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课件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6076395 上传时间:2020-09-26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38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课件(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施工图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及解答(暖通专业),2 0 1 2 . 0 8,问题1,如一大仓库的建筑面积超过了1000 ,里面还分隔有若干个小仓库,面积大小不等,对于这些小仓库在不满足自然排烟的情况下是否要设机械排烟?,结论 按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中的4.1.2-6条执行。例如,外区仓库有排烟措施,内区仓库的面积100 时,可不设排烟。 注:市消防局指出:规程中所指的面积,应是指厂房、仓库的建筑总面积(规模),不是指厂房、仓库中的房间(单间)的面积。,问题2,上海项目对于走道排烟量的确定,有些设计单位按60m3/hm2来计算确定。,结论按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走廊排烟量应按4.2.3-1和4.2.3-2

2、执行。如果走廊面积较大,应按60m3/hm2来进行验算,取二者中的大值计算。,问题3,上海地区的建筑防排烟设计规程的要求与高规及建规都有不同之处。在上海有一些的外地设计院,对上海的建筑防排烟设计规程还不够了解,在设计文件中,往往将高规、建规作为设计依据,没有将规程作为设计依据。因此,图纸中有满足高规及建规要求但不满足建筑防排烟设计规程要求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审图人员如何操作?,结论 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解释,明确指出:上海项目的防排烟设计,应严格的按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执行。,问题4,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第 5.1.6条,“ 剪刀楼梯的两个楼梯应在前室、走道或屋顶联通”

3、,其中的“或”是表明并列的不同情况,还是应理解为二部楼梯都是应通屋顶?,结论 这个问题由建筑专业明确。,问题5,地下自行车库是否必须设置排烟?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设?,结论 上海的项目,只要明确是地下自行车库,不需要设置排烟系统。,问题6,建筑防排烟规程3.1.6条“建筑高度超过50 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的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与3.1.3-4条“防烟楼梯间的楼梯间设有机械加压送风时的前室。”可不设置防烟系统是否矛盾。,结论 这是对上述二个条文前后关系的理解问题。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条文(详见8.3.1的条文说明),有加压送风

4、的楼梯间的独立前室不需要再设加压送风。 注:市消防局指出:超过50米的建筑,当疏散楼梯间设有机械加压送风时,该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可以不设机械加压送风,但楼梯间风量应加大(计入前室的送风量)。,问题7,地下汽车库排烟量计算是否只按一个防烟分区计算即可,只要不小于30000m3/h?,结论 按上海项目,地下汽车库排烟量计算只按一个防烟分区计算,但风量不小于30000m3/h。,问题8,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机械防烟系统时,楼梯间也应采用机械防烟。但对于地下室而言,若通向地下室的楼梯在地上部分满足自然通风条件,则该楼梯间的地下室部分是否须设机械防烟系统?,结论 具体的可按照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中第3.1.8

5、条执行。其中当该楼梯间设有前室时,则需要设楼梯间加压送风系统。,问题9,小商铺内部楼梯(2F3F)是否须满足自然通风防烟条件?,结论 小商铺的内部楼梯一般为敞开楼梯,由建筑根据消防疏散条件的要求布置,故一般不需要暖通专业考虑排烟措施。,问题10,若排烟风管耐火极限满足1h要求,排烟风管在穿防火分区时,是否可不设防火阀,见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中第4.4.8的条文说明(图4.4.8)与高规和建规的防火要求不符。,结论 从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中第4.4.8的条文说明和图4.4.8,可以看出,为了保持靠近立管防烟分区的排烟作用,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风管管段的耐火极限,按施工要求

6、已提高到1h,故可以不设280防火阀。,问题11,走道长度60米时,是否须设挡烟垂壁?,结论 根据市消防局专家的说明:如果走道按照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需要设置排烟系统的,走道长度60米时,须设挡烟垂壁。每个防烟分区的风量,应满足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4.2.3-1和4.2.3-2中的规定值。走道排烟口为常闭型,火灾时,并不需要整个走道的排烟口同时开启,仅需受火灾影响的走道防烟分区的排烟口打开即可。 如果走道按照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满足不需要设置排烟系统条件,可不划分防烟分区。,问题12,走道排烟口侧墙安装时,且吊顶高度仅2.2m时,底高是否须满足最小清晰高度要求?,结论 应尽量提高侧墙排烟口的安装高度

7、,其底标高不应低于1/2的走廊吊顶高度。,问题13,大房间(房间面积超过500)和小房间(房间面积刚超过100)的排烟系统合用时,房间的排烟量会相差很大。如果小房间的排烟口尺寸,按该房间的计算风量选用时,会导致该排烟口风速的计算值,会远远超过10 m/s。是否合理?,结论 大多数排烟系统的设置,是兼顾多个防烟分区。但该机械排烟系统运行时,是仅考虑一个着火点(一个防烟分区)。因此,小房间着火时,只开启小房间的排烟口,其排烟风口的风速,会超过规程的要求值运10 m/s。但从整体来看:首先,排烟风口的风速虽然超了,其排烟口的排烟效率会降低,但房间的整个排烟量是增加的;其次,由于支风管的局部阻力和排烟

8、口的局部阻力,会随风速的增加而迅速增加,故实际上该房间排烟口的风速也不会急剧增加。,问题14,吊顶内排烟风管应按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第4.4.5,4.4.8,6.2.2-8条中明确,管材耐火极限不小于1小时,用厚度不小于40 mm非燃材料做隔热层,并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 mm的距离等。,结论 要求设计在项目的设计施工说明中,必须明确。在图纸中,应将不同风管类型、穿越不同区域(特别是一些重要防火场合)时,用不同的阴影线等标记加以表示。,问题15,规范要求楼梯间及前室需保证一定的余压,一些设计采用余压阀控制余压的方式。,结论 从消防安全的角度,楼梯间及前室应是最安全

