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议管理)5-26食品视频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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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佘 义 和(2011年5月26日)同志们: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省工商系统举全局之力组织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今天,我们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就是要组织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迅速投身到这项行动中来,以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2、监管工作的实际行动为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作贡献。下面,我根据党组研究的精神,讲几点意见。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深刻认识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近期,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调研时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一定要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吃上放心的食品。温家宝总理对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也极其关切,他指出:“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4月21日,李克强副总理

3、在出席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食品非法添加危害性大,一旦发生问题,社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必须高度重视。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5月13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出席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结业式时又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攻坚克难,深入持久推进重点整治,坚决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正常生活的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中央领导同志如此关注食品安全,这一方面体现了领

4、导同志心系群众 、执政为民的高尚情操,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还比较严峻,各种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频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尽心尽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尽职尽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不少地方围绕总局、省局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行动,南通局在全系统开展了“红盾护航食品安全”系列活动,淮安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执法竞赛活动,无锡工商局崇安分局在全区开展了百日食

5、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对食品违法经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打击力度。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地方、少数领导干部对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视不够,一些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长期处在高负荷、高压力的工作环境下,对层出不穷的食品违法行为的警觉性有所减弱,存在一定的麻痹应付思想;二是食品经营企业门槛低、分布散、规模小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完全改变,目前全省食品经营主体有近36万户,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履职不到位的矛盾比较突出;三是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少数从业人员道德缺失、不讲诚信。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较低,惩戒威慑力度不够。四是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绝

6、,违法手段层出不穷,过去那种以感官判断为主的现场检查方法已难以适应。亟待在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队伍,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食品监管科学化水平上下更大气力。这些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全省各级工商部门都要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充分认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真正从维护群众消费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在全局工作中找准工商部门的职责定位,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执法行动,努力为全省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二、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扎实有效地强化五个方面具体工作为了组织开展好此次“筑牢红盾

7、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省局党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在多方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了全系统要集中力量抓好的五项具体工作,作为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的具体抓手。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 “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和此次会议精神,在抓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举全局之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这五项具体工作。(一)彻底清查食品流通主体。各地要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到清查一户,宣传教育、整改规范到位一户。在此基础上,及

8、时调整、充实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经营者基础数据库,切实做到底数清、主体实,状况明。要通过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全面清查,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监管,特别是要结合乳制品单独许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管。集中执法行动期间,全系统要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35万户以上。各地在清查食品流通主体的基础上,还要了解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基本情况,摸清其经营品种和分布特点,为各级工商机关履职尽责提供全面的基础信息。(二)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各地要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等诚信自律建设活动,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落实经

9、营者主体责任;指导规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记录、购销台账等自律制度,对不同经营主体加强分类指导力度,推进有条件的经营食品尤其是经营乳制品的商场、超市和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逐步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对食品批发企业指导监督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销售台帐制度;对食品零售企业指导督促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要对供货者索要其合法证照,按批次索要添加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保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制度;督促经营者将标签标识作为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来源不明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

10、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要求销售食品。要指导监督经营者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下架退市管理。各地要选择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品种或区域,集中执法力量,突破重点环节,做到集中整治,有效规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三)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制定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检验计划,统筹安排流通环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抽样检验工作,特别是根据国家公布的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针对重点项目、重点食品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

11、,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要认真落实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样检验工作要求,以批发企业、大中超市为重点对象,明确监管责任人,实行每周抽检;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经常抽检。各地注重整合经营者自检资源,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食品快速检测初步筛查的作用,提高抽检效率,强化抽检类案件的查办。集中执法行动期间,全系统要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2万批次以上,各直属局抽检不少于1000批次。(四)切实加强食品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地要按照重典治乱的工作要求,迅速组织精干力量,从严从速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以强大执法声势教育、震慑食品经营者,形成良好的行业氛围。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

12、的打击力度,在8月1日后,要着力查办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乳制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要重视对食品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等经营行为的监管,组织查办一批经营行为类的违法案件,以此督促经营者真正重视自律管理。对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要依法从严从速查办。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要重视从12315申投诉举报系统等渠道获得的各

13、种涉及食品安全的举报线索,要本着“有报必查”的原则,对每一条案件线索认真组织调查核实,不得推诿敷衍,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集中执法行动期间,全系统要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3千件以上,各直属局不少于200件。(五)加紧出台各类长效管理制度规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建设,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尽快搭建指导基层具体操作的制度规范体系。要积极探索工商所日常巡查监管、抽样检验、舆情处置、信用分类管理以及“两项制度”监管等基础性工作的制度规范;要借助全系统配置应急处置装备的有利时机,加快出台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规范,做到应对有据,操作有序。要按照总局在年底前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的

14、要求,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利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建设。要把长效管理制度的建设与经营者自律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帮助经营者牢固确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主动抓好自律管理,从根本上保障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在集中执法行动期间,省局将整合各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转化为管长远,有实效的制度规范,提升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要通过制度规范,形成依法监管,按章操作的责任体系,让基层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真正做到管什么有内容,怎么管有方向,管到哪一步有底线。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此次“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组织开展好“筑牢红盾防

15、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是全省工商系统贯穿全年、牵动全局的一项重大专项工作。整个集中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5月底之前是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至年底为评估考核阶段。全系统各级各单位必须紧密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要求,确保集中执法行动取得实效。(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把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要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各级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内设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协作抓,形

16、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划段,岗位责任到人,工商所和监管人员对其管辖区的食品安全负责,所长为直接责任人。针对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的实际,省局党组决定,在集中执法行动期间,市、县两级工商局机关全体干部分批充实到辖区基层工商所,协助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每批下所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全省各级要按照统筹兼顾,搞好结合的原则,把集中执法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推进落实其他各项职能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好全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力求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协调良好,衔接有序。(二)强化协调,凝聚合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系统内多个业务条线。各级在组织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时,既要立足本职,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原则,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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