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思维、知识风险防范教学案例

上传人:yulij****0329 文档编号:141718108 上传时间:2020-08-11 格式:PPT 页数:70 大小:8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思维、知识风险防范教学案例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思维、知识风险防范教学案例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思维、知识风险防范教学案例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思维、知识风险防范教学案例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思维、知识风险防范教学案例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思维、知识风险防范教学案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思维、知识风险防范教学案例(7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市场经济与依法经营企业经营风险的防范及经理人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知识,上海市国资委党校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贺伟跃,市场经济 与现代企业,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活动中享有并承担维护市场秩序、管理协调经济、从事市场经营、提供市场服务权利和义务的当事人。 一般包括: 市场管理主体 市场经营主体 市场服务主体,公司的概述,定义: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行为设立的; 4、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与公司,并列关系,交叉关系,包含关系,个人企业,企业制度的历史沿革,合伙企业,公

2、司企业,公司法,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以及规范公司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3年12月29日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公司法; 1999年、2004年对公司法进行了两次微调;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后重新颁布,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权利,股东投资,法人财产,取得,对法人企业的股权,享有,法人企业,(权),形成,法人的概念,法人的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民事主体; 法人是由法律创设的民事主

3、体; 法人是集合的而非单个的民事主体。,企业形态与责任模式,目前依法可以设立的企业形态有: 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公司又可分为:(有限、股份有限、一人、国有独资、子公司、分公司) 企业的责任模式: 有限责任、无限责任、两合责任,公司的分类,以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方式为标准公司可分为:有限、股份有限、无限、两合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本公司和分公司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P260)、跨国公司 教材:257 258,一人公司,一人可以是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高于一般有限

4、公司,且应当一次缴清 自然人股东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特征和主要规定 一人公司 不设股东会,重大事项由国资监管机构决定 董事由国资监管机构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也由国资监管机构在董事中指定 董事会代行部分股东会的职权 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董事和监事均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的能力,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章程及其特征:,法定性、自治性、公开性,教材P258259,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法) 劳动基准方面法律的制度(最低工资法、工作时间法、

5、劳动安全与卫生法) 劳动力市场方面的法律制度(就业促进法、职业培训法、就业服务法) 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制度(养老保险法、医疗保险法、失业保险法、工伤保险法、生育保险法) 劳动权利保障与救济方面的法律制度(劳动监察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教材P268,依法建立、保障权利、尊重职工代表和工会的意见,立法宗旨,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合同订立 原则、条款、时间(1个月)、责任(双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试用期 (1个月、2个月、6个月);一次;80% 劳动合同的解除 (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种情况)教

6、材P270-271 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教材P271272) 劳务派遣的适用和规制 (教材P272273),民法,债权法,物权法,侵权法,市场交易的法律制度,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1)保障合同自由和交易安全 (代表性的法律合同法) 2)维护公平竞争 (代表性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等),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其特征表现为:1)平等主体之间;2)意思表示一致;3)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4)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 合同法调整的是民事财产关系,而非民事人身关系,合同,契约,协议,订立合同的程序制度(要约与承诺),

7、合同订立的过程是当事人内在的意思通过行为表示,交换,趋同的过程,要约,新要约,再要约,再要约,承诺,甲公司有一项基建工程于5月20日对外公开招标,乙公司于6月10日投标,6月26日甲公司评标小组定标,工程于8月10日开工,该合同的要约时间为 ( )。 A)5月20日; B)6月10日; C)6月26日; D)8月10日;,形式: 口头、书面、其他 书面形式的扩展 形式与实际的关系,合同的一般条款: 在原合同法五项主要条款(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的基础上扩一增二。,合同的形式和条款,下列合同中,不适用合同法的有()。 A)甲收养乙的协议; B)农贸市场上的买卖协

