500 件,救济人数 1350 人次;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继续做好民房保险工作,完成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签订工作任务。17月份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 292户,理赔金 150075 元。 (二)、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严格把关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扩大贫困群众救助面,搞好与新型合作医疗

3、的衔接工作。1-7月份,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 221.05万元,其中救助城市贫困群众 53 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16万;救助农村贫困群众357 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73.61万元;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65722人,每人每年20元,共支付参合金131.44 元。 (三)、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认真落实了低保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17 月份,我县共纳入城市低保救助人员达7620户(次),18174人(次)

4、,发放城市低保救助金329.26 万元。使城市贫困居民得及时救助,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县人民政府 年9 月13日制定出台了*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并成立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是

5、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于 年正式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规范管理,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为目标,积极探索,努力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行,将特困农村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截止年 6月,全县累计发放保障金达.1万元,保障对象从民政救济对象、特困居民扩大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20 元的所有农村居民,覆盖了所有收入低于全县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根据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 720元的绝对贫困标准确定,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月30元。保障标准确定后,按照差额补助的方法,结合农村家庭

6、收入的实际,分为一类每人每月40元,二类每人每月30元,三类每人每月20元,经核实一类 4465 人,二类 3825人,三类 4467 人。其中243 人新增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加大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力度,对上报的低保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上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稳步推进。1-7月份全县共纳入农村低保救助的农村贫困群众达 9665 户2 万人(包括全县12个克木人村寨326 户838 人克木人纳入了农村低保),发放农村低保金 600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生活补

7、贴费 7918 户2 万人次,发放金额 128.95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五)、进一步落实了农村五保供养救助政策。1-7月份全县共有五保户 435人,其中:集中供养 18 人,分散供养 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 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敬老院“三年规划”和“”规划,今年新建农村敬老院工程两个,其中:*镇敬老院投资 350万元,勐捧镇敬老院投资 150万元。目前已完成填土方、挡墙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其次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

8、、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六)、加大优抚对象的救助工作。严格执行标准,及时发放各种抚恤金,1-7 月份,解决在乡老复退军人“三难”(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经费1.3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 22.6万元;“三属”定补2.09万元;发放伤残抚恤金8.79 万元;发放在乡老复退军人定补2.84万元;春节慰问军烈属6.51 万元;发放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 47.86 万元。认真解决了下岗失业的老复退军人的生活问题。我们对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复退军人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患病困难的复退军人给予医疗救助。(七)、老龄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老年人办理老

9、年优待证 674本。其中办证353 本,截止 年6 月全县持有老年证人数已达 3146 人。上半年申报10个老年活动项目和1 个百村建设项目。认真落实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补助工作,通过认真核查统计,截止6 月应享受补助的老年人 80-99周岁达 1298 人, 100 岁以上14人。全县应享受老年人健康补贴达 1312 人,比去年增加237 人。共需发放老年人健康补贴金 663000 元。 (八)、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情况:救助生活无着人员 36 人次,救助金达3 万元。(九)、扶贫挂钩工作开展情况。按期完成尚勇镇南欠村(克木人)62 户安居工程项目,投入资金 100万元。二、为加快全

10、县城乡贫困人口的救助面,我们主要做法。1、认真学习和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为了做好城市贫困人口的工作,县政府于 1999 年制定出台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年制定出台了*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工作开展以来,采取了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可以说做到了家喻户晓,使城乡贫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2、严格城乡贫困居民对象申报、审批关,采取听、看、访、查、算的方式入户调查。严格规范城市贫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等程序,实现了操作程序规范化;坚持个人申请,并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经过民主评议

11、,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辖区内进行张榜公布为意见榜,对征求意见榜无疑的填写申请表,上报民政局审批,对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有疑问的家庭,重新入户调查后再予审批,再次进行张榜公布为兑现榜,公开了申报、审批程序。做到申请低保要评议,日常核查要评议,退出低保要评议,使评议工作贯穿在低保管理审批的各个环节,在“阳光政策”下操作,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一律按实际收入计算,不计算虚拟收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城乡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城乡贫困居民低保实行按季审核、按月

12、发放,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调查,审核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已保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的一个手段。在对低保对象分类管理时,我们采取低保对象一类、二类、三类动态管理,即:一类是老、弱、病、残、憨、傻、痴、呆等人员,二类是下岗失业人员中年龄偏大、身体差,经常患病住院的人员;三类是比较年轻,有就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 一类、二类属于长期施保对象,采取定期走访的方式管理,三类人员属动态管理对象,变动较大,采取信息反馈制度,每季度需要提出续保申请,季度入户调查,及时掌握情况 ,及时变更;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4、严把“城乡低

13、保”资金发放关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贫困居民低保资金的管理,减少低保发放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按时足额发放,专户运行封闭管理,形成民政、财政一体发放程序,按照*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方案进行操作,城市贫困居民低保金当月下拨当月核销,农村低保半年发一次,严格审查审批程序,专款专用,保证低保金按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5、对城市贫困居民临时救助工作情况 年以来,由于肉食价格上涨,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的指示精神,关心好城镇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组织人力、物力看望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的办法,先后两次下拨资金328678元,第一次按分类救助,六类人员 662人,每月每人17元

14、,发放救助金 78778元,其它人员1704人,每月每人15元,发放救助金178920 元;第二次每月每人10元,发放救助金 70980元。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也拿出来 50 万元进行临时救助,采取食物和货币相结合的救助办法,发放大米18775 公斤,油 749瓶,资金 260190元,共2366人得到临时救助。这次由于肉食价格上涨临时救助,全县发放临时救助金共 828678 元,有效地解决了物价上涨给城镇困难家庭生活带来的困难,稳定了民心,今年又建立城市贫困低保家庭廉租住房,共解决城市贫困居民住房困难 48 户。有效的解决了城市贫困居民的困难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15、三、当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一)居民收入核定难。当前的个体私营企业雇员和灵活就业占了就业市场的大部分,工作极不稳定,而且这一部分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是最低的,核实居民收入的准确依据少;少数单位、企业不愿提供本职工的真实收入情况,部分人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真实收入和财产状况,而低保工作者无权强制进行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另外现有的政策对低保户的界定不严格,有较大的模糊性。(二)低保对象“混”低保的思想较重。由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下降,部分改制职工心理不平衡,思想消极和偏激,认为“四处奔劳,不如坐吃低保”,贪图不劳而获,嫌弃累、脏、差的工作,主动放弃就业机会,有的对低保存在“不要白不要

16、”的心理,愿进不愿出。 (三)人员编制紧张。我县共有4 个社区居委会每个社区 5人。十个乡镇,每个乡镇只有一名民政助理员具体从事低保业务工作,同时还兼管其他民政工作,有的民政助理员还兼任出纳、统计、计生等非民政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虽设有从事低保的工作人员,但也都不是“专职”,4 个农场也没有配备专职低保工作人员,由于人员紧张,对低保对象无法过细了解,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存在。严重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进行。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四、今后对城乡贫困人口的管理,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和对策从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家庭收入状况和致贫原因的分析情况看,贫困原因各不相同,所以解决的办法也不能完全相同,应该因户制定进行解决。(一)加强再就业管理,实现充分的就业形势。一是加强就业培训管理,专门成立为城市贫困居民就业服务机构,实行无偿培训、无偿安排就业,并实行跟踪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