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大17秋《行政管理学》在线作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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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秋行政管理学在线作业3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 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1. 雷格斯认为过渡型社会的市场体制类型是()A. 无限市场模式B. 受限市场模式C. 自由市场模式D. 计划经济模式 满分:4 分正确答案:B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绩效最经常表现为()A. 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B. 政治社会化水平C. 政党的现代化D. 行政权力的规范 满分:4 分正确答案:A3. 行政道德体系的灵魂是()A. 行政道德主体B. 行政道德准则C. 行政道德观念D. 行政道德水平 满分:4 分正确答案:B4. 有限理性决策模式奉行的原则是()A. 最优原则B. 最小化原

2、则C. 满意原则D. 模糊原则 满分:4 分正确答案:C5. 在行政活动未开始之前,对行政活动所作的一种预先安排的环节是()A. 计划B. 动员C. 指挥D. 控制 满分:4 分正确答案:A6. 行政发展的主要目的是()A. 提升行政能力B. 提高行政绩效C. 提高决策质量D. 节省行政成本 满分:4 分正确答案:A7. 整个行政绩效体系的中枢与核心是()A. 经济发展B. 行政发展C. 社会发展D. 政治发展 满分:4 分正确答案:D8. 我国行政组织的结构形式是()A. 分权结构B. 直线结构C. 职能结构D. 直线职能结构 满分:4 分正确答案:D9. 下列行政管理机构中,属于信息机构的

3、是()A. 审计署B. 国务院办公厅C. 民政部D. 统计局 满分:4 分正确答案:D10. 行政编制管理中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A. 职能管理B. 机构管理C. 人员编制管理D. 财务管理 满分:4 分正确答案:C二、 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50 分)1. 行政管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A. 比较研究B. 定量研究C. 案例分析D. 历史研究法 满分:5 分正确答案:ABCD2. 行政管理的双重职能是A. 经济发展B. 政治统治C. 社会管理D. 文化进步 满分:5 分正确答案:BC3. 我国现阶段行政管理的主要特点是A. 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B.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C. 行政制

4、度高度完备D. 法律制度高度完备 满分:5 分正确答案:AB4. 领导的特点A. 领导是一个社会组织系统B. 一个动态的行为过程C. 是高层次的管理D. 权威性 满分:5 分正确答案:ABCD5. 以各组织机构的职权性质和范围来划分行政组织可分为A. 集权制B. 分权制C. 层级制D. 职能制 满分:5 分正确答案:CD6. 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必然性、必要性A. 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B. 实现行政职能体系合理配置的根本途径C. 是机构改革的前提和基础D. 不利于社会稳定 满分:5 分正确答案:ABC7. 行政自然环境包括A. 地理位置B. 自然条件C. 自然资源D.

5、人文资源 满分:5 分正确答案:ABC8.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质上是A. 权利配置关系B. 利益关系C. 法律关系D. 社会关系 满分:5 分正确答案:ABC9. 可以在以下情况辞退公务员的是A. 其身体不好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但同意调职B. 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C. 无故旷工累计30天D. 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 满分:5 分正确答案:BCD10. 理顺政府职能关系主要是指A. 中央与地方B. 上级与下级C. 政府与企业D. 政府于社会 满分:5 分正确答案:ABCD三、 判断题 (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1. 行政管理的客体只是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A. 错误B. 正确 满分:2 分正

6、确答案:A2. 行政执行时行政管理中的最重要的环节。A. 错误B. 正确 满分:2 分正确答案:A3. 构成行政领导者职位的两个不可缺少的要素是权力和责任。A. 错误B. 正确 满分:2 分正确答案:A4.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环境是人活动的基础,环境的改变引起人的改变。A. 错误B. 正确 满分:2 分正确答案:B5. 行政心理影响行政理论,是其一个直接来源。A. 错误B. 正确 满分:2 分正确答案:B以下内容可以删除: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

7、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

8、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

9、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

10、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

11、。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

12、多的缺漏需要填补。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观要素和责任要素,依据这两个因素区别参虑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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