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副伤寒应急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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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溪乡卫生院2013年伤寒、副伤寒应急处理预案及方案伤寒、副伤寒(以下简称伤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其传染性强、病程长、易复发、并发症多、疾病负担较重,极易在发生地遗留下带菌者,进而成为新的传染源,导致伤寒发病绵延不断,甚至暴发流行。为及时发现我市的伤寒疫情,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新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2目的确保一旦发生伤寒流行疫情和重大突发疫情,能迅速查清疫情,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

2、疫情。3预案启动条件凡发生伤寒暴发流行,即可启动本预案。3.1诊断原则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及免疫学检查结果可作出伤寒临床诊断,但伤寒病例确诊则以检出伤寒致病菌为依据。3.2 诊断标准伤寒病人诊断标准,依据国家标准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011995)执行。3.2.1 疑似病例 在伤寒流行地区,不明原因持续发热或反复发热3天或以上,体温38,伴头痛、乏力、腹部不适等症状,但实验室检验结果尚未明确的病例。3.2.2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以下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的病例作为临床诊断病例:不明原因持续发热或反复发热5天或以上,体温39,头痛、全身乏力、表情淡漠、相对缓脉、伴消化道症状或皮肤玫

3、瑰疹或多系统受累表现,白细胞总数低或正常。3.2.3 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如有以下项目之一者即为确诊病例:(1) 从血、骨髓、粪便、尿等任一种标本分离到伤寒或副伤寒沙门氏菌;(2) 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肥达氏反应“O”抗体凝集效价1:80,伤寒或副伤寒鞭毛抗体凝集效价1:160,恢复期血清效价4倍以上增高。3.3 暴发疫情标准伤寒暴发是指一定地区一定人群中,在短时间内(一般指伤寒或副伤寒的最长潜伏期)突然出现较多的伤寒(副伤寒)病例,其发病率超过一般流行年的平均发病水平。根据我市伤寒控制和监测工作的需要,如在局部地区或单位(在一个自然村或一个居委会、或一个单位团体),两周内出现5例或以上伤寒

4、病例,视为伤寒暴发流行。4控制措施在发生伤寒暴发疫情后,按照暴发疫情调查和处理原则,迅速组织核实诊断,确定暴发疫情的严重程度,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并尽快扑灭疫情。4.1 应急响应根据新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标准和级别进行应急响应。4.2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发生伤寒暴发流行时,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疫情趋势和控制暴发流行的需要,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当地应急委员会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协调财政、宣传、工商、教育、农业、建设、公安以及爱卫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及时安排落实疫

5、情处理所必须的人员、防治经费和各种预防、治疗药物,确保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落到实处。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其他相关医疗机构参加的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研究制定暴发疫情控制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4.3 加强疫情报告当发现伤寒暴发流行时,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不得瞒报、漏报、缓报。为了及时掌握疫情发

6、展趋势,疫情发生地处理暴发疫情时,要建立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并实行疑似病例日报和零报告、腹泻病疫情动态报告等。4.4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如发生伤寒暴发重大疫情,应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伤寒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暴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调查方法主要有个案调查与暴发调查两种。(1)个案调查:是指发生伤寒单个病例(或带菌者)时,对传染源及疫点所进行的调查。主要为了了解患者的发病原因及疫源地现况,以便控制疫情蔓延,积累资料,作为当地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对疫点、疫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包括接触者、水源和可疑食物

7、等)。(2)暴发调查:暴发调查的对象,应该是发生病例的整个地区(单位)及与之有关的地区。暴发疫情调查主要用于群体急性感染,目的是确定暴发的原因。要迅速摸清发病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及人群分布,确定可能的传染源与传播途径,提出紧急对策并考核对策的效果,尽快控制疫情。暴发疫情调查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疫情核查和对暴发疫情控制的技术指导,并将处理结果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5疫点、疫区的划定疫点指发生伤寒暴发流行的地方。要根据流行病学指征来划定疫点。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

