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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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障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下简称涉奥)参赛人员及相关人员健康安全,规范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以及河北省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本规范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2、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分类监管、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作原则。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对辖区内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负监管责任。第四条按照食品相关产品用途、使用方法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相关产品,包括不经过清洗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等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实施强化管理以保证食品安全的经过清洗后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等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第三类是风险程度较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

3、证食品安全,实施生产许可以外的食品相关产品。第二章 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法第五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对为奥运会核心区提供的食品相关产品实施驻点监管。驻点人员由辖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担任,市级监管人员负责督导检查。第六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对涉奥生产企业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主要通过书面审查、检查实地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进行。第七条监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奥生产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对资料审查合格的,可以不向企业书面反馈检查结果。第八条监管人员可以通过询问有关情况、查阅文字材料、核查生产现场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前要准备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设备,了解涉奥生产企

4、业近期状况。进行检查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进入企业现场后,检查人员向企业出示有效证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二)检查过程中记录检查的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要求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可以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固定(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三)检查结束后,应当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笔录应当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笔录上签字或盖章。第九条按照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监管。县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市级

5、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第一类和第二类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省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全省范围内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实施重点监督抽查。第十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应掌握辖区内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档案。第三章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内容第十一条 对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标准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基本条件;(二)原辅料采购管理;(三)生产过程的产品安全控制;(四)出厂检验;(五)仓储管理;(六)产品追溯和召回;(七)人员管

6、理。第四章 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贮存与运输要求第十二条 原料、包装材料和成品必须分库存放,其库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有专人管理。第十三条 原材料按品种分类验收登记,并分类分区贮存。第十四条 产品检验合格后,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贮存条件应根据产品特点,符合相应的贮存要求。第十五条 化学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贮存,按危险品仓库有关要求管理。第十六条 原料和产品运输按照北京奥组委关于产品运输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第十七条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7、事故隐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立即进行封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报告。第十八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调查处理,采取封存、检验、责令召回、停止经营等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发生重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第十九条调查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

8、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第二十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完善应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的相关机制和程序,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第六章 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情况的处理第二十一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及时将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结果反馈受检单位,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辖区内涉奥食品相关产品如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时,市、县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向省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报告

9、,并由省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立即向省冬奥办报告。第二十二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或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发现存在问题的涉奥食品相关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不在本辖区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或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通报情况。第七章 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信息管理第二十三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应对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信息进行统计,开展本辖区内涉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分析工作,涉奥生产企业监管信息要严格按照北京奥组委的规定进行管理。第二十四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及时汇总统计生产企业不良记录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并逐级上报省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第二十五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应当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涉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专管档案、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工作。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质监规20182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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