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品经销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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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2、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

3、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 公共利

4、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 为准则。深圳产品经销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本经销合同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鉴于:为全面开拓甲方产品市场,加强甲方产品在 省地区市场的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经 销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 经销的方式1. 乙方(经销商 ) 只能在本合同界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即只能在 省 地区内进行销售。2. 乙方的经销行为除受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限定外,其余经销行为均 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

5、在经销甲方的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 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白行承担。3. 经销价格:见附表。 (略)第二条 甲方职责1. 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企业及产品宣传。2. 提供乙方所经销产品的宣传资料。3. 公司对所有经销商人员提供统一的企业形象、专业知识培训。4. 按甲方规定的有关售后服务条款进行售后服务及维修。第三条 乙方职责1. 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及服务规定,维护树立甲方在所负责区域市场 的形象。2. 认真做好产品宣传工作3. 乙方在与甲方经销合同期内,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相同的其它厂家 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经销合同。4. 甲方根据对乙方经销区域的界定及对市场的评估,规定乙方最低销 售任务为 万

6、元/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第四条 货款结算1. 乙方将购货款汇到甲方公司指定的帐户后,甲方才能组织发货。货 款收到以银行汇款单据为准。2. 乙方在业务活动发生时,应及时向甲方填报客户资料,以便进行售 后服务。3.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即按结算金额开具工商企业销售发票。如乙 方要求按零售价开具发票,则必须承担经销价与零售价差价部分的税 负。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货物运输及保险甲方收到货款一周内向乙方发货,货物运输及保险费用 ( 含保修期内售 后服务费用 ) 由甲方承担,货物发运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白行提 货并承担提货费用。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甲、乙任何一方因关闭、停

7、业、转业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2.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3. 双方协商同意。由以上 1-3 原因引起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在乙方办 理好结清货款手续后,双方协议一致方可执行。否则,视为单方违约。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可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一周续签。第八条 附则本合同履行地为 市。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9.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9.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

8、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十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不能违约,如有违约,均按以下规 定执行。10.1 甲方的责任(1)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可要求其支付相应报酬并则应 承担违约金 元。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货款的%;(2) 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 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10.2 乙方的责任(1)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

9、则应按合同约定总货款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 %;(2)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 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第十一条 保密一方对因本经销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 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 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13.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3.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3.1.2 各方

10、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3.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 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 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 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 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 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 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

11、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 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 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 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 (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 ) 或法律变 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 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八条 通知18.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 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8

12、.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 ( 在本 合同中列明的住所 ) 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8.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 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 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个人经销需担保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后生 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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