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上传人:亦明 文档编号:142242667 上传时间:2020-08-18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27.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二00六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xx年是贯彻全国环保大会和 _决定,推进环保事业快发展、大发展的重要一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打基础、开好局的起步一年,也是创建环保模范城的关键一年,各级环保部门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 _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国家、省、市环保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突出抓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区和生态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努力开创“十一

2、五”环保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主要目标是:削减水主要污染物不低于2000吨,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6%;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不低于5000吨,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标准天数不低于303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5%,无危险废物排放;创建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40个;创建市级文明系统;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不低于70%。 围绕这总体工作要求和目标,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 1、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明显的界限标志,完成对达连河、蚂蚁河、

3、亮珠河,延寿新城、宾县二龙山、阿城西泉眼水库等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划定工作。全面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加强对四方台、朱顺屯、磨盘山饮用水源地和西泉眼备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养殖业污染源、农用耕地、旅游设施和污水直排口,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土地、植被等开发活动。做好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水质月监测和年分析信息。继续开展松花江水质跟踪监测、评估、科研和防控工作,与上游城市建立水环境信息沟通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2、强化重点流域和湖库区保护。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十一五” _综合治理方案。在松花江干流及呼兰河、阿什河、

4、五岳河、运粮河及何家沟等14条一级支流两侧5公里范围内,全面开展以生态环境建设与恢复、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何家沟的平房、群力和信义沟、文昌三期工程、呼兰区老城区、松北区松浦和松乐、宾县宾西开发区、五常市五常镇、双城市双城镇、阿城市阿城镇、尚志市尚志镇等12个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文昌三期年内要通水运行。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对二龙山、太平湖、西泉眼等库区内日接待能力在50张床以上单位实施污水治理,限期达标排放。 3、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在石油炼制、炼焦、制革、电镀、化工、医药、食品和畜禽养殖等行业80家

5、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50个清洁生产项目。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对市区200家中型以上饮食服务业废水污染源分期分批进行治理,限期安装油水分离装置。按照新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对全市传染病、结核病医院等20家综合性医疗机构限期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二)大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区和生态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1、强化目标管理。把环保模范城区、生态示范县(市)建设目标和“十一五” 环保任务,纳入区、县(市)长和有关部门环保目标责任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和完成期限,并督促落实。进一步发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向领导汇

6、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争取领导和横向部门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和联络员会的方式,整合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切实加强目标落实情况的日常协调、汇总、督办和检查,每月汇总综合,每季自检自查,年终全面检查考评,市局将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继续在市区全面实行原煤散烧管制,加大锅炉、窑炉和除尘器改造力度,强力推进电、气、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广工作,清洁能源和洁净煤技术产品使用率达到95%以上。县(市)要以城关镇为重点,强化对超标炉、窑、灶的限期治理改造。协调推进道里三期、南岗西南部和各县(市)城

7、关镇等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及并网工作,停用、拆除小锅炉150台,集中供热率达到61%。督促哈热电厂和化工热电厂完成粉煤灰储存场建设,哈药、东轻、松啤、哈航等20个大型企业完成封闭式储煤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管线、拆迁工地采取围挡、湿式作业,残土拉运车辆采用密闭运输,裸露地进行软硬覆盖等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三堆”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检查,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市区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强化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在全市50家较大规模的饮食服务企业限期安装先进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 3、

8、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动态申报、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产生、收集、储存、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市大专院校、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推进实验室废液、感光材料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推进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国环医疗垃圾处理场试运行。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全面开展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恢复治理工作,基本完成以松花江哈尔滨市区段为重点的生态廊道、林地、草原湿地生态建设与恢复工程;完成方正蚂蚁河口、木兰沿江草原湿地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完成民主坝外、拉林河双城韩甸万隆段防沙治沙工程计

9、划的50%和30%;完成以阿什河、牤牛河等江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为重点的14个生态恢复与保护工程计划的30%。抓好自然保护区的执法检查和晋档升级工作,大力推广“国有民营、国有民建”和“集中建设,分片管护”的管理经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1个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区。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面完成生态市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 5、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编制乡镇生态规划,全面开展以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垃圾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小能源建设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在城乡结合部及流域5公里范围内村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城

