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上传人:tang****xu1 文档编号:147504633 上传时间:2020-10-1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X年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202X年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202X年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202X年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202X年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X年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X年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最新整理民政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 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深入学习国务院意见,领会精神实质。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十意见 (国发20xx35号,我县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入学习研究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升为养老服务业,扩大了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 把养老服务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 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

2、力量,这集中体现 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厘活政 府与市场、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 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 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基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 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养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 老年人,着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在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工

3、作中,政府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打造 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精神,我县出台 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服 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1. 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 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相应配套。2. 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对按标准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

4、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 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00 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 以补贴;用房届租用且租用期 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 5年每年给予100 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给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 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 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不足部分

5、, 政府给予适 当补助。3. 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 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 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 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年正常开放 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 1 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 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 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给予购买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 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4. 对养老服务机构相

6、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 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 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的 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 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 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给予

7、优惠和优先照顾。 有线电视初装费 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 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5. 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供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 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非营利性社会 福利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 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采用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 建设用地的

8、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 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 30澎以优惠;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 意向用地的,应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 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 地权届调查费。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老年人服务设 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 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有 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 用集体土地。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 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服务用房, 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

9、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使用。6. 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 心(站),安排1-2个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提高 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 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 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 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 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 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三)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 5项,并明确我县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四)我县

10、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 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 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 16张,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 服务供需矛盾。1.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xx五5年”以来,我县 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积极 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服务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 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 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

1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 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水平大幅提高。部分民资充分利用富余的场地、人力、服务经 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托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光彩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吉埠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 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县城光彩 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

12、、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2. 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规范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 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 管理人员,招聘了 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 理队伍,改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利完成了南塘镇活溪院 与南塘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 服务经费按集中供养五 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

13、,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 月达2000元,其他人员达到1800元。3. 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局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 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 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 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 50元、 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 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100 元、200 元、300 元、1000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 29

14、.53万元。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落实情况(一)民政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1、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积极推行“阳 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 5 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2、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 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 降低小

15、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 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 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 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 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 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按照救急难原则,我县加大力度,对生 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 5月,共救助130人,发 放救助金万元。4. 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16、。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 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5. 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政策落实到位。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 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养 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 3405人,1-6月发放五保 供养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6. 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xx年5月,我县出现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受灾人 口 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二)教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