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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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企业信息化管理标准 第一节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IS)管理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编号: 1 目的 为规范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信息管理系统(MIS)开发、 实施、系统维护及信息维护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顺利实施、正常运行及各类信 息的及时、准确发布,使信息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服务,特制 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管理信息系统的管 理。 3 引用标准 3.1 引用标准 3.1.1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 MIS 管理办法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

2、承包事业管理部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 负责全面管 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工程部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 执行人, 负责检查本部门执行本标准的实际情况, 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 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适当的培训;统计、记录分析发生的 原因和趋势,提出改善的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5.3 MIS 归口管理部门 MIS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出 MIS 应用组织体系建议方案及 MIS 实施整 体策划方案并报批;负责在 MIS 开发及实施过程中牵头组织、协调、落实 MIS 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3、;负责编制 MIS 权限分配表并报批;负责 MIS 实施后的系统管理、培训、维护及应用督促检查工作。 5.4 MIS 各应用部门单位 在 MIS 开发、实施过程中配合 MIS 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标准功 能需求,参加 MIS 培训,根据实施计划进行试用及应用工作。对本部门单 位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6 执行标准 6.1 MIS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MIS 实施及应用组织体系建立方案并报公司基 建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 MIS 开发 6.2.1 MIS 各应用部门单位按照附录 1 格式提交需求说明单,需求说明单应 2 经需求提交部门主管领导审核,MIS 项目负责

4、人确认,如所提交的需求涉及本部 门重大管理变更或部门间管理接口,则需经理或相关部门领导、相关主管领导审 批。MIS 需求说明单由 MIS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并提供给 MIS 开发单位作 为标准开发依据。 6.2.2 开发单位根据 MIS 需求说明单进行需求调研及分析,编制需求分析报告 并进行系统分析工作。 6.2.3 开发单位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 MIS 实施总体进度编制 MIS 开发计划 并报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审核。 6.2.4 开发单位根据MIS开发计划及系统分析结果安排开发人员进行标准开发工作。 6.2.5 开发单位完成阶段开发及总体开发工作后,应进行自测试工作,

5、测试通 过后,应及时通知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 MIS 归口管理部门, 会同需求提交部门单位对标准进行应用测试并签字确认, 测试通过后可提请验 收。 6.3 MIS 实施 6.3.1 开发单位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编制 MIS 实施计划并报黑龙江省*工 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审核,实施计划应包括培训计划、基础数据录入计划、 数据导入、各模块试用计划及系统正式整体投用计划。 6.3.2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 MIS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协调 MIS 实施工作, 各应用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 MIS 实施工作, 确保实施效果。 6.3.3 MIS 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标准开发

6、错误,由发现人填写 MIS 问题反馈单 (附录 2) ,交 MIS 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确认汇总后由 MIS 开发单位负责问题修正, 并经 MIS 归口管理部门确认。 6.4 MIS 维护 6.4.1 MIS 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部门业务范围及 MIS 功能模块划分,编制各 岗位的权限设定表,并经各部门会签、经理审批后执行。因工作需要,需开通本 岗位权限外的模块(或功能子项)时,需按照附录 3 格式填写 MIS 权限申请表审 批后执行。 6.4.2 MIS 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 MIS 功能模块划分及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 承包事业管理部具体管理要求,提出 MIS 中各数据信息的录入及核查时间,经各

7、部门单位会签、经理审批后执行。MIS 归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检查 MIS 应用情 况,并通过公司内部网页发布检查结果。 6.4.3 MIS 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系统管理人员负责 MIS 系统管理及维护工作。 6.4.4 MIS 系统用户初始密码由系统管理人员设定,各 MIS 用户自行更改,用 户应定期更改个人密码,并做到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用户密码。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 价表(附录 4) ,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 准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

8、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附录:本标准有 3 个附录 附录 1 基建 MIS 需求说明单 3 附录 2 基建 MIS 问题反馈单 附录 3 基建 MIS 权限开通申请表 4 附录 1 MIS 需求说明单 MIS 需求说明单 日期: 编号: 需求提出人 部门 岗位 模块名称 更改要求简 要描述 附件清单 需求提出部 门领导意见 MIS 项目负 责人意见 经理意见 开发单位项 目经理 开发人员 计划开发完 成时间 实际开发 完成时间 项目系统管 理员 提出部门确 认 备 注 5 附录 2 MIS 问题反馈单 MIS 问题反馈单 编号: 功能模块名称 紧急程度 用户部门 提出人 提出时间 问题描述 MIS

