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个人所得税D培训教材

上传人:yuzo****123 文档编号:142647665 上传时间:2020-08-22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4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D培训教材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D培训教材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D培训教材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D培训教材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D培训教材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D培训教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章个人所得税D培训教材(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1.税制三要素分析 2.应纳税额的计算 3.个人所得税计算中特殊问题的处理 4.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 5.税收优惠 6.征收管理,1,第一节 税制三要素分析,纳税人 征税对象 税率,2,一、纳税人,两种分类: 1. 按纳税人身份: 自然人:中国公民、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 其他:个体工商业户、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 按纳税义务的大小: 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地在中国 居民纳税人 (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 (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不超过 90日,仍视为满一年) 住所标准:无住所,也不居住 非居民纳税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 时间标准: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 注:在判定纳税义务而计算居住天数时,离、入境当日按1天算,计入居住天数,3,二、征税对象,1. 工资薪金所得 由于雇佣关系取得的劳动所得,主要内容为: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独生子女补贴;公务员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补贴、误餐补助 内退人员收入 内退人员办理内退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间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纳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重新就业取得工资薪金的,应与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内退人员办理内退手续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退

3、手续至法定离退休期间月份进行平均,依照平均后的数额与当月工资薪金之和找出适用税率,然后以一次性收入与当月工资薪金之和减去费用扣除标准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依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的,驾驶员取得的客货营运收入依“工资薪金所得”征税,5,【例2】: 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答案) 2004 A劳动分红 B独生子女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超过规定标准的午餐费 【例3】:下列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的有(答案)。 A.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个人取

4、得的独生子女补贴 C.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出租车驾驶员采用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D.城镇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6,2.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驾驶员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但出租车属个人拥有的;或出租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个人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注:与1.中单车承包承租进行比较 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其他与生产

5、经营无关的所得,分别按其所属项目征税; 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 非雇佣关系取得的劳务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非雇佣) 企业对其非雇员所实施的非货币奖励,也应作为“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税,7,5. 稿酬所得 仅指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即个人提供或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注:土地使用权转让依“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例4】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6、的是(答案)(2003年注税考题)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8,7. 股息、红利所得 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他人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依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征收个税; 8. 财产租赁所得 9. 财产转让所得: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股票转让所得,不征税 10. 偶然所得 11. 其他所得,9,三、税率 1. 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

7、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 3.劳务报酬所得:3级超额累进税率 4. 稿酬所得:税率20%,但减征3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0%,但出租居民住用房税率为10%,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免税,10,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 1.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 费用扣除额: 一般规定:2000元 特殊规定:4800元 特殊规定的适用范围: 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外籍专家或港澳台人员;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的中国居民纳税人 财政部规定的其

8、他人员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 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生计扣除 注 个体工商户生计扣除统一为每月2000元; 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级地税局决定; 借款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可扣;,11,专营四业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税; 个体工商业户的非生产经营所得,应按其所属项目计税方法缴纳个税; 3.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款计算(注: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业户的区别): 查账征收: a 个人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允许税前扣除; b 从业人员的合理工资可据实全额扣除; c 投

9、资者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d 企业经营与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由税务机关核定折旧额; e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允许在工资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扣除(注:教育经费不得扣除部分的结转与企业所得税规定的不同); f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 g 业务招待费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 h 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12,i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且全部是独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0、单个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该单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每个企业的经 营所得 单个企业应补缴的税款=单个企业应纳税额该企业预缴的税款 注: (1)在计算“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时,投资者个人的费用扣除只允许选择一个企业扣除,而不能每个企业计算经营所得时都扣除; (2)单个企业的经营亏损可以跨年度弥补,但不得跨企业弥补 核定征收: a 核定征收有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及其他方法三种方式 核定应税所得率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 应税所得 率) 应税所得率,13,b 企业多业经营时,应依其主业核定应税所得率; c 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

11、,不得享受个税优惠政策; d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转为核定征收时,未弥补完的亏损不得继续弥补 【例5】: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2007年初,自行核算餐馆2006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副食加工店2006年度销售收入为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 (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 (2)6月份购置一台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

12、账务处理; (3)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20000元,业务宣传费10000元;,14,(4)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副食加工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控收款机经税务机关核准的使用年限为3年,无残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 (2)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调整的收入; (4)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购置税控收款机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 (5)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应调整的扣除额; (6)计

13、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张某工资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不考虑工资附加三费); (7)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2006年餐馆和副食加工店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2007年,15,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注:1.这里的收入总额是指承包所实现的利润减去支付给承包方费用后的余额; 2.这里的必要费用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 800元)20% 2.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14、: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 20%) 适用3级超额累进税率,16,3. 代付税款(即支付方代扣代缴)的计算方法: 税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税后收入 800元)(1 税率) 税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 (1 20%) 】 【1 税率 (1 20% )】 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见表15-8 4. 劳务报酬“次”的确定: 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稿

15、酬所得: 1.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800元)20% (1 30%),17,2.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 20% ) 20% (1 30% ) 3.稿酬所得“次”的确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为: 同一作品再版,应视为另一次; 同一作品先连载再出版,或先出版再连载,视为两次; 同一作品连载时,连载完后合计收入为一次; 同一作品出版或发表,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合并收入为一次; 同一作品出版或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合并以前收入为一次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800元)20% 2.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1 20% ) 20% 七、利息、利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18,八、财产租赁所得: 1. 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