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才振兴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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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村人才振兴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心得体会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对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聚农人、强农技、兴农策”方面下功夫,引导乡土人才深耕“三农”沃土,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围绕“聚农人”,坚持引育并举,为乡村振兴储才。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农业农村人才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智力支撑。要吸引高端领军人才驻乡。实施“引才入村”汇聚工程,支持高科技领军人才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等落户。推广“科技小院”等培养模

2、式,吸引高校研究生深入农村开展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服务工作。要推动农业科技人才下乡。成立农业专家技术推广服务团,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按照双向选择、按需选任、精准对接的原则,采取“科技特派员农户”“公司科技特派员农户”等模式,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要鼓励本土人才返乡。打好“乡情牌”“乡愁牌”,深入推进外出农民工创业工程,利用返乡创业园、电商产业园、示范园,依托本地特色产业,动员在外人才回乡领办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实施“选青推优”计划,摸排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巾帼”能人、致富能手、优秀青年等

3、“六类人群”,分类跟踪培养、动态调整,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回村任职、回乡创业。围绕“强农技”,坚持协调联动,为乡村振兴搭台。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振兴,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必须加强技术引领。要为产业“引智”。加强与名院大所紧密合作,共建实践(创新)基地、产学研合作联盟,建设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将技术创新与人才培育紧密结合,带动乡土人才培养开发。要为产业“增智”。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开展“菜单式”培养,依托地方高校开设涉农专业、开办特色工艺班,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工程,在产业扶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集成支持。积极发掘各领域能工巧匠、民间艺

4、人等乡土人才,开展乡村企业家人才“十佳名人”评选。要为产业“联智”。立足当地农业产业优势,用好数字化平台,打造产、供、销一体的数字经济,推动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推动科企融合。围绕“兴农策”,坚持系统集成,为乡村振兴赋能。科学有效的人才政策,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必须强化激励保障作用。要“真金白银”激励。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乡村企业家人才创业创新。启动县级农村创客平台建设,支持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创办众创空间、孵化园等“双创”基地,对乡村企业家人才领办的扶贫工厂(驿站)运营两年以上且成效显著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要强化配套支持。开展金融服务“送到家”,配备

5、“金融村官”,推进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延伸到村到户,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粮食、果蔬、养殖、经营贷款等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产品和服务。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资源资产托管、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乡村闲置公益设施,加强资产的运营管理,支持村集体以自营的方式开展创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村土地复垦整理开发,整理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以及“四荒地”、工矿废弃地、撤并后闲置的乡村办公用房和校舍、闲置标准化厂房等闲置建设用地,重点支持产业发展。要畅通上升通道。完善乡村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乡村人才认定标准、办法,建立符合乡土人才发展特点的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特色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评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全面调动乡土人才的创业创新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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