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办发〔2010〕161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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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扬府办发2010161号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一年八月十六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设立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挂“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正处级建制。一、调整的职责(一)整合划入市政府研究室的职责,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研究室;(二)整合划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三)整合划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政务的职责;(四)整合划入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的职责,保留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市双拥办)。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

3、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内外各市(地区)发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五)负责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省人大、省政协及市人大、市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

4、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七)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指导、监督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政务公开事务。(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十)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十一)负责协助市政府管理、协调全市金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制订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放、创新业务;支持、配合驻扬金融监

5、管机构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直接融资,构建多元化资本运作体系。(十二)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国防教育工作。(十三)统一刻制颁发市政府各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十四)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3个职能处室,市政府督查室为副处级建制,其他均为正科级建制。(一)人事行政处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市政府有关综合会议的服务和办公室内部会议会务工作,政府值班联络和来往人员接待安排,财物管理及通讯、文印、文

6、件交换、报刊征订、信件收发等工作;负责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联系。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创建文明城市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会、妇联、共青团、计生等工作;承担离退休老干部有关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计划安排、工作总结及目标考核等工作。(二)文电管理处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的安排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市政府月度工作计划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编写政务大事记;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和分办、催办,公文规范审核、印发、保密及监印、归档工作,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请示报告;负责外事出国(境)批件和涉外接待单位的审核

7、;承担市政府各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印章制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管理,以及机要、保密工作。(三)发展财金处负责联系发展和改革、重大项目、能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行政办事服务及统计、物价、财税、金融、审计、国资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四)工贸科技处负责联系工业、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安全生产、商务、开发园区及沿江开发、外事、侨台事务、质量技术监督、海关、进出口检疫检验和电力、通信等方面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五)服务业发展处负责联系服务业、旅游(含景区开发管理)、工商管理、民营经济及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

8、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六)农村工作处负责联系农(林)业、水利、粮食、扶贫、气象、农业科研教育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七)社会事业处负责联系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八)城建城管处负责联系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保、民防(人民防空)、园林、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九)政法工作处负责联系军队、公安、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司法、法制、民政、民族宗教、信访、残联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

9、务、督查、调研工作。(十)综合信息处负责起草或审核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政府全局性会议上的讲话稿,以及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汇报或通报材料等;负责协调、督促开展政府系统信息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政务信息,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及时报送政务信息。(十一)政务公开处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事务,负责督促检查政府系统开展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及“寄语市长”栏目、政府12345公开电话的办理和督查工作。(十二)电子政务处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办公系统计算机远程通信网的维护、使

10、用和管理,以及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安全和保障工作。(十三)市政府督查室(副处级)负责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和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市政府重要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的督查和情况反馈等工作,办理省长信箱来信;负责政府系统的省、市人大、政协建议或提案的办理、督促工作,承担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委、办的工作联系。市政府研究室,正处级建制;内设2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一)综合调研处负责组织或承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以及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等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部分讲话或其他文稿,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和综合报告。(二)政刊编辑

11、处(挂“扬州政讯编辑部”牌子)负责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其趋势;负责扬州政讯的编辑和发行工作;承担与外市政府研究室等方面的联系工作。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正处级建制;内设3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一)银行保险处负责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和落实国家和省、市金融政策及工作部署,研究拟订本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分析监控金融运行形势,促进银行、保险、信托、财务公司等金融行业创新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协助政府与中央、省金融机构的联系,做好市外金融机构引进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二)资本市场处负责研究分析资本市场发展形势,提出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政

12、策意见;承办股份公司设立和改造的审核,承办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调有关部门办理企业债券的审核、发行工作;做好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三)金融监管处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以及融资性担保、证券、期货、典当等机构和业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协助有关方面做好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履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职责;做好政府融资平台的相关管理工作,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市双拥办,副处级建制;内设综合处,正科级建制。拟订全市双

13、拥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双拥模范城(县)申报和双拥模范乡镇(单位)命名及全国、省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工作;负责协调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负责对驻扬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的组织、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拥优待对象的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全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国防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印分层次国防教育教材,抓好以党政干部、青少年为主体的国防教育;负责申报省级国防教育基地,协调全市国防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协调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活动,以及相关文电办理和会务、督查、调研工作。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

14、编制49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核定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2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3名,副处长(副主任)14名。核定市政府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11名。核定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4名,其中正处长2名,副处长2名。核定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正处长3名。核定市双拥办机关行政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正处长1名。五、其他事项1、综合调研处、政刊编辑处的业务工作由市政府研究室管理;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金融监管处的业务工作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管理;综合处的业务工作由市双拥办管理。2、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主题词:机构 职责 编制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预备役师,驻扬各单位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6日印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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