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合同文本——工料规范与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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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料规范基本要求1.总则1.1此基本要求旨在说明本工程的概况及发包方对本工程的综合要求,给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及总承包方在施工时注意及遵从。此基本要求内的规定适用于合同内全部工程。1.2所谓基本要求并不单只指本基本要求,还包括其它合同文件如合同书、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图纸上的说明等有关各基本项目的要求。总承包方应把为履行此等基本要求规定之所有费用(统称“基本要求费用”)计算在投标总价内。1.3若适宜于在实物工程量的单价内考虑的,则计算在工程单价内。若适宜于独立计算的,则须把价款填在“基本要求费用”单价表内的有关项目旁。任何项目若没有另列价款,其所需费用视作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价款或工程单价内。1.4

2、总承包方对“基本要求费用”的报价乃视为总承包方的风险而包干使用,不论实际情况与总承包方的估计有多大出入,亦不论设计变更多少,一律不予以调整,除非在此基本要求内另有规定。1.5“基本要求费用”清单内的项目在工程付款时,都应按其性质分摊为下列三个部份:(a)最初设立的费用(b)中间定期发生的费用(c)最后拆除迁走的费用1.总则(续)1.6“基本要求费用”单价表内通常应在合同初期支付全部或大部份费用的项目(如保险),若其价款较总承包方能予证明的应付费用为高的,多出的部份按合同工期分摊支付。1.7“基本要求费用”单价表内与时间有关系的项目如加班、机械、管理人员、看守等,其价款按总承包方自己的工程量(不

3、包括基本要求费用单价表的价款)的进度分摊支付而不是按时间分摊。1.8若总承包方在“基本要求费用”单价表内没有填上价款,则中期付款将不会支付任何有关费用。2.定义(续)2.5 项目经理 承包方派驻工地,管理进度、质量、技术的人员 姓名:* 项目经理等级:壹级 证书证号: *承包方若更换项目经理则需承担RMB200,000.00的罚款。2.6工地本工程的工地位于无锡市渔港乡本项目红线范围*之内,望湖路以东,渔港路以南,锦园绿地公园西北侧。2.7当局监控建设全过程事宜,例如审批图纸、发出施工许可证、进行现场视察及质量检查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发出建筑物的使用所必需的证书的有关部门/权力机

4、构,包括政府部门/权力机构。2.8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包括地方当局)3.工程说明3.1总则以下所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单位应研究其它文件、工料规范及单价表,特别是图纸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工程范围。3.2 工程范围3.3.1 发包方计划于工地分两期兴建大型住宅项目,分别为项目一期及项目二期。其中项目一期可分为工程一期(*)及工程二期(渔港路组团)。工程一期(*)及工程二期(渔港路组团)之工地区域分布详见附件二-总平面区域划分图。3.工程说明3.1总则以下所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单位应研究其它文件、工料规范及单价表,特别

5、是图纸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工程范围。3.2工程范围3.2.1发包方计划于工地兴建大型住宅项目一期*。3.2.2本项目一期*包括:(a)23层的低层住宅:33栋;(b)6层的多层公寓:4栋;(c)7层的小高层公寓:5栋;(d)8层的小高层公寓:4栋;(e)9层的小高层公寓:3栋;(f)11+1层的高层公寓:3栋;(f)幼儿园、会所、商业及公共服务区域;(g)地库(h)员工宿舍(i)其它室外工程,包括绿化、道路、园林景致、配套等。3.2.3本工程范围乃包括除“基本要求”第3.6及3.8条款所述的独立施工单位执行之工程及已完成的工程外的为完成上述住宅项目一期*所需的一切其它工程,总承包工程与指定分

6、包工程及独立施工单位的界面详见“工料规范-界面表”。3.2.4本工程的工程范围包括供料、施工和保修,不论是永久性质或是临时性质的。总承包方须负责供应保修期内需要的正常替换物料。3.工程说明(续)3.2工程范围(续)3.2.5详细的工程范围须参阅图纸及工料规范。总承包方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所有项目及工作,不论该等项目及工作有否在前述文件内详述。3.2.6总承包方须按发包方之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例等之规定,于适当时间提交有关所需之文件,以便发包方能协助其申请及领取其执行施工所需之许可证,及使工程能开工直至竣工,并须于工程竣工时,取得有关之竣工验收文件。若有任何延误,此等按规定需

7、由发包方负责之申请将视为属于本合同要求总承包方所须履行之责任,而工期则不得延长。3.2.7发包方有权将本工程的部分工作从总承包方的承包范围内列出,及交由其它指定的施工单位完成,对应该部分工作的费用将从总承包方的相应报价中扣除,总承包方同意不会对此提出任何费用的索偿及工期的延长。总承包方须与该指定施工单位签署内部分包合同并提供管理、协调及配合服务。3.3指定分包工程下述工程乃合同条款所述的“指定分包工程”,须由发包方所指定的分包单位负责执行(a)电梯安装分包工程(b)机电分包工程(c)消防分包工程(d)弱电分包工程(e)空调分包工程(f)铝合金门窗分包工程(g)阳台栏板分包工程(h)公寓楼精装修