10、镇垃圾转移到农村,各区、县(市)要分别建设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工作,对污染严重的实行限期治理,依托制肥企业集中解决养殖小区和农村散户养殖污染问题,建设2个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示范点。 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呼兰区利民、双城和宾县宾西开发区进行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建设试点,推进哈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建设。在制药、食品、化工等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1个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创建龙垦麦芽、惠康食品、哈啤等5个省级生态工业示范点。在年排水量10万吨以上的哈药总厂、华尔化工、东轻等1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开展中水回用,力

11、争中水回用率达到30%,各区、县(市)要完成3个企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积极推广以公司为龙头,公司加农户的经济模式,各区、县(市)都要在农业科技园区、养殖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1个循环经济示范点。继续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全市适合种植无公害产品的耕地面积达到95%。在世一堂等工业企业、宾馆、大专院校、机关开展废水提热、制冷和低温空调示范工程建设。在年用煤量5千吨以上的哈热、哈发、哈药等30家企业开展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各区、县(市)要在辖区内选取5家直管企业,开展节煤减污试点工作。哈尔滨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全面投入使用。争取世界银行的专项资金,完善工业固体废物交换平台,实现

12、跨区域网上废物的交换和利用。 7、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开展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县级市要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五常市、依兰县、阿城市、松北区、通河县要做好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准备,巴彦县、木兰县、方正县要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各区、县(市)要分别新建1个环境优美乡镇,继续推进全市20个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继续开展以“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绿色创建活动,发挥市、区(县)绿色创建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参建单位吸收、指导、验收工作,推广典型经验。举办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培训班,与日本绿色学校开展1次中日绿色学校联谊活动,全市创建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学校等70个

13、。 8、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生态示范县(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重点,制作“65”专题片在电视台播出。在市区主要街道设立5个大型环保公益宣传广告牌。继续在哈报、电台、电视台开办环保专栏,举办以“创建环保模范城、生态示范县(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题的图片巡展100场,通过新闻媒体、环保网站、社区环保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扩大环保宣传面和社会影响。落实黑龙江省全民环境教育试点工作安排意见,在排污企业员工、国家公务人员、重点农户中全面开展环境教育,非重点农户接受环境教育面达到60%以上,中小学校开设环境教育课程持续达到85%以上,培育清洁生产、

14、循环经济等环境教育典型50个。成立党干校环保讲师团,编写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讲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在市区和城镇社区全面建立宣传监督站,发展志愿者协会个人会员3000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社区开展以节油、节水、节电、节气和家庭废物综合利用为主题的“四节一用”活动,形成政府与群众在保护环境方面的良性互动氛围。 (三)加强扰民污染整治工作 1、强化扰民噪声整治。按照“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继续针对扰民严重的加工修理业、餐饮业、娱乐业等固定噪声源开展专项整治,治理扰民污染源200个,建设安静小区9个。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废品收购、机动车鸣

15、笛等流动噪声源的科学治理措施。结合城市改造,协调推进集中加工、修配城和配货物流中心建设,引导噪声污染严重的加工厂、修配厂和空车配货业户从居民区迁出。继续开展两考噪声专项整治,认真筹划和组织好“安静日”活动,重点解决夜间建筑施工噪声、餐饮娱乐等场所夜间噪声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噪声防治意识。 2、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饮用水安全、建设项目违法开建、各类工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等问题为重点,采取挂牌督办、联合执法、跟踪检查和 _等有效措施,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同时,对xx年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跟踪检查,确保今年一季度内完成整改任务。 3、强化放射和辐射环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健全放射源市、区县(市) _体系,射线装置申报登记率达到92%,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率达到95%,60%的五类放射源和三类射线装置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4、加强环境信访。认真做好信访事项登记、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告知、答复、通报等每个环节工作,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实行信访工作“双向承诺逐级上访制度”,信访承办部门要与上访人签订双向承诺告知书,告知上访人在等候处理结果期间不得越级上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