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律师事务研讨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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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12014 福建律师事务研讨会论文题 目: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2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摘要对于新刑法所规定的单位犯罪,我国目前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争议,我们不得不从理论上反思单位犯罪是否存在,对于单位犯罪的相关处罚是否合理。本文试着从一定角度进行阐述,认为该类犯罪,即现行的所谓单位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用我国的现行的共同犯罪理论完全可以解决单位犯罪问题。关键词单位犯罪 法人本质 共同犯罪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1目录中文摘要 - -1引 言 -2一、单位犯罪司法解释现状及理论实践中的众多问题-3(一)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31、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

2、释-32、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3(二)对解释的简要评析-41、关于“单位犯罪”的理解的有关争议-42、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有关争议- 43、关于单位犯罪的特征的有关争议- 5(三)关于单位犯罪的其它一些相关问题-5二、单位犯罪的理论反思-5(一)法人本质学说之争-5(二)单位犯罪的肯定论和否定论的争议及其焦点-61、外国单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问题概况-72、我国的有关情况-7三、单位犯罪司法解释相关问题的完善-9结 论 - 11参考文献 -12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2引言单位犯罪作为区别于传统自然人犯罪的新的犯罪类型,在传统刑法理论体系中并没有明确的理论地位。各国刑法对法人犯罪均有规定,但两大

3、法系对法人犯罪的理论研究并不一致。 “从法人犯罪的历史沿革来看,伴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工商业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法人的活动与民众的生活、健康和福利的关系日益密切,从而英美法系国家较大陆法系国家更早的规定了法人犯罪。英美法系国家普遍承认法人的犯罪能力,认为法人承担的一种代理责任或严格责任。而大陆法系国家认为“法人无犯罪能力” ,而否认法人成为犯罪的可能。但时至今日,大陆法系国家也不得不承认法人犯罪。以法国为例,法国起先是完全否认法人犯罪,之后是部分的肯定。现在的法国刑法已经将法人犯罪规定在刑法总则当中,认为一切犯罪的主体都可以是法人。 ”1(25) 我国刑法使用的是单位犯罪的概念,

4、这一点有别于世界上其他国家。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最早可以溯及 1987 年 1 月 22 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但是 1997刑法之前的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单位犯罪概念。新刑法颁布后,明确将单位犯罪纳入刑法典,通过在总则与分则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规定。为了配合新刑法对单位犯罪规定的有力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颁布了一些司法解释。但是,这些司法解释存在着一些实践和理论上的问题。而且,司法解释本身也存在着前后矛盾和“两高”作出的司法解释不一致的情形。因此,有必要对之加以探讨与完善。下面笔者欲先就单位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罗列然后分类加以探讨的模式将

5、本文展开。需要说明的是,为研究的全面性和充分反映司法实际情况,我们在此所界定的单位犯罪司法解释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司法解释。严格意义上的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做的解释,而不包括座谈会纪要和研究室的复函。本文所要阐述的是广义的司法解释,即 1997 年刑法修订后“两高”正式颁布的与单位犯罪有关的司法解释、批复、座谈会纪要以及“两高”研究室的复函。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3一、单位犯罪司法解释现状及理论实践中的众多问题(一)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主要有:(1)1999 年 6 月 25 颁布的关于审理单

6、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第 1、2、3 条。这是有关单位犯罪总则性的司法解释。 (2)2000 年 9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 (3)2001 年 1 月 21 日颁布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该纪要主要就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行为的处理;承包企业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未作为单位犯罪起诉的案件的处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单位共同犯罪的处理;单位能否构成贷款诈骗罪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4)2001 年 11 月 18 日最高人

7、民法院研究室颁布的关于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的犯罪行为能否以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复函 。 (5)1998 年4 月 17 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拒不执行判决解释 )第 4 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1)2002 年 8 月 9 日颁布的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 (2)2002年 7 月 9 日颁布发布的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4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 (3)19

8、98 年 11 月 18 日颁布的关于企业犯罪后被合并应当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答复 。(二)对解释的简要评析从上述所罗列的有关单位司法解释的条款来看,主要涉及的问题及争议有不少,有必要针对司法解释的瑕疵进行分析,并寻求一个好的解决途径。下面就按照单位犯罪司法解释所涉问题对其条款进行分类探讨。1、关于“单位犯罪”的理解的有关争议 什么是科学的单位犯罪概念呢?对此刑法学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如单位犯罪是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犯罪的总称。又如单位犯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定或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等等多达五种观点。2、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有关争议 如何理解和认定

9、单位犯罪的主体,目前是学术界争议的焦点,也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其中问题颇多。单位的性质是否影响单位犯罪的成立?在实行社会主义的我国,公有制单位是单位犯罪主体,这是不争的事实,那么私有制单位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呢?简而言之,就是私营公司、企业等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对此,理论界存在否定说和肯定说。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如何界定?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若按字面意思解释,刑法中的“单位”外延是十分宽泛的。但有人认为,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或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准法人的地位,如企业的分支机构、公司的分公司等,当然这个有争议。承包单位能否成为单位

10、犯罪的主体也存在争议。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5单位犯罪后而消亡的,则如何认定“单位”?即犯罪后,单位因被撤销、破产或为逃避惩罚而恶意解散等原因而消亡的,则如何认定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单位犯罪的主体究竟是单位一个主体,还是单位和自然人两个主体的争论。3、关于单位犯罪的特征的有关争议 对于单位犯罪的罪过形式,一直存在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单位犯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过失。有人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应当具有多样性,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还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对于单位犯罪客观特征的认定中,是否必须以单位名义实施是有争议的。 “但最高人民法院 1999 年6 月 18 日的解释第三条也已表明,即使

11、是用单位名义实施,但如果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同样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2(69) 因此,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并不是所有单位犯罪的特征。(三)关于单位犯罪的其它一些相关问题关于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争议。是否以“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作为单位犯罪必要条件,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其它一些相关问题,如单位犯罪这个称谓和法人犯罪这个称谓的区别?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单位犯罪诉讼中存在的大量问题?单位中的有关人员欺骗股东、和债权人利益,这个时候股东是被害人,同时也是单位所有人,若判罚金,最终还得被害人掏腰包,是否符合刑法的公正的目标?等等相关问题。综上所述

12、,我们认为单位犯罪无论理论还是实践中存在的大量问题,是由于单位作为犯罪主体惹的祸,若取消单位犯罪,则这些问题可以得到良好的解决。所以我们有必要从理论上作出进一步的反思和探讨。单位犯罪问题的探讨6二、单位犯罪的理论反思(一)法人本质学说之争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是与对法人本质的不同认识分不开的,现在理论上一般认为“法人拟制说”和“法人实在说”是法人能否犯罪的一个理论基础。法人拟制说认为,法人本不是人,是法律将其拟制为人的,它纯属观念上的存在。19 世纪初,德国学者萨维尼完善了法人拟制说的主要观点,他认为,法人是法律以假设的方法创造出来的权利义务主体。法人拟制说认为,既然法人是一拟制的主体,它也就不具备犯罪人应有的行为意志和行为能力,就不能犯罪,也不会产生法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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