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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为使一旦发生的医疗技术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 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 严重后果发生,制定本预案。 一、 立即消除致害因素。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 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 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 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 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 三、尽快报告有关领导。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都必须立即如实报 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科、 主管院领导或者总值班,
2、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 得隐瞒或瞒报。 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患者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时, 立即暂停原医疗技术操作, 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 ( 由科主任或首席医师或现场高年资医师主持) 并根据当时具体情况 采取适宜应急补救措施。 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技师或业务院长及院医疗技术主管部门, 同时做好患者的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 害。 科室负责人或院医疗技术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在十五分钟内组 织相关技术专家会诊讨论, 研究进一步的补救处理对策和是否继续进 行原医疗技术操作。 医院和科室选派技术骨干根据补救对策及时处理 患者,操作中应尽量避免或
3、减少其他并发症。操作后,必须严密观察 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及时按规定整理材科,保留标本 报业务院长和院医疗技术主管部门。 患者当时有生命危险时,医疗技术操作立即以抢救患者生命为 主。 在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和院医疗技术主管 部门及业务院长。 科室上级医师、 技师或院医疗技术主管部门及业务 院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在事发地点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抢救患者生 命,同时讨论和采取补救处理对策;必要时由医务科邀请上级医院专 家会诊指导 (医务科或主管院长主持 ) 。 待患者生命危险解除后,在进一步会诊讨论、研究详细补救处理 对策。补救对策应防止发生患者的进一步损害,尽量减少损害和避
4、免 发生其他损害后果。技术操作完毕后,必须派专人严密监护患者病情, 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保留标本报业务院长 及院医疗技术主管部门。 五、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包括实物、标本、手术 切除组织器官、剩余药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 记录等。 六、妥善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 发生冲突。 七、如患者已经死亡, 必要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 并送达书面尸检建议,并力争得到患方书面答复。 八、全面检查、总结教训,找出技术损害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 措施,修订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记录。 九、如属医疗过失,应当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依照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责任者做出合理处理。 十、随时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应诉准备。 十一、因技术损害构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患方以不正当手段过度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 疗秩序时,在耐心劝导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 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院设施。 十二、当发现技术损害与技术或药品器材本身缺陷有关,或同类 损害重复出现或反复出现时, 暂停使用该项技术或有关药品器材,并 对其认真地进行研讨和重新评估,必要时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