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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 性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 和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 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 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 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 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从合同,但是 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 主合同成立之
2、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 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 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 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 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 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 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 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法取得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或者由于开 发商在
3、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 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 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 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 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 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 ( 包括 补充协议 )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 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 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 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
4、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 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 北京现代商 报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 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 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 11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 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 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 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 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
5、从合同,但是 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 主合同成立之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 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 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 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 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 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 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 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
6、法取得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或者由于开 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 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 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 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 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 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 ( 包括 补充协议 )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 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 下,购房者可
7、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 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 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 北京现代商 报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 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 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 11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 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 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 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
8、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 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从合同,但是 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 主合同成立之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 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 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 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 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 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 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 预售
9、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 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法取得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或者由于开 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 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 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 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 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 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 ( 包括 补充协议 )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
10、应当对房屋价 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 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 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 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 北京现代商 报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 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 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 11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 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 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
11、还定金。” 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 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 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从合同,但是 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 主合同成立之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 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 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 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 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 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
12、履行期 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 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法取得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或者由于开 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 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 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 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 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 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
13、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 ( 包括 补充协议 )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 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 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 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 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 北京现代商 报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 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 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 11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 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
14、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 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 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 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从合同,但是 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 主合同成立之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 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 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 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 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
15、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 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 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 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法取得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或者由于开 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 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 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 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 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 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 ( 包括 补充协议 )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 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 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 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 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