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PDF.pdf

上传人:xiang****la438 文档编号:133544902 上传时间:2020-05-28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211.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PDF.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PDF.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PDF.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PDF.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PDF.pdf(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 山 有 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已经 1995 年 11 月 22 日国务院第三十七次常务会 议通过 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 李鹏 1995 年 11 月 22 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以下简称预算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 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 但是不 作为一级预算 第三条第三条 预算法第四条第一款所称 中央各部

2、门 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 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 军队 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 所称 直属单位 是指与财政部直接 发生预算缴款 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四条第四条 预算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 本级各部门 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 预算缴款 拨款关系的地方国家机关 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 所称 直属单位 是指与本 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 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五条第五条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 应当纳入本 部门预算 第六条第六条 预算法第八条所称 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 上 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范围 并按税种划分中央与

3、地方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原则和上级政府的有关 规定 确定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管理体制 第八条第八条 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预算收支以外国货币收纳和支 付的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基准汇价折算 第二章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预算收支范围 第九条第九条 预算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所称 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是指各部 门和各单位占有 使用和依法处分境内外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 预算的部分 预算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所称 专项

4、收入 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 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 设置 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 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第十条第十条 预算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所称 经济建设支出 包括用于经济建设的基本建设 投资支出 支持企业的挖潜改造支出 拨付的企业流动资金支出 拨付的生产性贷款贴息支 书 山 有 路 2 出 专项建设基金支出 支持农业生产支出以及其他经济建设支出 预算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所称 事业发展支出 是指用于教育 科学 文化 卫生 体 育 工业 交通 商业 农业 林业 环境保护 水利 气象等方面事业的支出 具体包括 公益性基本建设支出 设备购置支出 人员费用支出 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其他事业发展支出 第十一

5、条第十一条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所称 中央预算收入 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 制 纳入中央预算 地方不参与分享的收入 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照规定向中央上解 的收入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所称 地方预算收入 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纳入地 方预算 中央不参与分享的收入 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照规定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收 入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所称 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 制 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对同一税种的收入 按照一定划分标准或者比例分享的收入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 中央预算支出 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 制 由中央财政承担并列入中央预算的

6、支出 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 支出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 地方预算支出 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由地方 财政承担并列入地方预算的支出 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照规定上解中央的支出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预算上下级之间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以及上解 返还或者补 助的具体办法 由上级地方政府确定 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用基金应当实行预算管理 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 应 当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第三章 预算编制预算编制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预算法第二十四条所称 预算草案 是指各级政府 各部门 各单位编制 的未经法定程序审

7、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 法律 法规 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三 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四 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五 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各部门 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 法律 法规 二 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三 本部门 本单位的职责 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 四 本部门 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 五 本部门 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中

8、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一 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 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三 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四 地方上解的收入 中央财政本年度举借的国内外债务和还本付息数额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 书 山 有 路 3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 一 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 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三 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四 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五 上解上级的支出 六 下级上解的收入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 分为政府公共预算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 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 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9、各级政府预算中 预备费设置的比例由本级政府在预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的幅度内确定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预算法第三十三条所称 预算周转金 是指各级政府为调剂预算年度内 季节性收支差额 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 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从本级政府预算的 结余中设置和补充 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 4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各级政府预算的上年度专项结余 应当用于上年度结转项目的支出 上年 度净结余 应当用于补充预算周转金和下年度需要安排的预算支出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于每年 11 月 10 日前向省 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 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 提出编制预算草

10、案的原则和要求 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 部署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 规定 预算收支科目 报表格式 编报方法 并安排财政收支计划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中央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 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 况 提出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的要求 具体布置所属各单位编制预算草案 中央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草案的审核 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 于 每年 12 月 10 日前报财政部审核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省 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 结合本地区 的具体情况 提出本行政区域编制预算草案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

11、部门审核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 编制本级政 府预算草案 汇编本级总预算草案 经本级政府审定后 按照规定期限报上一级政府 省 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级总预算草案 应当于下一年 1 月 10 日前 报财政部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审核中央各部门的预算草案 编制中央预算草案 汇总地方预算草 案 汇编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时 发现不符合编 制预算要求的 应当予以纠正 汇编本级总预算时 发现下级政府预算草案不符合国务院和 本级政府编制预算要求的 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 由本级政府予以纠正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中央预算草案经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 为当年中央预算 财政部应当 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 30 日内 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 中央各部门应当 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 15 日内 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 为当年本级政府预 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 30 日内 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 地方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 15 日 内 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规定批复的预算 为当年部门预算 单 书 山 有 路 4 位预算 第四

13、章第四章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政府财政部门负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 主要任务是 一 研究落实财政税收政策的措施 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 制定组织预算收入和管理预算支出的制度和办法 三 督促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 各预算缴款单位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四 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 合理调度 拨付预算资金 监督检查 各部门 各单位管好用好预算资金 节减开支 提高效率 五 指导和监督各部门 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按照规定使用预 算资金 六 编报 汇总分期的预算收支执行数字 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定期向本级政府 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并提出增收节支的

14、建议 七 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 国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预算法第四十四条所称 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 是指上一年度同 期预算安排用于各部门 各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 业务经费等必需的支出数额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 税务 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 必须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 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积极组织预算收入 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及时将预算收入缴入 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未经财政部批准 不得将预算收入存入在国库外设立的过渡性帐户 各项预算收入的减征 免征或者缓征 必须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 定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征 免征 缓征

15、应征的预算收入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一切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 必须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 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 预算项目 缴库方式和 期限缴入国库 不得截留 占用 挪用或者拖欠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拨款的管理 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 按照预算拨款 即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 不得办理无预算 无用 款计划 超预算 超计划的拨款 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二 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 即根据用款单位的申请 按照用款单位的预算 级次和审定的用款计划 按期核拨 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 三 按照进度拨款 即根据各用款单位的

16、实际用款进度和国库库款情况拨付资金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各级政府 各部门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和 财政制度 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提高开支标准 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按照标准考核 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与预算执行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 各部门 各单位应当按 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 加强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核算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 划分 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 国库分为 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 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 由中国人民银 行商财政部后 委托有关银行办理 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 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 由上 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有关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后 委托有关银行办理 具备条件的乡 民族乡 镇 应当设立国库 具体条件和标准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政 府财政部门确定 书 山 有 路 5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中央国库业务应当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 对中央财政负责 地方国库业务应当接受本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