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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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黄华吉 自治区教育厅总督学(副厅长级)副组长:韦兰明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自治区教育厅副总督学梁桂华 广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杨 永 广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成 员:农汉康 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刘 冰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黄明宇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万锋锋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黄艳兰 广西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瞿 亘 广西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主任肖荣亮 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主任联络员:陈怡静 广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干部信息员:陈 庆 广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干部市级联络员:李煊 南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

2、导委员会办公室 副主任唐春平 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郭树锋 桂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陈 妍北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干部郑 刚钦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吴延宁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干部陆春生贵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蒋军辉防城港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文杰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郭俊世来宾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科副科长附件2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国家义务 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

3、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7号)精神和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20年我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定本方案。一、质量监测的目标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二、质量监测的内容和对象(一)监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二)监

4、测对象。监测对象为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的学生,相关学校校长,参测学生在四年级、八年级时相应的科学、道德与法治教师,班主任教师以及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的心理健康教师。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抽样,我区参加2020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样本县为12个,即南宁市西乡塘区、横县,柳州市柳城县,桂林市灵川县、全州县,北海市海城区,钦州市灵山县,贵港市港南区、覃塘区,河池市南丹县、东兰县,来宾市武宣县。根据自愿自费、试点先行的原则,我区参加2020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协议县8个,南宁市青秀区,柳州市城中区、鹿寨县,北海市银海区,玉林市玉州区、陆川县、兴业县,防城港市东兴市。三、

5、质量监测工作时间安排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时间为9月28日。在前期已完成省级实施工作部署与培训、组织填报参测师生信息等工作的基础上,后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9月15日前,督促各样本县、协议县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二)9月14日至18日,督促各样本县、协议县开展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三)9月25日前,检查各样本县、协议县实施工作培训完成情况和监测工具接收、保管情况。(四)9月27日前,委派视导员完成各样本县、协议县测试准备情况的核查。(五)9月28日,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六)9月29日,掌握测试完成情况,提交自治区应急事件报告表至教育部基础教

6、育质量监测中心。(七)10月16日前,督促样本县、协议县审核各样本校提交的测试生基本信息。(八)10月23日前,样本县、协议县完成本县监测实施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完成自治区监测实施工作总结,并于10月23日前上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四、质量监测的工作要求(一)监测数据应真实客观。各样本县、协议县、样本校要确保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代表性,以保证监测工作信息准确、依据有力、建议合理,为国家基础教育决策提供支撑。(二)监测工具应严格保密。开发监测工具动用了大量的国家资源,监测的试

7、题及试卷,已依法定为国家机密级保密材料,其保密情况直接关系到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关系到国家监测资源的可持续性。各样本县、协议县、样本校必须高度重视测试保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复制、记录、存储试题及试卷。(三)监测程序应规范标准。为确保监测工作的客观、准确,样本单位要认真学习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等,明确自身职责,并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测试工作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的流程进行。五、质量监测的应急预案(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1.出现发热等症

8、状时规范处置。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途中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测试前或测试中,如监测点校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要严格按照全区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快速处置, 要立即派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送检,查明病因,有关信息经卫生健康部门核实后及时上报。3试题在运送、保管过程中出现紧急状况。由于人为的因素发生失盗、泄密时,发现人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

9、级部门报告,将泄密范围控制在最小。在运送试题过程中,如果出现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的情况,或者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押运人员首先要坚守现场,保护试题不被泄露,同时及时报告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必要时拨打110报警,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控制现场,确保试题安全。 4火灾事故。测试题在运送途中或在保密室内发生火灾,保密人员要马上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及时查明火情,切断火源、电源,迅速报警,并报告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5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测试过程中,如发生

10、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或个体伤人重大突发事件,迅速报警并协助公安保卫人员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将当事人带到值班室处理。如有人员受伤,测试点医生要及时处治,如受伤较重要及时送往医院。6食物中毒事件。测试期间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测试点的卫生排查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启动卫生防疫部门应急预案,报告至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同时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源头进行调查,进行必要查封处置。7恶性自然灾害。如当地预报有遇台风、地震等恶性自然灾害不能进行正常开展测试时,样本县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与监测工具一并寄回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

11、测中心。测试中发生洪灾、泥石流等灾害时,要取消测试,并及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二)测试点偶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1测试工具及学生名册中出现问题。测试工具包内出现种类不全、学生名册与密件不符或错漏、卷袋内装试卷与本场测试内容不符、测试卷数量不对等情况时,按照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中应急预案要求处理,同时报自治区视导员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2学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监测员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自治区视导员,并准其退出测试,交医护人员处治。3考场秩序受到外来干扰。监测员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及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如无法排除,则请县级实施工作

12、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逐级上报。4监测员或者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监测员、工作人员在测试过程中有意作弊,违反测试纪律时,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5其他偶发事件。监测员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和自治区视导员,根据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要求,按照临场处置机制采取相应处置办法,必要时逐级上报,请示解决。六、质量监测的保障工作(一)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我区2020年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13、负责具体实施。自治区成立开展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2.明确工作职责。(1)自治区的工作职责。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自治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对全区监测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过程监控,以及联系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根据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制定自治区的实施方案,审查各样本县、协议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上报的实施方案;做好整个质量监测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选派自治区视导员,并对自治区视导员进行培训。自治区视导员具体名单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自治区视导员负责监督指导样本县、协议县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4、巡视测试组织过程、应急处置突发情况,与自治区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等;积极宣传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意义及目标,督促各样本县、协议县做好测试工作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数据,核实、汇总上报样本县数据;做好总结工作。(2)设区市的工作职责。各市要加强对所辖样本县、协议县的指导工作,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协同基础教育科、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督学和专家深入学校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3)样本县、协议县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县实际,成立监测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要求上报本县及样本校有关信息;开展培训,做好测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自治区视导员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管理监测工具包;组织测试

15、;做好总结工作。(4)样本校的工作职责。按照监测工作的要求,安排相应的测试工作人员;及时、准确上报测试年级学生与教师信息;提前设置好测试场地,准备好相应仪器和文具用品等;测试当天调整好教学安排。(二)经费保障。该项工作经费由各样本县、协议县承担。各样本县、协议县务必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支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费用及工作补贴、监测工具回邮等。相关经费使用管理标准请参照中考、高考组织要求执行。自治区视导员实地视导产生的往返交通、住宿等由自治区本级承担。(三)条件保障。各样本县、协议县要为本次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条件,配齐必要的文具、监测所需的设施设备,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监测过程的安全防护等工作。附件3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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