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专利权的客体培训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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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讲 专利权的客体,刘 朝 2012年11月3日,思考题,在当代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越来越短,技术更新速度日益加快的背景下,讨论科技与法律的关系。,提 纲,案例分析 Amazon 专利诉讼案 专利权的客体 课堂讨论,案例 Amazon 专利诉讼案,背景商业模式创新与专利: business model innovation 商业模式,是指企业价值创造的基本逻辑,即企业在一定的价值链或价值网络中如何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并获取利润的 。 核心是价值创造 新的创新形态,重要性已经不亚于技术创新 20世纪90年代中期计算机互联网在商业世界的普及应用 Yahoo、Amazon及eBay 1

2、998年,美国政府对一些商业模式创新授予专利 2000年前后,商业模式扩展到了其他产业领域 2001年互联网泡沫的破裂 ,商业模式的重要性,案例 Amazon 专利诉讼案,亚马逊的商业模式 :利用互联网用户环境与条件 一次点击: 1998年底,其存货每年平均周转26次,远高于传统竞争者的2.7次。,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一种发出订购商品指令的方法: 1、在顾客段计算机系统的控制下,显示有关商品的信息,仅仅根据顾客作出的一个动作,将订购该商品的订购请求连同订购者识别信息一道传送到服务端计算机系。 2、在服务端计算机系统的控制下,接受该订购请求。 3、根据与订购请求一道传送的订购者识别信息,从服务端计

3、算机系统中调出预先存储的附加信息,生成一个订单 4、执行所述订单,完成该商品的购买,从而不以购物车模式的方式实现商品的订购。,案例 Amazon 专利诉讼案,案情简介: A公司已于1999年11月以侵犯专利为理由,起诉了竞争对手美国Barnes & Noble(B&N)公司。 在A取得“One click checkout (OCC)”专利后的第一起诉讼案。 OCC是以老用户为对象的功能。通常,访问某个电子商务站点的客人需要输入姓名、地址、电话码、兴趣这些个人数据,才能购物。OCC省略了这些手续。客人在第2次以后不用输入个人数据而只要输入第1次得到的密码便可进行购物。 B&N因为启动了与此几乎

4、相同的服务项目“Express Lane”,而遭到A的起诉。 1999年12月西雅图联邦地方法院通告 在最终判决下达之前停止Express Lane 。,案例 Amazon 专利诉讼案,电子商务经营界群起指责A的做法 OCC功能“不具备作为专利所必备的新颖性以及高技术”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 取消禁令,发回重审。,案例 Amazon 专利诉讼案,后续发展: 2006年10月23日,亚马逊被IBM告上法庭。 IBM认为,其5项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专利受到了亚马逊的侵犯,分别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地方法院的Tyler分部和Lufkin分部对后者提起诉讼。 5项专利是IBM“重要和高质量”的专利,并且

5、是亚马逊业务的关键,“事实上,亚马逊的商业模式就是建立在这些专利的基础之上”。,案例 Amazon 专利诉讼案,评析与思考: 侵权与无效:其人之矛与盾 对权利要求的解释: 玩弄概念? “从而不以购物车模式的方式实现商品的定购” 专利侵权判断与专利有效性判断结合 专利权客体的发展,专利权的客体,一 、专利的种类 二、授予专利的条件 三、专利保护的排除客体,专利权的客体,专利保护的客体即专利保护对象,亦即可以取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 中国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创是指: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 专利的种类,1、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 的新的技术方案。 根据发明的定义,发明应该

6、是一种技术方案,对于 自然定律的发现、抽象的智力活动规则等不属于发明。 发明的类型:产品发明、方法发明 首创发明 改进发明 组合发明 选择发明 用途发明,一、 专利的种类,美国:列举法。加拿大,印度。 任何新的有用的制法、机器、制造品、物质的组成,或者他们新颖而有用的改进的改进。 日本:定义法。 利用自然规律所进行的具有一定高度的技术性创造。 法国,中国:反面说明法。,一、 专利的种类,2、实用新型专利: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根据实用新型的定义,它应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 必须是一种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方法发明创

7、造、工艺产品的用途发明创造,以及非经人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都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 必须是具有一定形状和构造的产品。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的、可能从外部观察到的空间形状。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一、 专利的种类,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 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 用的新设计。 根据外观设计的定义,外观设计应具备: ) 与产品相结合 ) 是关于产品形状、图案和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 ) 富有美感 ) 适于工业上应用 5) 新设计,二、 授予专利的条件,1、新颖性(Novelty) 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 是

8、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二、 授予专利的条件,新颖性的具体解释:原规定: ) 出版物公开: 绝对新颖性 ) 使用公开/其他方式公开: 相对新颖性 3) 抵触申请:限于中国专利局的申请 对于外观设计: 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 授予专利的条件,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

9、出的发明创造,在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专利的,可认为不丧失新颖性。 )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发明创造,在发表后六个月内申请专利的,不丧失新颖性。 )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申请人于泄露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专利仍可认为不丧失新颖性。,二、 授予专利的条件,第三次专利法修改: “绝对新颖标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都没有为公众所知。 目的:遏制“垃圾专利”。 为进一步提高外观设计专利的质量,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对平面印刷品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二、 授予专利的条件,2、创造性(Creativeness) : 1)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同申请

10、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对于发明专利,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本质区别,对于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他不能直接从现有技术中得出构成该发明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也不能够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试验而得到。 显著的进步是指从发明的技术效果上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长足的进步,它表现在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或者该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提出了一种新的研究路线,或者该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以及代表某种新技术趋势。,二、 授予专利的条件,2)实用新型的创造性: 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

11、比,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只要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所区别并具有进步即可认为具备创造性。 3)外观设计的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的外观设计相比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 授予专利的条件,3、实用性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工业再现性 2) 有益性,三、 专利保护的排除客体,1、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德 2、不给予保护的技术领域 ) 科学发现 )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三、 专利保护的排除客体,专利法第三次修改: ,“对

1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课堂讨论,计算机及其相关技术产业领域(互联网、数字技术等)的服务方法是否应该被授予专利权? 背景与提示: 欧盟:“任何技术领域中的而发明创造,无论是产品还是方法,都应当能够被授予专利权” (TRIPS第27条) 。主张只有具备技术性质的主题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美国:能够在任何经济领域中应用的主题都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宣布暂时搁置这一议题。,课堂讨论:生物技术新案例,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公司起诉四家生物技术企业和一家医疗集团侵犯了该公司的一项专利。 该专利提出,儿童免疫紊乱的发生可能与婴幼儿时期疫苗接种时间表有关。 地区法院此前以公司该项专利的权利要求属抽象概念、不具备可专利性为由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重审后认为公司提出的三项权利要求中有两项符合可专利的主题,从而判定该公司胜诉。,本讲推荐文献,乔为国:商业模式创新,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年。,教师联系方式:刘朝:E-mail: 手机:13811180017 课代表联系方式: 邓芳 15120073595 姚南 18001307113,谢谢!,201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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