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公司法的基讲义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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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第一节 公司设立概述,一、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为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二、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1、公司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 什么是发起人? 发起人与股东有何区别?,确认发起人需符合四个要件:,a发起人之间具有共同设立公司的意思表示。 b发起人须有出资行为。 c发起人须实施设立行为。 d发起人须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发起人和设立中的公司的关系,设立中公司是指自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时开始至公司完成设立登记之前的公司雏形。 一般被视为合伙企业.,公司发起人的地位,一是发起人是公司的创始人和

2、缔造者,也可称为“孕育公司婴儿的孕妇”。 二是设立中公司的机关。设立中的公司虽无完全的法人资格,也离不开发起人则为设立中公司机关实施的设立行为。 三是发起人之间在其为设立公司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处于准合伙人和连带债务人的地位。,发起人与股东的区别:,发起人与股东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权利和责任问题上: 发起人是特殊的股东是实施设立行为的股东,是公司的原始股东,要为设立行为付出努力并承担公司设立的责任,法律一般允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获取其他股东不能享有的特别利益。相应地,法律对其也有不同于一般股东的特别限制,如发起人的股份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等。 通常情况,在公司成立之前称为发起人,公司成立后即

3、称为股东。,虽然我国公司法重点规定发起人的义务和责任,而对发起人的权利与特别利益语焉不祥,但从主流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例以及我国的公司实践来看,发起人一般享有以下权利和特别利益: 1.设立费用补偿请求权。 2.报酬请求权。 3.优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4.优先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5其他特别利益,如优先在公司增资扩股时认购发行新股,在公司分红时优先分红,公司清算时优先于其他股东获得剩余资产。,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发起人的义务与责任,发起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以诚实、勤勉的行为标准实施公司设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签署公司章程、认缴出资、缴纳出资、催缴其他发起人或者认股人出资、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等。

4、 在设立失败时,全体发起人还要就此对设立中公司的债权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A.,A.公司成立后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1资本充实责任。 (1)资本充实责任的概念。资本充实责任是指为贯彻公司法中的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保证公司成立后的实有资本与公司章程记载一致的责任。 (2)资本充实责任的内容。 第一,缴纳担保责任。该责任是指发起人虽然认购了股份,但未按照章程规定缴纳股款或交付其他非货币出资的,由发起人连带缴纳股款或交付未给付非货币财产的价额。,我国公司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我国公司法在

5、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却未规定此种责任。按理而言,若有限责任成立后股东还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应缴,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差额填补责任,也称为非货币出资的价额填补责任。该责任是指当公司成立时,如果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时,发起人对不足的差额部分承担连带填补责任。 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

6、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练习: (单选),甲、乙、丙分别出资17万元、1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是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7、答案:B,46.(2005-3-23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 A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B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关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刘、张各补交10万元,关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刘、关各补交10万元,张承担连带责任,【答案】A 【考点】虚假出资股东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问题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

8、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的行为构成了刘的虚假出资,刘应当补足出资,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张、关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2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的概念。 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是指出资有瑕疵的发起人对出资没有瑕疵的发起人基于发起人协议而承担的一种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

9、的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84条规定:“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的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是指公司因种种原因而不能成立的情形。当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为发起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具体如下: 1公司发起人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

10、法第95条第1项规定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95条第2项规定:“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 前已述及,公司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既可能存在于公司成立之前,也可能存在于公司成立之后。若有公司发起人没有按规定出资从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该发起人须向其他发起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C发起人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 发起人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

11、发起人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 第九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7姜某等五人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下列哪些责任是发起人不应当承担的?( ) A该公司设立过程中,姜某等人聘请李某作为法律顾问。后该公司没有成立,聘请李某的费用 B该公司设立过程中,已有数人认购了股份并缴纳了股款,后该公司没有成立,对他们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该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而签订了一份不利于公司的合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D该公司设立过

12、程中,由于登记机关时过失而导致登记错误,在更正登记事项过程中所增费用 答案:D,2008年司法考试单选题,29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 A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 B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 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 D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 答案:D,多选题30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

13、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的债务;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交付该非货币财产的股东以外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该差额;,(5)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及利息的返还: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的债务; (7)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

14、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对该差额;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认缴的出资额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对该差额。 A(1) (2) (3) (8) B (3) (4) (5) (6) C (1) (2) (4) (8) D (1) (2) (5) (7),答案:BD,2、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主体资格。 3、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必要的过程和前提。 何为公司成立?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何区别? 所谓公司成立,表示的是一种结果,是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法定条件,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A.发生阶段不同。 公

15、司设立和成立体现公司依法取得主体资格的连续、完整的过程。 设立发生于营业执照签发之前;成立发生于公司被核准登记并签发营业执照之时。 因此,公司设立是过程,公司成立是结果,但不为设立的必然结果。 B.法律效力不同。 C.行为性质不同。 D.行为人不同。 E.适用法律不同。,4、设立行为的内容因公司种类不同而不同。,三、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1自由设立主义。又称放任设立主义,指是否设立、设立何种公司,怎样设立等设立事宜完全又当事人自由为之,法律不加任何干涉。 2特许设立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家元首特别许可或经过国家立法机关颁发特别法令予以许可。,3核准设立主义。又称许可设立主义,是指公司设立

16、除了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经过行政主管机关核准,否则不得成立。 4单纯准则设立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只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要件即可,无须经权利机关或行政机关核准 。 5严格准则设立主义。即以法律进一步严格规定公司设立的要件并加重发起人的责任,同时规定公司设立必须经过国家主管机关登记才得成立及取得独立主体资格。,依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在我国,一般有限公司采取严格准则主义,特殊的有限公司采取核准主义。 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采取严格准则主义,特殊的股份公司采取核准主义。,须核准的特殊行业: 涉及公共安全和特种行业的,如生产和经销爆破器材、烟花爆竹、消防器材、管制刀具、气枪等,经营复印、刻字等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开办烟厂,经营卷烟、雪茄烟、烟丝的,须经烟草专卖局批准。 开办旅游企业或涉外旅游企业,开发营业性旅游项目须经旅游局批准。 开办印刷业、书刊出版和发行业须经新闻出版局批准。 制作录像带、经营录像制品的出版发行须经电影电视部批准。 等等,四、公司设立的法定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是指设立公司采取何种方法和程序。 在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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