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电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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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建筑电气说明1. 工程概况:1.1.本项目为XXXXXXXXXXXXXXX,项目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151220.81m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9169.75m ,地下建筑面积42051.06m 。1.2.本工程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3.建筑类别、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一类高层建筑,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为一级;抗震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 7度。建筑耐火等级:本工程地上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部分耐火等级为一级。1.4.本工程主要电气及设备用房分布: 1.4.1 五层及以

2、上办公部分:变配电室设于地下一层;弱电设备间设于车库地下一层;消防控制室设于车库地下一层;裙房每层设置一处强电井和弱电井。 2.设计依据:2.1.现行国家规范: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

3、09-20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 2863-2016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DB37/T 5043-2015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T/T 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17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

4、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以及其它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程。2.2.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任务书。2.3.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3.设计内容及分界:3.1.设计内容:10/0.4kV变(配)电系统、220/380V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安全保护措施、防雷保护系统。3.2.设

5、计分界:3.2.1.变(配)电室的施工图设计须由当地供电部门进行深化设计,本设计提供低压配电系统图、10kV电源的引入、变(配)电室的选址、电缆的敷设及相关的土建条件预留。要求供电部门对变(配)电室深化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鼠、蛇等小动物从门、电缆沟等处进入的措施。3.2.2.室外景观照明及建筑立面照明由建设方委托专业公司深化设计,本次设计仅在对应配电箱(柜)内预留对应回路及相应负荷容量,深化室外景观照明设计时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第七节要求。3.2.3.本工程所有装修区域仅设计应急疏散照明及动力配电,并在对应配电箱内预留普通照明、插座等用电回路及对应负荷,供后期装修

6、使用。4.10/0.4kV变(配)电系统:4.1.本工程负荷分级:一级负荷:消防动力设备(消防电梯、消防风机、消防排污泵等)、应急与疏散照明、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航空障碍标志灯、公共照明、普通电梯、安防监控设备等用电负荷;二级负荷:档案库房用电、换热站及锅炉房等用电负荷;三级负荷:除一、二级负荷外的其它用电负荷。4.2.供电电源:本工程电源进线由变配电室二(兼10kV配电室)引来四路相互独立的10kV双重电源,分别为本工程 4台变压器提供 10kV电源,其中2台变压器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专用,另外2台变压器为五层及以上办公部分专用。每个变配电室要求引来的两路10kV双重电源能够满足一、二级负荷供电要

7、求,当其中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不影响另一路电源的正常工作。4.3.变(配)电室及变压器设置:本工程地下一层设置1处变配电室,变配电室内设置 2台 1250kVA的变压器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低压电源;地下一层设置1处变配电室,变配电室内设置 2台 1600kVA的变压器为裙房及以上办公部分提供低压电源。4.4.低压供电系统接线方式及运行方式: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方式,两两连锁的变压器设置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分列运行,当一台变压器故障时(该母线段上的三级非重要负荷回路均装设失压脱扣装置),断开其主断路器,联络开关手动闭合,由另外一台变压器承担全部一、二级负荷;主进线开关与母联开关之间设有

8、电气机械联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合其中两个开关,可采用三锁二钥匙控制方式。 4.5.低压保护装置:变压器低压侧主断路器设置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和接地故障三段式保护,采用电动操作;母联断路器设置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两段式保护,采用电动操作;低压出线断路器大于等于400A采用三段式过电流保护,小于400A采用两段式过电流保护(过载长延时、短路瞬时),消防设备的馈电断路器过载只报警不跳闸。4.6.功率因数补偿:功率因数补偿:采用低压侧集中自动补偿方式,在低压侧设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装置,采用综合性电力测量仪表进行测量,要求补偿后功率因数在 0.92以上。所有节能荧光灯均须配置电子镇流器。4.7.谐波治

9、理:在变(配)电室内变压器低压侧设置有源滤波装置,通过实时检测负载电流波形,得到需要补偿的谐波电流成分,将其反向后注入供电系统,实现滤除谐波的功能。4.8.计量:本工程低压配电系统电能计量按照用途、物业归属、运行管理及相关专业要求分别设置电能计量仪表;商业及办公用电均按户设置网络预付费电表,实现分户计量功能。5.220/380V配电系统:5.1.低压电源电压等级 220/380V,系统采用 TN-S系统,照明、电力、消防及其它防灾用电等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区和防火分区分别自成系统。5.2.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如:消防电梯等)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