8、议; C)甲赠与乙一台586计算机的协议; D)婚姻协议; 甲、乙双方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在书面合同签订之前,甲向乙发货,乙方接受货物,此时()。 A)该合同因形式欠缺而不成立;B)该合同成立; C)该合同生效;D)该合同补办书面合同书后生效;,该种责任是对责任形式的有效补充 这一责任只适用于合同未成立、未生 效、无效等情形 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过失责任 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合同法42条),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示范文本是有关行业或管理部门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为方便当事人而制作提供的参照文本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

9、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充分协商的条款 法律对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规制 1、遵循公平原则; 2、提供必要说明; 3、法定无效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理解争议的解释规定: (采用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者的解释),可撤销合同及与无效合同的区别,定义:因存在法定事由,经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消灭的合同。 情形: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未撤销前视同有效;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撤销权行使及有权认定机关 (形成权、期限1年;法院、仲裁机关),下列哪些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

10、共利益的合同 采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依照合同法规定,下列哪种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 A.重大误解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下列合同效力待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例外: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相对人催告和监护人或被代理人追认,抗辩权,定义:抗辩权是指债务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拒绝或暂时放弃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履行抗辩权的三种情形: (1)同时履行的抗辩权 (2)后履行人的抗辩权 (3)先履行人的抗辩权,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

11、出卖人,乙为买受人,合同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法律,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代位权,债权人,债权人 债务人,第三人,不行使债权,危及利益,代替,行使权利,定义: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而危及 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请求 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撤销权,撤销权的概念: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债权的行为享有请求撤销的权利 可行使撤销权的债务人行为有: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放弃到期债权的; (3)不合理低价处

12、分财产的。 对第三种行为行使撤销权的补充条件: 必须证明第三人有过错(知情),因债务人的下列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A)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B)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合同变更和转让的规定,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转让的三种形态 “通知”和“同意”,甲方 (权利或义务),乙方 (权利或义务),第三人,转让,违约责任的类型 实际违约;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的定义 预期

13、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违约形式,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行为,过错(故意,过失) 无过错责任:有行为即可构成,预期违约制度,违约责任的性质,惩罚性 补偿性 合同法“违约金”规定的理解 1、在不违背法定的前提下可以约定 2、有法定又允许约定时,约定优于法定 3、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要求增加; 约定违约金过分高时可申请适当减少,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支付违约金; 4)赔偿损失 上述方式可以根据不同违约行为单独或合并使用。,定金和违约金的概念和适用,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 违约

14、金是约定或法定的合同之债,是对违约的制裁或补偿手段 立法变化: 原CASE中,两种制度可同时并用 现在合同法则规定: 两种责任方式只能选择适用,关于担保制度 制度设计的宗旨 担保的几种方式 (教材P263-264) 担保制度的实践意义,物权法概述,物权法上的物(有体物):不动产、动产 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等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所有权: 四项权能,三种类型 用益物权:“他人”(不动产、动产)除处分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债务人不履行, 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教材P280,用益物权的基本特征: 1、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他物权”; 2、用益物权是不具有处分权的受限制物权; 3

15、、用益物权是独立的物权,用益物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 4、用益物权一般以不动产为对象。 用益物权的基本权利: 占有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是使用收益的前提, 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对物的实际利用,收益是通过利用而获得的收益。 用益物权的种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海域所有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担保物权的特征: 1、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2、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3、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财产上设立的权利; 4、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担保物权的种类: 1、抵押权 2、质权 3、留置权 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 1、债务履行期届

16、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 2、约定实现债权的条件成就。,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合同争议解决可选择的方式: 1)和解;2)调解;3)仲裁;4)诉讼 合同法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合同法尊重当事人对合同争议解决的选择权,仲裁制度 (P290),仲裁是当事人依照事先约定或事后达成的书面协议,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对争议依法作出具有约束力裁决的活动 特征: 1)程序的启动以仲裁协议为前提; 2)仲裁机构是客观中立的主导者; 3)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仲裁意愿的形成可以是事先约定;也可以是事后达成。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生效裁决的执行,诉讼制度 (P291),诉讼是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争议,而在法院起诉应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 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主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