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教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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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教育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教育篇 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注意事项 1、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3、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a) 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 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 严禁吸烟; d) 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 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 80 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

2、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 20 km/h ,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9、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6、运输过程中,应每隔 2 h 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 4 h 应休息 20min 以上; 24 h 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8h 。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10、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

3、监控下作业。 11、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 12、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 13、运输剧毒品的,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剧毒品公里运输通行证,并按规定路线从事运输。 1、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车辆标志牌是否与所装运危险货物类别项别相符),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

4、,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2、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3、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4、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5、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 6、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5、。 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保障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 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5、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

6、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6、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1、运输爆炸品应使用厢式货车。 2、厢式货车的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 3、不具备有效的避雷电、防潮湿条件时,雷雨天气应停止对爆炸品的运

7、输、装卸作业。 4、应按公安部门核发的道路通行证所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 5、施救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扑救时禁止用沙土等物压盖,不得使用酸碱灭火剂。 6、装卸时严禁接触明火和高温;严禁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机具。 7、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 1.5 米。无外包装的金属桶只能单层摆放,以免压力过大或撞击摩擦引起爆炸。 1、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2、夏季运输应检查并保证瓶体遮阳、瓶体冷水喷淋降温设施等安全有效。 3、运输中,低温液化气体的瓶体及设备受损、真空度遭破坏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打开放空阀泄压,注意防止灼伤。一旦出现紧急情况,驾驶人员应将车辆转移到距

8、火源较远的地方。 4、压缩气体遇燃烧、爆炸等险情时,应向气瓶大量浇水使其冷却,并及时将气瓶移出危险区域。 5、发现气瓶泄露时,应确认拧紧阀门,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身防护: a) 施救人员应戴上防毒面具,站在上风处抢救; b) 易燃、助燃气体气瓶泄漏时,严禁靠近火种; c) 有毒气体气瓶泄漏时,应迅速将所装载车辆转移到空旷安全处。 6、除另有限运规定外,当运输过程中瓶内气体的温度高于 40时,应对瓶体实施遮阳、冷却喷淋降温等措施。 7、装车时要拧紧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车下人员须待车上人员将气瓶放置妥当后,才能继续往车上装瓶。在同一车厢内不准有两人以上同时单独往车上装瓶。 8、

9、气瓶应尽量采用直立运输,直立气瓶高出栏板部分不得大于气瓶高度的四分之一。不允许纵向水平装载气瓶。水平放置的气瓶均应横向平放,瓶口朝向应统一;水平放置最上层气瓶不得超过车厢栏板高度。 9、妥善固定瓶体,防止气瓶窜动、滚动,保证装载平衡。 10、卸车时,要在气瓶落地点铺上铅垫或橡皮垫;应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11、装卸作业时,不要把阀门对准人身,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应直立转动,不准脱手滚瓶或传接,气瓶直立放置时应稳妥牢靠。 12、装运大型气瓶(盛装净重 0.5吨 以上的)或气瓶集装架(格)时,气瓶与气瓶、集装架与集装架之间需填牢填充物,在车厢栏板与气瓶空隙处应有固定支撑物,并用紧绳器紧固,

10、严防气瓶滚动,重瓶不准多层装载。 13、装卸有毒气体时,应预先采取相应的防毒措施。 14、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沾有油脂;装卸氧气瓶的机具应采用氧溶性润滑剂,并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不得使用电磁起重机搬运。库内搬运氧气瓶应采用带有橡胶车轮的.专用小车,小车上固定氧气瓶的槽、架也要注意不产生静电。 15、配装时应做到: a) 易燃气体中除非助燃性的不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碱性腐蚀品、其他腐蚀品外,不得与其他危险货物配装; b) 助燃气体(如,空气、氧气及具有氧化性的有毒气体)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酸性腐蚀品配装; c) 不燃气体不得与爆炸品、酸性腐蚀品配装

11、; d) 有毒气体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酸性腐蚀物品配装; e) 有毒气体液氯与液氨不得配装; 1、根据所装货物和包装情况(如,化学试剂、油漆等小包装),随车携带好遮盖、捆扎等防散失工具,并检查随车灭火器是否完好,车辆货厢内不得有与易燃液体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2、装运易燃液体的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 3、装卸作业现场应远离火种、热源。操作时货物不准撞击、摩擦、拖拉;装车堆码时桶口,箱盖一律向上,不得倒置;集装货物,堆码整齐;装卸完毕,应罩好网罩,捆扎牢固。 4、钢桶盛装的易燃液体,不得从高处翻滚溜放卸车。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火花,周围需有人员接应,严防钢桶撞击致

12、损。 5、钢制包装件多层堆码时,层间应采取合适衬垫,并应捆扎牢固。 6、对低沸点或易聚合的易燃气体,若发现其包装容器内装物有膨胀(鼓桶)现象限时,不得装车。 1、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货厢、随车工、属具不得沾有水、酸类和氧化剂。 2、运输遇湿易燃物品,应采取有效的放水、防潮措施。 3、运输过程中,应避开热辐射,通风良好,防止受潮。 4、雨天运输遇湿易燃物品,应保证防雨、防潮湿措施切实有效。 5、装卸场所及装卸用工、属具应清洁干燥,不得沾有酸类和氧化剂。 苏州上上物流有限公司 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

13、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 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统称,危险品的运输存在巨大的危险性,稍不注意可能会造成物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品分为以下几种。 依据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腐蚀品。 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

14、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

15、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 苏州上上物流有限公司 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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