8、分包工程(i)会所及商场精装修分包工程(j)幼儿园精装修分包工程(k)标志牌分包工程(l)机电人防分包工程(m)橱柜分包工程3.工程说明(续)3.3指定分包工程(续)(n)园林绿化分包工程(o)室外景观分包工程(p)项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分包工程上述指定分包工程尚未最后确定不能视为彻底全部之指定分包工程。发包方有权删除、再分、合并任何以上之指定分包工程而组成新分包工程,总承包方必需遵从发包方指示,而不能向发包方要求额外费用及工期延长。新增其它指定分包工程将根据发包方指示按设计变更处理。上述指定分包工程的分包合同将由总承包方与指定分包单位签署,并若有需要时由发包方加签确认。总承包方被视为已将履

9、行本条款的规定而发生之一切费用包括在“暂定款及指定项目暂定价”单价表中有关的协调配合服务费和利润内。3.4指定供货合同3.4.1下述供本工程用的物料须如合同条款所述,由发包方指定的“指定供货人”供应:(a)厨房设备供应合同;(b)小五金供应合同;(c)卫生洁具供应合同;(d)进户门供应合同;上述指定供货合同尚未最后确定及不能视为彻底全部之指定供货合同。发包方有权删除、再分、合并任何以上之指定供货合同而组成新供货合同,或发出指令将本工程的部分物料改为由指定供货人供应,总承包方必需遵从发包方指令,而不能向发包方要求额外费用及工期延长,而此等指令视作设计变更处理。上述指定供货合同将由总承包方与指定供

10、货人签署,并若有需要时由发包方加签确认。3.工程说明(续)3.4指定供货合同(续)3.4.2总承包方须在工地接收指定供货人送来的物料,并负责有关物料的卸货、储存、堆放、从储存点至安装点的一次或多次搬运、及安装。3.4.3总承包方须在物料到工地当日开箱验收并当天验收完毕,遇有破损或不合规格的,马上通知发包方并与指定供货人安排替换。3.4.4总承包方须全面负责安全保管指定供货人送抵工地而总承包方已接收的物料,并自费补充任何受破坏、遗失或被偷窃的物料。3.4.5总承包方被视为已将履行本条款的规定而发生之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单价表内有关项目的安装价款及指定项目暂定款单价表中有关的利润内。3.5发包方供应的

11、物料(甲供材料)3.5.1下述供本工程用的物料由发包方直接供应给总承包方安装:(a)电梯。3.5.2上述物料将由发包方委托的供应单位送到工地(地面层)或发包方或总承包方指定的中转场地(地面层)。到货后,总承包方须负责安排电梯安装分包单位卸货、储存、堆放、由中转场地至工地的二次搬运、从储存点运至安装点及安装。3.工程说明(续)3.5发包方供应的物料(甲供材料) (续)3.5.3上述物料的供应合同由发包方与供应单位签订。总承包方须对有关物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和供应时间代发包方对供应单位进行管理及予以配合,并向发包方负责。有关物料的付款,发包方将直接向供应单位支付,但总承包方对该应付款物料的数

12、量、规格、型号和质量有绝对的签字认可权。若没有总承包方的确认意见,发包方将不予支付。3.5.4总承包方须组织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在物料到达指定的接收地点当日开箱验收,遇有破损或不合规格的,立即通知发包方,并由总承包方安排替换。这些物料经验收或测试合格后,总承包方须出具书面的验收及接收证明给供应单位,同时总承包方须对接收物料的数量和质量负责。3.5.5供应单位只会负责按设计图纸计算之净量加上合同规定的损耗的供应数量,如总承包方实际的订购量超出此数量,则总承包方须负责超出部分之费用。3.5.6单价表有关的单价不包括上述主材的供应价,总承包方所填之安装单价须包括一切辅材及第3.5.2至3.5.5条款的费

13、用。3.6独立施工单位执行之工程3.6.1由其它独立施工单位执行,并会在本工程开工前或施工期间同时进行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a)供配电及电力接驳工程;(b)自来水供应及接驳工程;(c)燃气供应及接驳工程;(d)有线电视工程;(e)电话系统工程;(f)宽带网络工程;(g)无线移动通讯系统工程;(h)雨水、污水、道路工程;(i)室外路灯工程。3.工程说明(续)3.7总承包方与指定分包单位及独立施工单位的配合3.7.1总承包方须负责:总承包方须对整个项目(包括分包单位所进行的工程)负责,迅速将发包方发给他的工程指令中有关分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分包单位,并确保该类指令迅速得到执行。(a)向指定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免费提供他们正确施工所需之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1)提供总承包方在工地内现成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仓给指定分包单位及独立施工单位在互不妨碍的情况下使用,或在工地上提供地方给指定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架设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仓;(2)提供工地上通路及临时道路给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3)提供总承包方在工地内爬梯、脚手架等给共同使用;(4)提供卫生设施给共同使用;(5)提供电话给共同使用(限市内通讯);(6)提供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施工所需以保障场地安全之围网、围板等;(7)对工地作全面的看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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