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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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本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委疾妇20134号)、关于实施本市老年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的通知(沪卫计疾控20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宣传、教育以提高老年人对肺炎链球菌性肺炎疾病及其预防控制相关知识的认知,积极引导老年人主动接种肺炎疫苗,从而有效降低老年人中肺炎链球菌性肺炎的发病水平,减少因罹患该疾病导致的疾病负担,节约相应的社会投入与卫生资源。二、工作原则(一)自愿免费,知情同意凡符合接种对象条

2、件的受种者均属于此次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范围。接种人员在为受种者提供接种服务前,应客观介绍肺炎疫苗的效用与禁忌,告知相关事项,并提供知情同意书。受种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可自主、自愿决定是否接种肺炎疫苗。本项目所使用的疫苗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统一招标采购,直接配送各接种点,免费为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进行接种。(二)属地管理,定点接种区卫生计生委按照上海市接种门诊工作规范、上海市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门诊设置标准(附件1)等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指定辖区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承担本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受种者按照属地管理在指定接种门诊进行接种。接种门诊地址、开放时间等详见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单

3、位一览表(附件2)。(三)安全接种,全程督导为保障疫苗接种质量与安全,各接种点应提供适合老年人服务的接种服务环境,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肺炎疫苗的接种时间、接种方法,接种流程,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预防接种前应告知的主要内容等。同时,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特点,接种现场应设置“防滑倒、防跌跤”等醒目警示标志。区卫生计生委按照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项目督导方案(附件3)组织接种前和接种过程中的督导检查,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效。三、工作职责(一)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协调推进;制定实施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实施方案;组建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专

4、家组(以下简称“区专家组”,附件4);指定本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门诊和不良反应定点救治医院;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实施分类督导,组织开展项目评估总结。(二)静安区中心医院是本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定点救治医院,负责落实救护车辆,配备完善抢救人员和设备设施,开设相应绿色通道,调动专家资源,确保对因接种肺炎疫苗而产生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人做到早期、及时、规范治疗。(三)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的疫苗供应和技术支持,包括:组织开展项目宣传,编制宣传教育材料、印制相关表单;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对相关人员做好上岗证、异常反应处置等相关培训;做好资料收集和统计工作,如上海市老

5、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疫苗使用和异常反应情况日报表(附件5)、上海市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实施情况周报(附件6)等;做好全区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为项目开展提供技术咨询,按要求做好评估总结。(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制定辖区2013年按月度的接种计划及2014年、2015年接种计划,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及时、温馨地接种服务;负责辖区内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的健康教育和入户宣传发动,入户宣传率100%;做好摸底造册工作,对目标人群进行“全覆盖”的排摸、告知、意愿征询和登记,登记覆盖率100%;按要求做好接种点设置工

6、作,落实人员配备、培训、信息化、冷链设施设备等,接种门诊符合率100%;做好辖区内60岁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服务;及时做好异常反应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报告和处置工作;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和报送等工作。(五)区医学会组织实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呼吸科、感染科等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其对肺炎疫苗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认识,做好对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咨询应对等工作。(六)区预防医学会支持区疾控中心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四、工作内容(一)宣传发动以“公开、透明、科学、客观”为前提,以开展政策解读和知识普及为目的,按照上海市老年人

7、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宣传工作要求,制定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宣传方案(附件7),通过公众媒体、接种点、入户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程度。(二)疫苗采购与供应管理本次接种的肺炎疫苗由市卫生计生委按照规定招标选定的企业负责配送至各接种门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在接收肺炎疫苗时,应进行企业资质审查,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年备查。同时按上海市免疫规划制品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出入库单据登记和数据库录入,做到帐、物相符。(三)排摸登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边排摸登记、边预约接种”的要求,对居住在辖区内的目标人群(

8、截至2013年8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年人)进行全覆盖的排摸、告知、意愿征询和登记,并在此基础上为有意愿接种的老年人做好预约安排,完成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接种对象摸底登记与接种意愿调查表(附件8)的信息录入与汇总。2013年年底前完成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排摸、告知、征询和登记;2014年和2015年对进入接种范围的老年人进行滚动排摸、登记、征询、预约及接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登记和预约的实际情况,结合区域特点,按照“年龄划分从低年龄段向高年龄段逐步推进、地域划分按照里委分布逐个推进,分步实施接种”的原则,制定具体的2013年接种工作计划(附件9),规划2014和2015年工作

