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k08辩护与代理培训讲学

上传人:yulij****0329 文档编号:142554384 上传时间:2020-08-20 格式:PPT 页数:30 大小:23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Week08辩护与代理培训讲学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Week08辩护与代理培训讲学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Week08辩护与代理培训讲学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Week08辩护与代理培训讲学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Week08辩护与代理培训讲学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Week08辩护与代理培训讲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Week08辩护与代理培训讲学(3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请确保手机已经改为静音,Week 8 辩护与代理,授课教师:郑旭 副教授 博客: ,第十一章 辩护与代理第一部分:案例导引,案例一:可能判死刑的被告人能否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某甲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到某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为其指定律师某乙担任辩护人。开庭后,某甲提出拒绝某乙为其辩护。法院准许了某甲的拒绝,并为其另行指定律师某丙担任辩护人。重新开庭后,某甲再次拒绝某丙为其辩护。 问:人民法院是否应准许?,第二部分:基本理论,第一节 辩护 一、辩护制度概述 1、权利 2、职能 3、对抗之一方 4、活动,二、辩护人的范围 (一)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

2、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二)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详见高法解释第33条,三、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 (一)公诉案件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二)自诉案件 随时,四、辩护人的责任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五、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辩护人的权利 1、阅卷和会见权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

3、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2、调查取证权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3、参加法庭调查

4、和辩论的权利 4、经被告人同意的上诉权 5、进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辩护活动的权利,(二)辩护人的义务 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辩护的种类 (一)自行辩护 (二)委托辩护 (三)指定辩护,(四)三种辩护方式的不同 1、委托辩护与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七、辩护人拒绝辩护或者被告人拒绝辩护 (一)辩护人拒绝辩护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

5、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二)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 1、首次拒绝辩护 (1)要求自己行使辩护权 (2)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 (3)要求另行指定辩护人,2、再次拒绝辩护 (1)不属于“应当指定辩护情形”的 (2)属于“应当指定辩护情形”的,八、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一)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时间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中聘请律师,(三)侦查阶段介入的律师的权利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

6、罪名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四)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规定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具备的手续 2、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会见 3、侦查人员在场的问题 4、律师应当遵守关于会见的规定,第二节 代理 一、刑事诉讼中代理的含义和种类 1、含义 2、种类: 被害人 自诉人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申诉人,二、代理的程序 1、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 2、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告知,三、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责任和权利 (一)范围 (二)责任 (三)权利 1、审查起诉阶段 2、审判阶段,第三节 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 一、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1、犯罪嫌疑人 2、被害人 3、自诉人,三、审判阶段的指定辩护 1、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2、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第三部分:观点探讨,一、证据开示 1、控方的证据开示义务 2、辩方的证据开示义务 3、能否在法庭上提出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二、程序性辩护 (一)概念 (二)广义的程序性辩护 (三)狭义的程序性辩护 (四)程序性辩护的举证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