10、方式。5.3.消防设备的过载保护:有备用设备的先跳到备用回路,备用回路过载再报警(不跳闸);无备用设备的只报警(不跳闸);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变频控制器做控制装置(主要指自带控制箱)。5.4.低压电源主断路器具有隔离功能,主、备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加防火隔断,同一变(配)电室内相邻的两段母线之间应采取防火措施。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件产生的热效应和机械力造成危险之前切断短路电流。5.5.动力设备控制方式:5.5.1.污水泵采用液位传感器就地控制,具有水位超高报警、水位显示及主泵故障备用泵延时投入等功能。5.5.2.排风兼排烟风机平时现场手动控制或通过 CO浓度检测装

11、置自动控制,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控制,消防控制室具有控制优先权;进风兼补风风机平时现场手动控制,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控制,消防控制室具有控制优先权。5.5.3.远程控制的屋顶风机在风机旁装设启动预告信号及自锁按钮。6.照明系统:6.1.照明方式及种类:本工程照明方式为一般照明,照明种类包括正常照明、应急照明。6.2.照明电源:普通照明用电电压为 AC220V,疏散照明用电电压为 DC24V。6.3.照明光源:本工程光源主要采用 T5型荧光灯、LED灯及紧凑型荧光灯等,人员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a)不小于 80,主要照明光源的色温为 3300K5300K,主要功能房间的统一

12、眩光值(UGR)为不大于 19。LED灯具的色容差不大于 5SDCM,在寿命期内发光二极管的色品坐标与初始值的偏差在均匀色度标尺图中不超过 0.007,在不同方向上的色品坐标与其加权平均值片擦在均匀色度标尺图中,不超过 0.004。6.4.照明灯具:本工程采用高效节能型荧光灯、筒灯及吸顶灯等做为主要灯具,灯具功率因数不低于 0.9;所用的灯具均为 类及以上级别灯具,严禁使用 0类灯具。潮湿场所灯具选用防水防尘型。6.5.应急疏散照明:6.5.1.疏散照明采用 A类集中控制型疏散照明系统。6.5.2.系统由疏散照明控制器、疏散照明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具、疏散标志灯具组成。6.5.3.室内高度大于

13、4.5m的场所,选择大型标志灯;室内高度为 3.5m4.5m的场所,选择中型标志灯;室内高度小于 3.5m的场所,选择小型标志灯。6.5.4.蓄电池组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保证持续放电时间满足:消防状态应急时间不小于 60 min,非消防状态应急时间不大于 30 min。6.5.5.当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应由集中电源提供,灯具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在集中电源内部实现输出转换后应由同一配电回路为灯具配电。6.5.6.在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照明与正常照明合一,在正常照明电源故障

14、停电时,仍可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备用照明采用就地控制。备用照明由两路市电供电,双电源末端自动切换,要求电源切换时间小于0.2秒。备用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 180min。6.5.7.疏散标志灯具常亮;疏散照明灯具平时不亮,事故或消防状态下自动点亮,灯具光源应急点亮时间不大于 5s。6.5.8.本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的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等处地面疏散照明照度不低于 10lx,其它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走道及疏散通道等处的疏散照明照度不低于 5lx。6.5.9.疏散指示标志灯和疏散照明灯等

15、设置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的规定。6.6.其它照明:装饰用灯具需经装修设计单位与甲方协商后定,功能灯具如:节能灯、疏散指示灯等需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达到设计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装修设计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相应照度和功率密度的要求。6.7.照度设计:照度及功率密度设计参照电气节能设计专项说明第 4.3条。6.8.照明控制方式:当房间内有多个灯具时开关不少于两联,所控灯列与外窗平行;公共走道、楼梯间开关采用声光控延时自熄开关,实现无人使用时延时自熄的节能方式;建筑立面照明及景观照明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箱内控制器设现场触摸屏控制接口及总线通讯接口。6.9.电梯井道照明设计:距井道最高点及最低点 0.5m各设置一盏灯,中间设置一盏灯(由电梯厂家完成,本设计仅预留电源),电梯井道内装设的灯具自带防护罩,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单联双控开关;在电梯底坑设置一个单相三孔电源插座(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插座底部距底坑为 1.5m。7.设备选型、安装及导体选择、敷设:7.1.变压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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