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部门与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上传人:万**** 文档编号:141406167 上传时间:2020-08-0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工部门与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政工部门与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政工部门与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政工部门与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工部门与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政工部门与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政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超时工作。(2)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考察、考核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工作业绩情况,并以此作为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奖惩依据。(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安全管理人员考察配备工作,保证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开展。(4)按规定参加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工伤鉴定,按照管理权限,提出对有关责任者处理意见。(5)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分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处分决定存入个人档案。(6)参加统一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2、组织对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人员岗位值班制度情况检查。(7)在研究、拟定、执行工资政策、奖惩制度和效绩考核方案时,把安全工作列为主要内容。(8)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企业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水平。(9)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员工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10)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2政工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政工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政工部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文件。负责考察、考核各单位员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情况。(3)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设置保证企业安全工作应有的部门和人员,保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4)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出对有关责任者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因事故受到行政处分的领导干部,及时将处分决定归入本人档案。(5)依据安全管理制度,参加企业统一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组织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动态专项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原子能技术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