8、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乡或毗邻乡,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4.6 疫点、疫区处理 一旦发现暴发疫情,要抓住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这三个重要环节,迅速控制疫情。4.6.1 控制传染源(1)加强疫情和疾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是尽快采取防控措施、控制疫情、防止蔓延的前提。发现病人愈早、诊断愈及时,愈能迅速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疾病蔓延。(2)隔离治疗传染源。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要就地隔离治疗。医院难以收治病人时,应设立临时隔离治疗点,就地隔离病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9、国国家标准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001-1995),加强伤寒病例的集中隔离治疗与管理,严格按照国标的治疗原则进行正规、足疗程的治疗,临床症状完全消失二周或临床症状消失、停药一周后,粪检二次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确保病人达到出院指标后才允许出院。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从停止接触起算,至少三周。(3)抓好传染源的调查工作,追踪调查每一例伤寒病人,完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切实做好“ 五同时” ,即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宣传、预防用药和消毒等工作同时开展。加强带菌者的监测,重点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采样监测和预防用药,对病人家庭的内外环境进行消毒,对出院人员落实医学观察措施。4.6

10、.2 切断传播途径(1)认真开展以“三管一灭 ”(管水、管食品、管粪便和消灭苍蝇)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防止水源和食品污染。 (2)加强饮用水管理,尤其对水源和污水排放口的卫生管理,严格防止污染。饮水必须消毒,饮用开水,做到生活用水和饮用水分开。饮用河水地区,禁止在河内洗涤便桶、病人衣物、食具、食物及下河游泳;饮用塘水地区,提倡分塘用水,提倡用密闭取水方法;饮用井水地区,水井要有栏、有台、有盖、有公用水桶,要有专人负责饮用水消毒;饮用自来水地区,管网水和末梢水余氯含量要符合要求;有条件打井或建小型自来水地区,要组织队伍,突击完成。(3)对疫点、疫区进行消毒: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特别要注

11、意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吐泻物的消毒和处理。受污染的水源、家庭生活用水、物品、食具、衣物、病人吃剩的食物、地面、墙壁等都要分别视不同情况消毒处理。要仔细追查病人,对疑似病人和带菌者近期可能污染过的地方和物品应进行消毒。(4)加强饮食卫生和集市贸易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不准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店、摊要限期达到卫生要求,在未达到卫生要求前可暂时停止营业。饮食从业人员要接受带菌检查。对市场要加强卫生管理,市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卫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5)做好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使用水粪的地区,粪池、粪缸要加盖。

12、粪便管理以不污染环境,并达到杀蛆灭蝇为原则。要拆迁污染饮用水源的厕所、粪缸,要处理苍蝇孳生地,采取各种方法杀蛆灭蝇,改善环境卫生。(6)疫点、疫区限制人群流动,防止传染源扩散:禁止大型集会,必要时暂停集市贸易。限制一切大型聚餐活动。4.6.3 保护易感人群(1)为迅速控制疫情,除在疫点内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外,还应在划定的疫区范围内向广大群众开展健康教育,采用宣传画、卫生小报、宣传单、黑板报、录相及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等,以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卫生宣传教育要点如下:(a) 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特别是海产品和水产品

13、。(b) 饭前便后洗手,碗筷要消毒,生熟炊具要分开,要防蝇灭蝇。(c) 不随地大便,不乱倒垃圾污物,不污染水源。发现发热病人及时报告。(d) 不到疫区外集镇赶集,不到病家或病村串门,不举办婚丧酒宴和节日聚餐。(e) 市场购买的熟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加热煮透。(f) 饮用水消毒。(2)应急性服药,暴发流行时,可对接触者或易感者进行药物预防。4.7疫点的解除当疫点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无续发病例或带菌者出现时可予以解除。若有新病人和带菌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时再行解除。4.8疫情解除后的观察疫情解除后,为了防止再次发生,必须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即: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 、群众性查病报病以及对发热病人的妥善处理,水体定点采样观察等。疫情解除后观察时间的长短,可根据流行病学指征而定。5疫情控制效果评价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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