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振兴调研(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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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力乡村振兴调研(共3篇)(篇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和省、*市、都江堰市的有关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根据市政协*年工作要点,4月中旬,市政协启动了“乡村振兴中的基层治理”重点调研活动,组建了由副主席严代雄,党组成员李晓明牵头,社法民宗委承办,部分政协委员参加的调研组。调研组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调研重点,分解调研子课题的基础上,先后深入胥家镇金胜社区、崇义镇笆桥社区、柳街镇红雄社区和金龙社区以及广元市昭化区、绵阳市涪城区、德阳市旌阳区等地进行走访调研;召集部分政协委员、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

2、街道)、村(社区)代表进行座谈交流,针对我市乡村振兴中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治理现状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各乡镇(街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驱动,以产业培育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有力促进了乡村振兴中的基层治理工作。(一)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市上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工

3、作的实施方案构建“一核三治、共建共享”基层治理机制的意见,深入实施城市基层党建机制攻坚等7项攻坚行动,全面推行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五线工作法”和党建引领居民小区发展治理“五步工作法”,新培育党建引领示范社区(村)、示范居民小区各146个。构建市镇社区院落(小区)四级党组织联动体系,调整设立农村社区党委46个,党总支97个。深化“细胞再造”工程,在全市1634个院落(小区)中建立党组织695个,在248个各类乡村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128个,实现265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实施社区(村)干部“精准提能”和后备干部孵化行动,培养社区后备干部784人。新增并高品质完成社区

4、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146个,社区综合体2个,得到群众一致好评。(二)共建共治格局逐步形成。制定激发群众主体作用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院落(小区)“一组三会”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协商议事机制,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行群众“诉愿”管理机制,坚持基层事务事前征求群众意见、事中接受群众监督、事后组织群众评议,引导群众通过民主协商制定村规民约、院规院约、协会和合作社章程,群众自治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驻本区域内单位党组织职责,引导打破壁垒,强化组织纽带、利益联结和资源共享。深化“补改股”“政企银”“CEP”等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房屋、

5、宅基地等资源入股参与项目建设,与企业共同建立投资收益分配机制,共享产业发展红利。如天马镇禹王社区整合财政补助资金900余万元,参与总投资3.1亿元的“玫瑰花溪谷”项目建设,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按投入额的4%固定分红。(三)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推进。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面覆盖,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纠纷化解等常态化开展,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了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矛盾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对标建成1个市级综治中心、

6、1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205个村(社区)综治中心,配备专兼职网格员692名,全面构建了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体系,网格管理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天网”和“雪亮”监控点位总数达3181个,同步整合农民集中居住区、老旧(三无)院落以及重点场所、成熟小区等公共安全视频资源229个,全市入盗警情同比下降30%,平安智慧小区建设扎实推进。 (四)村(居)民道德建设成效初显。坚持以德治村(社区),制定出台都江堰市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制度指导意见,为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提供了指导基础,切实推动了移风易俗。结

7、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向峨棋盘、天马金陵等社区抓好乡村德治建设,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传播弘扬李冰文化、乡贤文化,形成了“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道德示范效应,持续提升了村(居)民人文精神、社会风尚和综合素质。*年,新创都江堰市级文明村(社区)22个,全市文明村(社区)占比达到60%;新创文明镇(乡)2个,全市文明镇乡占比达到78.6%;新创*市级“三美”示范村(社区)5个,全市*市级“三美”示范村(社区)达到35个。有效发挥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文明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了“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二、存在问题(一)部分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够。一是有的乡镇(街道)、村(社

8、区)党建工作滞后,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思想建设“虚化”;有些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领导能力不强,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弱化。二是有些基层党组织成员不同程度存在“本领恐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知识缺乏,“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够,党支部对群众的凝聚力下降等不足。三是部分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有“同质化”现象,对本土特色文化挖掘不够,空间美学运用不足,公园城市乡村表达显示度不高。四是个别村(社区)、小区(院落)党的组织、工作和活动覆盖面不够广,基层人才骨干队伍欠缺,发动群众能力比较弱。(二)乡村产业培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一是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十分脆弱,致使村组织正常运转困难,更拿不出钱解

