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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迹天气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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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迹天气招股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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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ji Co., 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13 号 0706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申报稿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的 25%。

公开发售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持股满 36 个月的原有股东向投资者公 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1-3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 资风险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定期限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定期限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犁及其关联方股东迹将蔚蓝承诺:本人/本企 业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阿里创投、险峰创投、上海盛资、北京创新、工场基金、西藏险峰、 兰溪普华、合之力、杭州三仁、墨守晴空、杭州六极、险峰深圳、上海臻界、星 河无限、张翊钦、刘斌、郝玺龙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 业/本人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金犁、黎力、程倩、包越千、张明明、 许燕利、张超、刘超承诺:除前述股份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与发行人总股本的 2%孰低为准;在离 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犁及其关联方股东迹将蔚蓝,作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或间接股东黎力、程倩、包越千、张明明、许燕利、 张超、刘超进一步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1-5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 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股份锁 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持股(二)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以上的主要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犁及其关联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犁及其关联股东迹将蔚蓝承诺: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 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 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 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具体 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1)持有股份的意向 本人/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 发行人股票;本人/本企业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 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本企业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 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计划 减持满足的条件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本 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且在发布减持股 份提示性公告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高于发行价,其中,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1-6 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减持数量 本人/本企业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 2 年内,每年可减持股份总数上限应 以上一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与发行人总股本的 2%孰低为准若减持 当年发行人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 则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 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可供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计算,当年度未减持的数量不可累 积至下一年 减持方式 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 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减持价格 本人/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处理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如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 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险峰系(险峰创投、西藏险峰、险峰深圳) 、阿里创 投、创新系(北京创新、工场基金) 、上海盛资均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 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1-7 构、 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 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 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1)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 本公司/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 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公司/本企业认为上市即公开发 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 本公司/本企业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计划 减持方式 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 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减持价格 本公司/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处理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如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 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如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应在首 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 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

前述减持计划应包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内容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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