9、 项目负 责人意见 开发单位 处理人员 处理时间 处理情况 用户意见 6 附录 3 MIS 权限开通申请表 MIS 权限开通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人 所属部门 岗位 申请权限 申请理由 使用部门 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MIS 管理部 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部门领 导意见 如未涉及部门秘密信息无需签 署 签字: 年 月 日 经理意见 如未涉及公司秘密信息无需签 署 签字: 年 月 日 7 第二节 工程管理标准文件分级管理标准 标准编号: QB/LJZG GL080022006 标准编号: QB/LJZG GL080022006 1 目的 定义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

10、管理标准文件的分级和分类 管理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管理标准文件的分 级管理。 3 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2 系统分级 第一级:管理系统(包括管理层提出的管理要求和系统文件) 第二级:系统标准(主要包括满足管理要求的工作程序) 第三级:满足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的具体工作标准。如 :规程、标准、手册等 LJZG GL 管理系统 管理子系统所属标准 实施细则、规程、标准、手册等 4 专用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 全面负责管 理标准的编号、分类、

11、修订、公告及实施,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 包事业管理部所属部门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审核补充、修订管理标准的建议或 申请。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办公室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 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记录、收集和整理标准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反馈信息,协助 标准负责人完成管理标准的编号、分类、修订、公告及实施工作。对执行标准中 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 标准负责人同意授权修订本标准。 6 执行标准 6.1 新建标准和规程编号索引 6.1.1 编号 8 管理标准系统编号 LJZG GLXX,如:质量管理子系统

12、 LJZG GL05,子系 统所属标准为 LJZG GLXXYYY, 如质量管理子系统中的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标 准,其编号为 LJZG GL05003。 各部门、项目部的实施细则编号原则为 LJZG GLXXYYY/QY(其中 QY 为部 门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例如:部门在质量管理子系统第 2 个管理系统文件中增 加一个本地系统文件,则其编号应为 LJZG GLXXYYY/QY) ,如有多个本地系统 文件,则在部门名称之后加序号。 6.2.2 索引结构 分 类 索 引 举 例 管理标准系统 LJZG GL 管理标准系统子系统 LJZG GLXX 管理标准系统子系统所属 管理标准/办法 LJZG

13、 GLXXYYY 所属部门对应管理标准的 实施细则 LJZG GLXXYYY/QY 注:XX 子系统编号;YYY 子系统所属文件编号;QY 部门名称汉语拼音第一个字 母。 7 检查、评比与反馈 7.1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各部门每月检查本部门是否发生 工作流程、组织机构的变化情况发生变化后是否履行补充标准文件的申请,申请 批准后是否依据管理标准的要求建立有关标准规程等。检查后应填写“文件的分 级管理检查/评价表” (见附录 1) 。 7.2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监督检查各部门检查情况,记录 并收集“文件分级管理检查/评价表” ,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应提出明确意

14、见或结论。 7.3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文件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 写一次评价表(附录 1) ,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7.4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公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 准是否升版。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附录:本标准文件有 1 个附录 附录 1 基建管理标准文件的分级管理标准检查/评价表 9 附录 1 基建管理标准文件分级管理检查/评价表 基建管理标准文件分级管理检查/评价表 部门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1 工作流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2 组织结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3 补充标准/规否履

15、行申请标准 是 否。 4 补充标准/规程后编号是否符合系统要求 是 否。 是 否。 存 在 问 题 及 改 进 建 议 存在问题: 1. 2. 3. 整改建议: 1. 2. 3. 评价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 评价人: 检查人: 10 第三节 文件管理标准 标准编号: QB/LJZG GL080032006 标准编号: QB/LJZG GL080032006 1 目的 本标准旨在规定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企业日常管理活动 中,处理各类文件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以确保文件管理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下列文件的管理适用于本标准: 2.1 总公司发布的公文文书、文件和资料; 2.2 事业管理部发布公文文书、文件和资料; 2.3 事业管理部向总公司的请示汇报及对部门、项目部的指令等; 2.4 与业主及相关方合同、变更记录及信函; 2.5 工程文件包括: a)设计院提供的勘测报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询价书、施工图纸等; b)制造厂家(含国外厂商)提供的设备制造图、组装图、安装使用说明书、 出厂试验及检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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