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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仕风华苑”选房(含车位)确认书甲方: 南京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丙方:(各高校)乙方在丙方的统一组织安排下,申购甲方开发的“学仕风华苑”的房屋。为保障申购人的权益并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叁方签定此确认书。一、 标 的1、房 号: 幢 单元 室 面 积: m22、车 位 号: 型车库 号二、 房屋及车位价格1、房 屋单 价: 元/ m2 总 价: 元 2、车 位价 格: 陆万 元三、 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 2、银行贷款 四、 签约及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与丙方发放的签约通知书 叁 日内须到“学仕风华苑”销售中心办理完毕签约及其他相关手续。五、 选房保证金 1.乙方应向丙方缴
2、纳选房及车位保证金各 贰万圆整 人民币,合计 肆 万圆整 (大写)。2.在约定时间内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选房及车位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定金。3.甲方、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为乙方保留标的房源。乙方在收到签约通知书后,按签约通知书要求完成相关正式销售手续。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相关正式销售手续的,选房及车位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丙方有权将被选房屋及对应的车位交由省教育厅另行分配、销售。六、 本选房确认书同时包含以下附件:1、商品房预售合同;2、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范本;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以上附件内容为本选房确认书合法组成部分,乙方在签定本选房确认
3、书之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附件相关内容。七、 为保障乙方的申购权益,乙方须签定本确认书,并严格遵循本确认书的相关规定,及时与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八、 甲乙双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之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为准。九、 本选房确认书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 本选房确认书壹式叁份,叁方各执壹份。 注:1.乙方姓名必须与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中的买方一致,不得更改或增减。2.乙方所填写通讯地址及邮编必须准确,甲方和丙方向乙方送达的有关本确认书的文件,以该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若需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因接收方或其签收人原因导致接收方没有收到送达文件的,视为已送达。3.乙方需提供本人及其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尽事宜,以甲方、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南京市机动车位销售专用合同为准。甲方:南京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须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致)时 间: 身份证号码:丙 方: 联系电话:时 间: 地址及邮编: 时 间:学仕风华苑销售中心地址:仙林街道办事处南侧销售中心咨询电话:85561166,8556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