9、进度,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自愿接种对象的接种工作。(四)接种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保证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正常有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每日肺炎疫苗接种预约登记人数,足量配备经过培训考核且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现场工作要求(附件10)等要求,把握接种对象适种条件、规范接种现场流程、加强冷链监控管理,切实落实接种前信息核对、有关事项告知、健康状况询问、接种信息登记、接种后留观等工作措施,确保接种工作有序、安全、有效。1、接种对象纳入本次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范围的受种者需同时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接种对象应在接种当天向接种门诊登记

10、人员出示其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背面的签发地非上海,则还需携带户口簿复印件或原件;(2)截至当年8月31日年满60周岁;(3)身体健康,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2、接种时间自2013年9月16日起。3、疫苗的使用(1)疫苗品种。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2)接种剂量和剂次。每支肺炎疫苗规格为25g/0.5ml。每位受种者仅需接种1剂次,剂量为0.5ml。实施期间完成1剂次肺炎疫苗接种的受种者不再复种。(3)接种部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皮下或肌肉注射。(4)禁用人群:受种者为肺炎疫苗说明书明确认定的禁忌对象;受种者在肺炎疫苗接种当天出现发热、急性感染或处于慢性病急性发作期;受种者在五年内已

11、接种过肺炎疫苗。(五)预防接种安全性监测和处置 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按照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重大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方案(附件11)做好因接种肺炎疫苗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及时做好接种肺炎疫苗异常反应的处置,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和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并在做好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沟通解释的基础上积极妥善予以处置。五、实施步骤和时间根据本市统一部署,有序开展本区老年人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一)拟定实施方案(2013年5月)拟定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实施方案,设置本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点,参

12、加全市培训。(二)开展接种人员上岗培训(2013年7月)结合每年区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工作,按照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门诊设置要求,增加肺炎疫苗接种相关专题培训项目,并将此纳入今后上岗证考评内容。(三)做好准备工作(2013年8月-9月上旬)完善本区实施方案,完成接种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作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动员、验收接种门诊、开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绿色通道、落实相关设备设施等,开展接种前督导工作。(四)开展疫苗接种(2013年9月中旬开始)。各社区有序组织符合条件且知情同意的老年人至指定接诊门诊进行登记,免费接种肺炎疫苗,并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常态化管理。区疾控中心做好督

13、导和质量控制,按要求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和市疾控中心。六、项目评估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自查评估,及时上报工作小结。区卫生计生委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评估和总结。附件:1、上海市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门诊设置标准(略)2、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单位一览表3、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项目督导方案4、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专家组5、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疫苗使用和异常反应情况日报表(略)6、上海市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实施情况周报7、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宣传方案8、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接种对象摸底登记与接种意愿调查表(略)9、静

14、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年度工作计划表10、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现场工作要求(略)11、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重大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方案(略)附件1、5、8、10、11详见沪卫计疾控20131号和沪卫计疾控20131号文件,文件可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8-附件2: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单位一览表接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开放时间负责人联络员联系电话江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定路733弄70号周一、三、周六13:30-16:00唐倩如陆春宇*8023曹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航渡路858弄5号周三、五、周六13:30-16:00孙 玮王 玉*8106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15、中心新闸路1729号周三、周六13:30-16:00曹文群龚 敏*8049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海关路456号周一、周六13:30-16:00王越敏杨玉萍*8026南京西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北路165号周三、周六13:30-16:00娄灵芝刘微微附件3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督导方案根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的通知中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接种单位督导表的要求,为顺利做好本次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特制定督导方案如下:一、工作目的通过现场督导,了解各社区接种单位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规范接种行为,提高接种服务质量。二、时间安排1、项目实施前督导:9月10日-9月12日。2、项目实施现场督导:9月16日-9月30日等。三、督导对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四、督导方法和内容督导内容覆盖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摸底调查、冷链管理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市卫计委做好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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