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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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手术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手术病人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手术管理,根据 卫生部、浙江省卫生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围手术管理 :即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至术后基本恢复 生理功能的一段时期的管理。 一. 术前管理: 1 . 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 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 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 筛查(肝功能、乙肝五项、HCV 、HIV、梅毒抗体)。 2 . 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 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 包括:病人病情、手术指征、手术风险、 麻醉风险、可能的并发症、 其他可供选择的治

2、疗方案、高值耗材的选 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 根据术中冰冻病理诊断结果需要调整手术方 式的、计划内需要分次手术的,在术前均要充分说明,征得其同意并 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 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 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3. 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对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手 术均需行术前讨论。 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 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 录单上,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5. 手术医师术前应做好风险评估,必要时应请相关科室会

3、诊, 及时纠 正患者不良情况,使患者能在较好的状态下进行手术。 6. 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 殊器械准备情况。 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 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7. 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 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 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 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 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 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 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

4、步骤、可能的 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 求执行。 3. 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 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 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 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 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 科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 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 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 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 中切取

5、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 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 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 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 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 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9. 术中植入患者体内的医用内置物的产品合格证,由手术医生核对后 粘贴于“植入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上。 三、术后管理: 1. 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 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 录)。手术记录

6、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 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 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 (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 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 历中签字为准。 3. 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 应在病人术后 24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 作。术后 3天之内必须至少有 1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 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 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 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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