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上传人:xg****9 文档编号:136916028 上传时间:2020-07-0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整理--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整理--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整理--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整理--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整理--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展开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县各部门积极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以下:1、统1思想、转变认识 12月14日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具体工作任务,积极展开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 2、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助理陈留东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阳、县农业局局长闫滋煌任副组长,农业局、商务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畜牧局、供销社“1把手”、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

2、小组”,制定了*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方案,加强了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整治工作重点和整治措施。3、召开动员大会、层层部署 县委、县政府于2018年12月24日组织召开了“*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会”,县委书记、县长、“4大班子”领导、直职能部门、各乡镇“1把手”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对我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各乡镇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责任任务,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1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3、和保障能力。力争,2019年春节前,使我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良。4、明确任务、夯实责任 会后,由农业部门牵头召开了有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畜牧局、县供销合作社、县科工委8部门联席会,下发并转达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政办文2018101号)和关于印发*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实行方案的通知(正政办2018143号),进1步明确每一个部门的职责任务,肯定部门联系人,依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迅速摸清底子,建立台账,信息同享,及时上报,每周5召开1次联席会议。5、宣扬引领、排查入户 各部门、各乡镇迅速行动

4、,通过媒体、标语、宣扬资料等不同情势,进行广泛宣扬,营建氛围,让专项整治行动进村入户,人人皆知,切实保护广大人民大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1、联合行动,严查严打 依照实行方案要求,我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畜牧局、县供销合作社8部门在全县将联合展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调动县、乡、村气力,构成协力,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背法背规行动,收缴1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1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1批背法案件,重办1批背法犯法份子,暴光1批典型案例,构成有效震慑氛围。2、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依照方案要求,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

5、联合督导,全面督导,不漏乡镇,针对问题,重点督导。建立健全触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干监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6、获得成效 由于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展开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09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564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405 个,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8个,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116.71千克(私屠乱宰未经检验猪肉),摧毁制假售假窝点 7 个(私屠乱宰小作坊),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0.007万元(无标签

6、简装食品处罚),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0.5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述和举报1件,组织展开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96次,组织展开宣扬活动次数 238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县公安局办理1起非法经营案:2019年01月9日16时20分*县盐业管理局到县公安局移送案件称:2019年1月8日*县盐业管理局盐政执法入员在*县真阳镇汝河路北段宏新商砼南300米孙鹏的仓库查获芦花牌粒粒海盐195箱(1X20千克)及芦花牌海水晶盐1197箱(1X20千克)总计27.84吨,孙鹏涉嫌犯法,要求公安局依法处理。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对移送的案卷有关材料进行核对,认为孙鹏在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县市场向各个商户批发食盐,孙鹏非法经营食盐到达了27.84吨涉嫌犯法。目前,孙鹏现已被刑事拘留。 7、下步打算 *县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逐渐建立完善触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长效监管责任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背法背规行动,避免背法背规现象反弹,进1步净化农村市场,保护人民大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219年1月2108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