9、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较小,分布零散,且流转、退出局限性较大,影响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和部分项目落地的可行性。三是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规模化经营水平低,农产品产业链单一,更多仍处在简单的“种植销售”模式,缺乏深度开发,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四是人才引进渠道还不够流畅,“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缺乏,带动效应明显不足,极大限制了乡村农业品质的提升和知名品牌的创立。(三)村(居)民自治、多元共治组织化程度偏低。一是相当一部分村民、居民自治能力不足,村(居)务不够公开、透明,村(社区)级事务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好监督的问题仍然没有较好解决。二是有的村(居)民议事形式化,村

10、(居)民参与不主动,社会治理的责任往往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承担。三是激发调动驻村(社区)单位、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还未健全,驻村(社区)单位不支持村(社区)工作、不参与村(社区)活动现象比较突出,人人参与社区治理的氛围不浓厚。四是基层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机制不健全,推行村(社区)减负增效阻力较大,村(社区)各类检查评比、达标验收多,统计报表过多,村(居)委会承担大量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四)乡村德治、法治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一是由于农村传统的文化设施和文化节目对村民的吸引力不强等因素,导致文化活动中心使用率偏低,文化生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部分村(居)民国家、集

11、体观念及社会公德意识淡化,在一些地方歪风邪气蔓延,封建迷信、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红白事大操大办、攀比浪费之风仍较盛行。三是有些村(居)民法治意识不强,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信访不信法”现象还比较突出。四是部分基层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处理一些工作或者矛盾纠纷过程中,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对法律工作者参与基层重大事务、重要决策的讨论商议有所顾忌,支持配合力度不够。三、对策建议(一)夯实基础激发基层党建活力。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强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选优

12、配强村(社区)干部,建立村(社区)人才库,加强村(居)委会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队伍培训力度。三是实施党建整合资源力量下沉攻坚,开展“千名党员进百社”行动,持续开展“双报到”活动,统筹代表委员、机关干部和党员志愿者等下沉服务社区,推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下沉基层。四是严格落实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行动,注重把思想素质好的产业大户、致富能人、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头人发展成党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富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大党建经费投入,将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二)因地制宜打造乡村特色产业。一是以产业扶助为核心,注重培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实施“旅游+”“互

13、联网+”“文化+”“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融合,衍生培育新业态。二是打造川西林盘乡愁存放地,吸引和巩固大*客流,从而在整体上带动乡村的综合发展,切实增强农村发展驱动力,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三是进一步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公路、水利、信息、物流、产品等网络向农村延伸,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四是高效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充分发动村(居)民参与,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激励机制,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示范院落、示范社区建设。(三)创新理念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一是进一步加大“三务”公开力度、扩展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14、、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二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政策措施,建立由村(居)委会、驻村(居)企事业代表、社会组织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共治格局。三是完善村(社区)职责清单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村(社区)工作准入反馈机制,清理和规范部门下达村(社区)的工作任务和村(社区)标示标牌、评比表彰项目。四是实施村(社区)共建计划,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驻村(社区)单位党组织打破壁垒,强化组织纽带、利益联结和资源共享。(四)多措并举建设德治法治体系。一是制定和实施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促

15、进作用,发挥榜样力量和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调动村(居)民参与村级治理积极性。二是持续开展“六进六送”活动,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化广场等文化设施,发挥村(居)民主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三是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法律风险评估和防控纳入基层治理考核。四是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的惩处力度,用生动的事例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树立法制观念,推进乡风文明。(篇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16、,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了解崇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现状、深刻剖析其中的重难点问题,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调研的通知,县统计局组织人员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抽样调查,并与乡村干部、相关部门座谈,形成本调研报告。一、调查样本的基本信息本次调查共走访了高枧乡高枧村、*镇汉兴村两个有代表性的村以及发改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发放调查问卷20张,其中男性对象17人,女性对象3人,包括5个村干部、15个村民。二、问卷调查情况问卷调查显示,有18人认为村容村貌的变化情况很大,只有2人认为变化不大;13人对当前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满意,6人较为满意,1人认为一般;在对于“近两年本村美的变化主要在哪几个方面”的调查中,选择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改厕成效显著”、“生活污水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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