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示范车险条款的变化LY教学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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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示范车险条款的变化,总公司业务管理部 2012-3,中国保监会2012年3月8日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2年3月14日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目前尚无确切的新旧条款切换时间表 行业最低标准条款,变化要点-1,强调了商业车险条款应当将所有涉及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集中放在责任免除项下列明 =目前天平车险条款中部分涉及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是分别列在“赔偿责任”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项目下 取消了“依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的内容 =将保险法中涉及代位求偿的要求纳入条款当中; 保险金额的修订 =如取消了全损保额和分损保

2、额,以投保时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作为保额; 赔款计算的调整 =因保额定义的变化以及人伤赔偿明确了分项赔偿方法,随之赔款计算公示也相应有所变化,总则,1、原先在附加险条款中列明,示范性条款将其列在总则内明确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2、补充了定义 (1)对车辆车上人员进行了明确的定义: =合同中的车上人员知识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下车的人员 (2)确定合同生效的条件: 新: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

3、生效。 符合现阶段的管控措施:见费出单!,所有条款共性内容,所有条款共性内容-责任免除,机动车损失保险,天平保险:车辆损失综合险、车碰车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一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示范性条款:增加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投保了本附加险后,对于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其增加的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车损险损失赔款计算,1、全部损失 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 )(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2、部分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

4、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1、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2、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计算,确定了分项赔偿的方式

5、,1、单个受害人,当 (核定后的单个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 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时: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2、对每座的受害人,当 (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 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时: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赔款计算,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车辆召回条款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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