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近期税收法规解读(CTA后续教育)

上传人:野原 文档编号:143331961 上传时间:2020-08-28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2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品】近期税收法规解读(CTA后续教育)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精品】近期税收法规解读(CTA后续教育)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精品】近期税收法规解读(CTA后续教育)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精品】近期税收法规解读(CTA后续教育)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精品】近期税收法规解读(CTA后续教育)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近期税收法规解读(CTA后续教育)》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近期税收法规解读(CTA后续教育)(4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近期税收法规解读(CTA后续教育)近期税收法规解读主讲:上海税务干部学校胡越川一、税收征管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0101号)1提高纳税人遵从度2发挥中介机构作用3提高征收管理效率(1)分类管理(2)风险控制(3)流程改革风险控制纳税服务受理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法律救济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调研的通知(国税办函2012127号)【相关链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致纳税人的一封信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征科20122号)纳税评估工作流程一级移送稽查初步风险二级案

2、头审核(通讯调查、约谈、实地核查)审核确定三级风险提示四级评估终止评估评估评估评估实施处理审核执行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本市范围内实施纳税申报制度改革的公告(2012年第9号)【摘要】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实施申报制度改革:(一)仅申报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务登记开业满1年且上一年度实际缴纳营业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三)税务登记开业满1年且上一年度实际缴纳营业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上述范围不包括实行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是指税款

3、所属期为上一自然年度。二、改革内容(一)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的纳税期限调整为1个季度;(二)符合上述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涉及出口业务的,实行出口货物劳务免税按季申报。二、增值税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摘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1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注销工商登

4、记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留抵税额不退2变更登记(迁移)变更工商登记变更税务登记(1)不改变主管税务机关(2)改变主管税务机关注销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是否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留抵税额是否继续抵扣?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摘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比对记帐联发票联销售方商品购买方货款报税盘抄报税抵扣联认证(扫描解译)加密信息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稽

5、核比对(2)抵扣时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所属期)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输入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并在输入的当月(所属期)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3)抵扣联尚未认证或尚未通过稽核比对时的会计处理问题【例】购入原材料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10万元,金额1.

6、7万元,抵扣联尚未认证。借:原材料10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7贷:银行存款11.7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7借:原材料1.7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7(4)滞留票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摘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

7、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摘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相关链接】转让使用过货物(有形动产)应纳增值税相关政策归纳1旧货(经营)应纳增

8、值税收入/(14)450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固定资产(1)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31日前(营改增纳税人2011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应纳增值税收入/(14)450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09年1月1日后(营改增纳税人2012年1月1日后)购置的a)准予抵扣的销项税额收入/(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准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b)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应纳增值税收入/(14)450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置时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时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收入/(14)450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收入/(13)450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物品(存货)(1)一

9、般纳税人销项税额收入/(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准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收入/(13)3准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链接】营业税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如何征税。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摘要】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

10、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例】本市某试点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

11、人)2012年10月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2100元;支付技术维护费用,取得发票金额500元。当月提供应税服务应计提的销项税额8.65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34万元。应纳增值税8.652.34(0.210.05)借:管理费用2100贷:银行存款21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2100贷:管理费用2100借:管理费用500贷:银行存款5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500贷:管理费用500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摘要】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

12、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1)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2)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3)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

13、01238号)【摘要】购买免税农产品13成本/(113)13购入扣税法实耗扣税法损耗率?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抵扣。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摘要】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

14、缴增值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相关链接】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摘要】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二、

15、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查纳税人资产重组相关资料,核实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见附件)。三、营业税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摘要】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相关链接】(1)增值税实施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