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10月27日李君老师课件分包劳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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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劳务管理和分包、合同管理实务李君 为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建市 201492号)精神,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在队伍培育、权益保护、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起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提出本文件。 一、倡导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推行实名制管理 (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可通过自有劳务人员或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等多种方式完成劳务作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拥有一定数量的与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骨干技术工人,或拥有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组织自有劳务人员完成劳务作业;也可

2、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还可以将部分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完成作业。 解读: 1)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经验 2)施工企业在明确市场条件下的作为 3)施工企业直接控制或管理劳务对于工程质量、安全十分经验重要意义。 4)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关系项目风险控制 (二)施工劳务企业应组织自有劳务人员完成劳务分包作业。施工劳务企业应依法承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包的劳务作业,并组织自有劳务人员完成作业,不得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或转包。 (三)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等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加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管理,在施工现

3、场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等情况,加强劳务人员动态监管和劳务纠纷调处。 实行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劳务企业除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外,还应将现场劳务人员的相关资料报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实、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也应配备现场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劳务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并留存相关资料。 解读 ; 1) 劳务队伍具有独特的特征和风险 2)非法分包劳务团队风险不可接受 3)实名制管理十分重要 4)人员的控制关系总包管理效果 5)劳务人员的核查是动态管理的必要条件 二、落实企业责任,保障

4、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与工程质量安全 (四)建筑施工企业对自有劳务人员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应与自有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务人员本人;应不断提高和改善劳务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承担相应的劳务用工管理责任。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对劳务费结算支付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日常管理、劳务作

5、业和用工情况、工资支付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因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等行为导致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负相应责任。 解读: 1)劳务管理的总包责任 2)分包劳务费用的支付由总包负责 3)总包负责劳务全过程管理 (六)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应通过积极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培训基地、师傅带徒弟、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劳务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使其满足工作岗位需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技能和岗位培训负责,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施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对新进入建筑市场的劳务人员,应组织相应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因岗位调整或需要转岗的劳务人员,应

6、重新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从事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等岗位的劳务人员,应组织培训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后方可上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负责,对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负监督管理责任。 解读: 1)强化劳务基地的建设 2)劳务人员持续培训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七)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负总责,专业承包企业对承包的专业工程质量安全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劳务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

7、,组织合格的劳务人员完成施工作业。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劳务用工管理 (八)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各项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实名制管理的宣贯、推广及施工现场的检查、督导工作。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方式,将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和诚信信息等内容纳入信息化管理范畴,逐步实现不同项目、企业、地域劳务人员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推进劳务人员的诚信信息管理,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记录其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 解读: 1)实名制的重要性 2)个人信用的建立 3)行业信用制度的构建 (九)加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

8、查处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执行实名制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拖欠劳务费或劳务人员工资、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等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予以通报,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快施工劳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其不良行为统一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十)加强劳务分包计价管理。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市场实际情况,动态发布定额人工单价调整信息,使人工费用的变化在工程造价中得到及时反映;实时跟踪劳务市场价格信息,做好建筑工种和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的测算发布工作,引导建筑施

9、工企业合理确定劳务分包费用,避免因盲目低价竞争和计费方式不合理引发合同纠纷。 解读: 1)人工成本的合理确定 2)人工费的合理支出 3)劳务人员的待遇确定 (十一)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机构、健全工作网络,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工作开展。以劳务输出为主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与本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扶持优惠政策,争取财政资金和各类培训经费,加大建筑劳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力度,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先持证后上岗,多渠道宣传推介本地建筑劳务优势,完善建筑劳务输出人员的跟踪服务,推进建筑劳务人员组织化输出。 劳务输入地住房城

10、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本地企业与劳务输出地建立沟通、交流渠道,鼓励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在劳务输出地建立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或与劳务输出地有关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企业参与劳务输出地劳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建立双方定向培训机制。 解读: 1)确定施工企业的劳务建设策略 2)确定施工企业控制和影响劳务队伍建设的基本方针 3)配套实施市场化改革 (十二)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情况,搭建建筑劳务供需平台,提供建筑劳务供求信息,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与长期合作、市场信誉好的施工劳务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和扶持实力较强的施工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

11、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发展; 加强培训工作指导,整合培训资源,推动各类培训机构建设,引导有实力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开办技工职业学校,培养技能人才,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对自有劳务人员开展定向教育,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适合建筑行业特点的劳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方式方法,允许劳务人员在就业地办理工伤、医疗及养老保险,研究做好劳务人员社会保障与新农合的合并统一及异地转移接续,夯实劳务人员向产业工人转型的基础建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 7月 28日 解读: 1)政府政策的配套出台 2)市场化改革大小头推进 3)劳务队伍与

12、施工企业的配合改革 4)监督机制的同步实施 二, 工程合同谈判与签订及履约管理 1.合同谈判的前期准备与谈判要点; 1)工程合同的基本特点 工程合同的时间长 工程合同的风险大 工程合同的因素多 工程合同的纠纷乱 2)工程合同的选择风险 工程合同的类型 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3)合同谈判的基础条件 -招投标的合同条件 -合同价格 -合同工期要求 -合同质量标准 -合同变更条款 -合同风险控制 -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条款补充需求 -合同工程量补充需求 -合同价格补充需求 -合同进度补充需求 -合同质量标准补充需求 -工程款支付补充需求 -变更条款分析 材料、人工费、

13、机械使用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施工措施费 企业管理费,规费 利润 -以上变更的条件和幅度规定 -不可抗力的明确界定需求 地震 大雪 台风 暴雨 冰冻 -不平衡报价策略与风险预防 时间型不平衡 工程量型不平衡 设计不明确型不平衡 地质构造异常型不平衡-预防或提升不平衡报价的需求判断 -索赔、签证、变更、合理化建议 索赔受理、程序、期限、索赔报告、协商 签证确认、证据提供、手续 变更建议与受理、措施认可、变更程序 合理化建议确认程序 、 认可方式 -上述风险评估 -合同谈判准备 技术人员准备 专业背景、工程经验、技术、管理能力 商务人员准备 市场分析、资源采购、造价评估 谈判题目准备 谈判工具准备

14、2.建设工程合同谈判的技巧与策略; 1)合同谈判目标确定 目标的合理分析 目标的协调 目标的应急调整准备 2)合同谈判的策略 底线确定与底线管理 底线 -成本与合理利润 超预期的项目效益 利益平衡的基本理念 双方的利益各取所需 底线管理 -资源的充分保证 措施的科学到位 谈判技巧 ; 确保不平衡报价的结果有利于自己 确保工程结算的结果有利于自己 确保工程结算的过程满足相关要求 确保变更风险在可以控制范围内 确保合同调整风险可以有效预防 3.工程量的确定、工程款结算方法、竣工验收与移交 1)工程量与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 -概算 施工图设计 -预算 概算 -预算 -结算 设计正常偏差与非

15、正常偏差 2)工程量与施工经验、施工措施的衔接 施工经验与工程量估计 施工措施与工程量计量 施工控制效果与施工成本管理 施工变更风险与工程量变化 3)工程结算与工程移交 工程合同内收入与合同外收入 工程合同索赔、变更、签证、合理化建议 合同纠纷的合理解决 工程结算报告的确认 -工程交付与工程移交 工程结算完成 合同责任清算完毕 工程工程验收合格 工程移交与合同关闭 4.工程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及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抗辩权、代位权(合同履行保障)-代位权所谓代位权 ,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 ,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属于一种债权保全方式,是指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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