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65-2019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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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DB11/T 16652019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esign Standard for Ultra-Low Energy Residential Buildings2019-10-12 发布2020-04-01 实施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联合发布前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实施、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的目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7 号)、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关于印发 20

2、17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72 号)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共分 7 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性能化设计;5.室内环境参数;6.技术指标;7.专项设计。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一般规定44 性能化设计65 室内环境参数86 技术指标97 专项设计117.1 热桥处理117.

3、2 气密性127.3 新风热回收137.4 供热供冷系统147.5 卫生间与厨房通风157.6 电气与计量16附录 A 围护结构保温及构造做法17附录 B 外门窗设计选型及热工性能21附录 C 能效指标计算方法23附录 D 建筑物碳排放计算方法30本标准用词说明32引用标准名录33条文说明3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General Requirements44 Performance Oriented Design65 Indoor Environment Parameters86 Energy Criteria97 Technical M

4、easures117.1 Thermal bridge prevention117.2 Airtightness127.3 Ventilation heat recovery137.4 Heating and cooling system147.5 Ventilation in bathroom and kitchen157.6 Electrical system and metering system16Appendix A Structure and construction method of thermal insulation in building envelope17Append

5、ix B Design, selection and thermal performance of windows21Appendix C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criteria23Appendix D Calculation method of carbon emission30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32List of quoted standard33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4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降低北京市

6、居住建筑能耗,提升居住建筑品质,规范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 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类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1.0.3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22 术语2.0.1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 ultra-low energy residential building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居住建

7、筑。2.0.2 性能化设计 performance oriented design以建筑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为性能目标,利用建筑模拟工具,对设计方案进行逐步优化,最终达到预定性能目标要求的设计过程。2.0.3 供暖年耗热量 annual heating demand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按设定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套内使用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供给的热量,单位为 kWh/ (m2a)。2.0.4 供冷年耗冷量 annual cooling demand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按设定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套内使用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冷设备供给的冷量,单位为 kWh/ (m

8、2a)。2.0.5 供暖供冷及照明能耗综合值 heating,cooling and lighting energy consumption在设定计算条件下,单位套内使用面积年供暖(含通风)供冷及照明的终端能耗量与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利用能源换算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 两者的差值,单位为 kWh/ (m2a)。2.0.6 建筑总能耗综合值total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建筑平均每户供暖、供冷、照明、生活热水、电梯、家电设备及炊事等全部终端能耗与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利用能源换算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两者的差值,单位为 kWh/户a。2.0.7

9、 户均建筑面积 per household building area单栋建筑总面积与其建筑总户数的比值,单位为 m2/户。2.0.8 热桥 thermal bridge围护结构中热流强度显著增大的部位。2.0.9 建筑气密性 air tightness of building envelope建筑在封闭状态下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用于表征建筑或房间在正常密闭情况下的无组织空气渗透量。通常采用压差实验检测建筑气密性,以换气次数 N50, 即室内外 50pa 压差下换气次数来表征建筑气密性。2.0.10 气密层 air tightness layers由气密性材料和部件、抹灰层等形成的防止空气渗透

10、的连续构造层。2.0.11 气密性材料 air tightness material对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缝隙进行密封、防止空气渗透的材料。2.0.12 防水透汽材料 water proof and vapor-permeable material对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缝隙进行密封,兼具防水及允许水蒸气透出功能的材料。2.0.13 断热桥锚栓 anti-thermal bridge fixer通过特殊的构造设计,能有效减小或阻断锚钉热桥效应的锚栓。2.0.14 显热交换效率 sensible heat exchange effectiveness对应风量的新风进口、送风出口温差与新风进口、回风进口温差

11、之比。2.0.15 全热交换效率 total heat exchange effectiveness对应风量的新风进口、送风出口焓差与新风进口、回风进口焓差之比。3 一般规定3.0.1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 3.0.2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满足本标准第 5 章规定的室内环境参数和第 6 章规定的能效指标要求,并应对热桥处理、气密性处理、新风热回收、供冷供热系统、卫生间与厨房通风系统进行专项设计。 3.0.3 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营造适宜的微气候。应通过优化建筑空间布局, 合理选择和利用景观、生态绿化等措施,夏季增强自然通风、减少热岛效应,冬季增加日照,避免冷风对建筑

12、的影响。建筑的主朝向宜为南北朝向,主入口宜避开北向和西北向。 3.0.4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应优先采用被动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结合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3.0.5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保持较小的体形系数、适宜的窗墙比和较小的屋顶透光面积比例,相关指标应满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 相关规定。 3.0.6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采用高性能的建筑保温系统及门窗,选择时可按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确定。 3.0.7 遮阳设计应根据房间的使用要求以及窗口所在朝向综合确定。南向宜采用可调节外遮阳、可调节中置遮阳或水平固定外遮阳的方式。东向和西向外

13、窗应采用可调节外遮阳或可调节中置遮阳设施。在技术经济可行的前提下可采用变色玻璃等选择性遮阳措施。 3.0.8 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地下空间宜采用设置采光天窗、采光侧窗、下沉式广场(庭院)、光导管等措施,降低照明能耗。 3.0.9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宜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系统。3.0.10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并应采用建筑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室内装修应采用无污染环境友好型材料及部品。3.0.11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不应低于北京市现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的要求。 4 性能化设计4.0.1 性能化设计应根据本标准第 5 章及第 6 章规定的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要求,通过能耗模拟计算分析

14、,择优确定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设计方案。 4.0.2 性能化设计宜采用协同设计的组织形式,景观、机电等各专业的设计或顾问单位、使用单位、业主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造价单位等各相关方宜在建筑设计阶段提出相关要求,并参与设计相关决策。 4.0.3 性能化设计流程,宜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定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 2 确定初步设计方案; 3 利用能耗模拟计算软件等工具进行初步设计方案的定量分析及优化; 4 分析优化结果并进行达标判定。当技术指标不能满足所确定的目标要求时,应修改初步设计方案重新进行定量分析及优化,直至满足目标要求; 5 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6 编制性能化设计报告。 4.0.4 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室内新风量、噪声等室内环境参数; (2)供暖年耗热量,供冷年耗冷量,供暖供冷及照明能耗综合值,建筑总能耗综合值及建筑气密性指标等能效指标; 4.0.5 应根据建筑功能、环境资源条件和场地条件,以本标准规定的建筑供暖年 耗热量和供冷年耗冷量为约束条件,采用被动式建筑设计手段进行初步方案设计, 并应以初步设计方案作为定量分析及优化的基础。4.0.6 定量分析及优化应以建筑能效指标为约束条件,且建筑能效指标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的规定。 4.0.7 进行设计方案定量分析与优化时,应针对建筑和设备的关键参数对建筑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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