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教学提纲

上传人:yuzo****123 文档编号:142819037 上传时间:2020-08-23 格式:PPT 页数:97 大小:40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教学提纲_第1页
第1页 / 共97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教学提纲_第2页
第2页 / 共97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教学提纲_第3页
第3页 / 共97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教学提纲_第4页
第4页 / 共97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教学提纲_第5页
第5页 / 共9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教学提纲》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教学提纲(9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新税法要点解读和企业影响分析,主讲人 胡怡建教授,个人简介,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学会常务理事。著有税收学、国家税收、国际贸易税收、转轨经济中的税收变革等著作。为财政部、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完成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研究课题主要有: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研究报告、两税合一改革后总分机构纳税研究两税合一改革对上海影响及对策研究、两税合一改革对上海产业影响实证研究等。,引言,新企业所得税法框架结构 -所得税法框架结构 -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框架结构,比较,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不分章,共20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分章,共

2、30条;现企业所得税法共8章,60条。,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框架结构,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收 入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节 企业重组与清算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八章 附 则,比较:,两者章相同,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比所得税法多了第二章下五节标题,所得税法没分节。 所得税法由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主席发布;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审议通过,由国务院总理发布。以后还会有部门规章。,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7章,共60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9章,

3、共114条。目前,最新的细则是10月30日的第9稿修订稿,135条,而第9稿是175条,第5稿是220条。修改过程是不断简化过程,主要是将一些原本要在细则中反映的具体规定,通过专门制定规章或办法来解决。这样,即使细则出来,在实施操作中还要等待税收优惠目录、税有扣除标准和办法、专门规定等配套规定。,专题一、新税法要点解读,改革要点:,统一税法:统一税法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 规范税基:使企业正常的、合理的成本费用得到足额补偿。 降低税率:降低名义税率,由33%降为25%。 调整优惠:取消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优惠,建立产业为主、地区为辅,产地结合的新优惠政策,重点转向基础设施、科技进步、环境

4、保护。 加强管理:增加了特别纳税调整章节,加强关联方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地避税等对防范,加强了反避税管理。,解读重点,总体框架结构 新旧税法差异 税法要点和难点,改革核心,税基:税前扣除 税率:税率结构 优惠:政策优惠 管理:特别纳税调整,一、纳税人和纳税义务,纳税人 纳税义务 课税对象。,(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以在我国境内,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纳税人。 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 按纳税义务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

5、管理机构,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指企业的实际有效的指挥、控制和管理中心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有效的决策、控制和管理中心,企业的实际有效的决策、控制和管理中心。包括董事会行使决策监督权力的场所、财务会计核算场所、决策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场所。,2、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差异1:纳税人,独立核算企业和法人纳税人 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认定:在注册地基础上增加了管理机构所在地 非居民企业认定:机构、场所

6、、营业代理人。,(二)纳税义务,1、居民企业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联系所得是指是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用以取得股权、债权、财产等所得。,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课税基础,1、课税对象,以所得为课税对象,包括: 销售货物所得 提供

7、劳务所得 转让财产所得 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所得 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2、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划分,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按经营活动发生地; 转让财产,不动产按财产所在地,动产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按分配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按实际负担或支付利息的企业所在地; 租金,按租入资产并负担使用费的使用地; 特许权使用费,按实际支付或负担使用费所在地。,差异2: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划分,原来在个人所得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中有境内外所得划分标准。现企业所得税中增加了境内外所得划分标准。,二、税率结构,1、基本税率,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设有机构场所,取

8、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所得按25%比例税率。,2、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比例税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制造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非制造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3、预提所得税率,预提所得税税率20 ,实际按10%征税。 主要适用物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的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差异3:税率结构,基本税率由33%降为25%,小企业税率由18%和27%调整为20%

9、,预提所得税税率20%不变。 相对来说:所得税税率降低,小企业税率不变,预提所得税税率由于基本税率降低,使相对税率提高。,三、应税收入,包括收入范围、收入形式和收入确认等内容。,(一)收入范围,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确实无法偿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违约金收入、从事外币交易的汇兑收益等。,(二)收入形式,包括货币形式收入和

10、非货币形式收入。 非货币形式收入: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权投资、劳务、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资产以及其他权益。 非货币性资产价格:按照资产的市场价格、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值基础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三)收入实现,1、销售货物,在发出货物并取得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时。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 2、提供劳务,跨越纳税年度的,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3、将资产或资金提供他人使用

11、而取得的利息、使用费等收入,应在取得利益权利时。 4、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而取得的股息收入,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在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时。 5、企业取得的接受捐赠收入,按实际收到受赠资产的时间。,6、企业收到的税收返还款,应当计入实际收到退税款项当年的收入总额。 7、企业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年度的收入总额。 8、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来确定。,差异4:收入实现,增加了收入实现内容,明确各种形式收入收入实现时间

12、。,(四)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收入,而免税收入是属于征税范围收入,但免于征税。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拨付的人员经费和事业发展财政资金,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包括财政补贴、税收返还。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差异5:不征税收入,明确将收入分为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提出了不征税收入概念,以区别于免税收入。,四、税前扣除,扣除项目确定原则 扣除项目基本范围 扣除范围和标准,(一)扣除项目确定原则,除权责发生制外,在扣除上还需依据以下原则: 1、相关性原则。企

13、业实际发生,与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2、合理性原则。符合经营活动常规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 3、确定性原则。即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差异6:合理性原则,扣除中强调了合理性原则,并强调是必要与正常的支出。而原税法是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从而对一些扣除项目作了必要调整。,(二)扣除项目基本范围,1、成本 2、费用 3、税金: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包括企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损失 5、其他支出。,(三)扣除范围和标准,在确定企业的

14、扣除项目时,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法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1、借款利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1)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可以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第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第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2)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企业为购置

15、、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差异7:向关联企业借款利息,原规定不超过注册资本50%以内部分扣除,现不超过权益性投资规定比例部分扣除。,2、汇况损益,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存、借,以及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账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失,准予扣除。同时,收益作所得。,3、工资、薪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原专门有对合理工资区分员工工资、投资者工资和特定企业工资有一个规定)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

16、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差异8:工资,由计税工资标准改为合理工资薪金。,4、职工福利费、工会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9稿中规定按实列支)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工资总额2.5%以内准予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在工资总额2 %以内准予据实扣除。,差异9:三项经费,职工福利经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由依据计税工资计提改为按实发工资限额列支。教育经费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公益性捐赠对象,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下列公益事业的捐赠: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促进社会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