9、的区域,在其墙壁上安装余压阀,对其安全性(隔火等级)造成了破坏。前室与走道上之间的隔墙,其耐火等级为2h。如果前室与走道上之间墙上设余压阀时并加70防火阀时,已不能保证该处2h的耐火等级。因此,合用前室的余压控制,应考虑加压风机出口端的泄压装置(手动或电动旁通风阀)。必要时,可设置压差传感器来控制电动旁通风阀的开启度,以保证各层合用前室的余压值,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问题16,按照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面积大于300的丙类仓库,应设置排烟系统。若冷库(例如果品库等)为丙类仓库, 面积大于300时,是否设计排烟系统?,结论 考虑到冷库工艺上的需求,且在使用时其室内温度很低,很难发生火灾,且无人员停

10、留,故可不设机械排烟系统。但二侧库房中间的内走道应有排烟措施。,问题17,按照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对于丁、戊类厂房,没有排烟要求。但若是净化车间是否需要排烟?按照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走道应设置机械排烟。又如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 的丁类厂房应考虑排烟。这类问题如何处理?,结论 上海项目,按照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执行,参考目前已通过消防审查或验收的项目,净化厂房的消防设计基本是按以下原则的:长度20的走道,设机械排烟;房间面积300的库房或面积500的丙类厂房,设机械排烟。,问题18,自然排烟系统是否设置防烟分区?若房间实际层高超过6米,是否可不考虑防烟分区?,结论 自然排

11、烟系统也应该设置防烟分区,以防止烟气的进一步扩散。按若房间实际层高超过6米,可按照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第4.1.6条和第4.1.9条,对防烟分区的面积和排烟口的水平距离作调整。,问题19,地下车库排烟系统的排烟量,按6次/h考虑,但层高按3米计算。,结论 车库排烟量计算必须按照车库的实际层高。一些设计按照把车库的通风计算方法和排烟量的计算要求混淆了。按照目前的相应规范,车库的机械排烟量,应根据按车库防烟分区内的实际体积(实际层高)进行计算。,问题20,在净化空调工程中,吊顶内的风管保温采用难燃B级橡塑发泡保温材料,要求设喷淋保护风管。,结论 在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 08-94-200

12、1的第8.4.1.1.条中,“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建筑物中,当闷顶和技术夹层的净距大于0.80m,且其内有可燃物或敷设有普通电线、电缆时,应在闷顶或技术夹层内设置喷头。” 虽然难燃B级的橡塑保温材料在烟灭度、氧指数等方面优于普通的可燃物,但它们仍属于可燃物。因此,如果空调风管保温采用难燃B级橡塑发泡保温材料时,需要设喷淋保护风管。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净化工程等特殊项目,民用建筑中,仍严格限制空调风管采用难燃B级橡塑发泡保温材料。,问题21,地下室(含车库车库)的建筑面积超过了2000,但在扣除一些辅助房间后,停车库的实际面积2000 了,是否仍要设机械排烟系统?,结论 根据建筑物下面地下室的使用性

13、质和防火分区的划分要求,如果地下室车库的单层建筑面积2000 ,而停车区域的面积2000 时,仍需设置机械(自然)排烟系统。,问题22,多层建筑的疏散走道,按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中的第4.1.1.4条,是否可不考虑设置排烟系统?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规定,当走道长度超过20 m或40 m时,就要求设置排烟措施了。如何处理?,结论 在各类建筑物中,走道是疏散的重要通道。因此,多层建筑(指非高层建筑的裙房)的走道,也要考虑设置排烟系统。,问题23,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第5.1.8,“。其地下室的楼梯间或前室可不设机械加压送风装置”。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第5.

14、2.5,“消防电梯可不停靠”。,结论 消防电梯如果下到地下室,则前室或合用前室则必须做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问题24,按照一般要求,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地上、地下的正压送风系统,应分别设置,以确保风量及风压均满足消防要求。一些项目中,若地上及地下合用一个系统,则正压送风机的风量应是地上及地下风量之和,风口采用常开百叶。但是,目前仍有一些的项目,设计采用常闭风口,着火时,只开启地上或地下部分风口。,结论 虽然目前执行的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都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参考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也有采用常闭风口形式的案例。但是,根据建筑的消防规定,建筑物中,疏散

15、楼梯间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性质上就是二个楼梯间。因此,火灾发生时,其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同时作用。所以,地上和地下楼梯间采用一个加压送风系统(一个楼梯间的送风量),并采用常闭风口,着火时只开启地上或地下部分风口的形式,是不行的。,问题25,走道排烟系统与房间排烟系统合用时,风量是否要叠加计算?或房间机械排烟时,其相关的走道(设有独立机械排烟系统)是否要同时运行排烟?,结论 虽然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中,排烟系统的设计原则是只考虑1个着火点的状况。但走道是建筑物中疏散的重要通道。因此,走道的排烟系统宜单独设置。按消防的控制要求,火灾发生时,走道的排烟系统与房间的排烟系统同时运行。如果走道和房间合用一个机械排烟系统时,排烟系统的设计风量,应将走道的排烟量与该走道相关的最大防烟分区的排烟量叠加计算。因此,大楼排烟时,房间和与其相关走道的排烟系统,应考虑同时运行。,谢谢大家欢迎交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