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之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管理重在安全培训(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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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管理重在安全培训 农民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用工形式,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关心他们的安全,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以人为本、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如何加强农民工的管理,是当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每一家企业、每一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令人担忧的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当前,在国家拉动内需的经济政策中,许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骨干企业,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作为以公路桥梁施工为主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2、,要发展壮大自己,就必须走管理型之路,与有资质和一定施工经验的劳务协作队伍合作。但就当前大多数劳务队伍的现状而言,他们人员结构松散、农村务工人员占绝对比例、工作技能较差。因此,就要求企业不但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还要加强对协作队伍的管理,对协作队伍中的农民工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使协作队伍真正起到协作作用,以保障企业健康和谐发展。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首先就要弄清协作队伍从业人员的现状,以便对症下药:一是协作队伍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路桥施工所需的协作队伍劳务人员主要来自偏远农村的农民工,他们大部分只是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大多数的农民工未参加过专业

3、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锄头就拿起焊枪,这种情况在高危作业如桥梁施工里表现得特别明显,他们根本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更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二是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当前,各单位的劳务协作队伍一般都是在承包到任务后,就组织民工进场施工,这不但缺乏有序的组织管理,对所招聘的民工更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少数工地甚至连口头教育也没做),特别是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就发生了

4、伤亡事故。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施工中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的法律、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人员中,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这样的生产安全事故近几年来频频发生。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三是对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农民工虽然为基础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但同时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劳务市场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用工企业虽与协作队伍签订劳务合同,但其中一些单位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二是农民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给行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农民工是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的,大多数属于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每天站在十字街口的劳务市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轻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我们首先要了解农民工的特点:文化程度普遍低,对工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更少,但他们勤劳、朴实、好学、肯干、吃苦耐劳。我们应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以技能实践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具

6、体抓落实。一是建立劳务培训服务中介机构。劳务培训基地的建立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较为严格,同时国家审批的数量有限,我们可以从实际出发,组建劳务培训公司,以协会牵头,企业合办,招聘骨干教师,依法提取承包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统一用于农民工培训。培训可结合工地实践,讲解各项操作规程和规范,然后经鉴定站考核合格后发证。二是企业应加强岗前的安全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要做好培训工作,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首先要提高认识,认识到培训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和

7、义务,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效益,认识到“我讲安全为人人,人人安全为企业”。三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引导和管理。根据建设部加强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管理的意见(建人教1999139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意见(建市20xx1131号)精神,结合农民工现状,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引导组建培训机构,这些机构能够从事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讲学,也能够从事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的服务和鉴定,同时也可以从事其它咨询工作。在每年审核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审验。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安监部门不定期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8、等情况。与劳动部门联系,利用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探讨建立“建筑劳务市场”,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的补充措施,将因种种原因(如季节性农民工、临时性零散农民工)暂时没有纳入劳务企业的零散农民工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培训,保证其有序流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劳务企业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时刻关注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消除生产活动中的潜在危险,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每一家企业、每一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遇到的问题,规范施工劳务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从而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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