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要知识点考点归纳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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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目录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2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 第二节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3 第三节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4 第四节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5 第五节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6 第六节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7 第七节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7 第八节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9 第九节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 .10 第十节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14 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4 第二节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5 第三节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6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 19 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19 第二节 建

2、设工程承包制度 .22 第三节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4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26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6 第二节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32 第三节 相关合同制度 . 35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38 第一节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38 第二节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38 第三节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3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40 第一节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40 第二节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1 第三节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43 第四节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46 第五节

3、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46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 48 第一节 工程建设标准 . 48 第二节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9 第三节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0 第四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51 第五节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54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1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考点 1 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 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考点 2 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 宪法

4、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名称特征 法 条例 地名条例 办法规定 制定单位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 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常委 会 国务院各部委 地名办法地名办省级、设区的市级政府 法 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地方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 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二、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特殊情况。 冲突情况处理方式 法的纵向

5、冲突(当两个法处于不同层级,一般无需裁决,适用上位法),上位法优 于下位法,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法律高于政府制定的法规,法规主要是法律的具化 同一机 关制定 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不按新也不按特别,谁制定谁裁决 法的横向冲突(当两个法处于同一层级,一般需要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 会裁决 不同机 A 部门规章与 B 部门规章冲突关制定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2 三、备案与审查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 30

6、 日内依照立法 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考点 3 3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 在地为住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核心差别)。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行为或者其他执行职务的行 为, 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的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范围的限制, 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法人的分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盈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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