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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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到城南、城北、阳头、赛岐、溪潭的部分社区、东百置业广场等地,了解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相关领导、社区两委成员、人大代表、居民代表等各个层面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梳理、综合和分析,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目前,我市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共有28个,其中城区19个(城北8个,城南5个,阳头6个),赛岐7个,罗江1个,溪潭1个。城区19个社区和罗江、溪潭的社区在2002年12月至2

2、005年6月先后成立,赛岐镇的7个社区于2014年10月由居委会改社区。这些社区中属纯居型社区19个,如城南街道莲池社区、赛岐镇万寿社区;村改居型社区9个,如城北街道前进社区、阳头街道阳上社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28个社区共有常住人口约12.56万人,流动人口约9.07万人(大都是我市农村居民),约占我市人口的近三分之一(见附表)。近年来,我市把城市社区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增强社区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阳头街道阳春社区被评为国家级文明社区;城北街道富春社区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城北街道前进、锦

3、阳社区,城南街道东风社区,阳头街道广兴社区被评为市级文明社区。社区组织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市里及时调整充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门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二是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调整充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管理人员,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备网格管理员,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组织体系,在协助政府、服务群众、开展居民自治等方面承担了大量工作。三是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探索出一条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建设的新途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10年以来,我市各

4、级财政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有效完善了社区各项设施,目前有固定的办公服务用房的社区有25个,占我市社区总数的90%,其中,面积达到了200平方米以上的有15个,大部分设有服务站、警务室、文化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前进社区的面积达到了1400平方米,是我市面积最大的社区办公用房;富春社区面积280多平方米,是我市首个由房产开发商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同时,加强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设立社区老年人活动室,争取“星光计划”项目资金120多万元。我市还十分重视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在富春公园、浅水湾公园、人民广场等休闲场所配备文化活动设施,为居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良好空间。社区人员待遇及工作经费逐步提高。

5、城区19个社区主干财政性生活补贴标准多次调高,目前,城区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每月1250元,其他成员每月950元;赛岐、罗江、溪潭9个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每月900元,每年为社区主干代缴2000元社保金。为了缓解社区工作经费紧缺的矛盾,我市先后4次调整提高社区办公经费,从2014年起,各社区的办公经费提高到每年5万元;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一是发展政府公共服务。开展社区救助、就业和社会保障、涉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利民便民的服务,社区服务网点达到300多个,印制社区居民服务手册分发到户,方便居民。二是大力发展扶持社

6、区文化。深入开展科教、文体、卫生、法律、科普、涉台“六进社区”活动,积极组建合唱、舞蹈、棋牌等文艺宣传队伍,涌现了广兴“合唱广场”、前进“戏曲长廊”、东风“小茶艺队”等别具特色的社区文化品牌。三是社区志愿服务得到较快发展,至目前,建立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103支,志愿者人数1472人,开展活动1190场次,开创了志愿服务新局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调研组认为,尽管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上来说,还处在低层次、粗放型的状态,与全省水平及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社区运行机制不够顺畅。一是村改社区工作不够彻底。城关三个办事处村改社区后,

7、村委会未撤销,社区与村双重体制并存,社区既有社区印章,还保留村委会印章,存在一个主体,两个身份。另外,村改社区后,村民的户口并没有“农转非”,在退伍军人安置、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仍执行农村政策,由于村改社区的配套政策法规未健全,解决这些问题缺乏权威依据,协调处理难度大。二是社区自治难以落实。社区居委会承担上级下达的行政工作多,涉及到计生、殡改、综治、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民政等政府和各个部门的工作,没有实行准入制度,“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政策不落实,使社区干部疲于应付,社区居民自治和为社区居民服务工作受到影响。三是社区不能享受农村“一事一议”项目,不能有力地推进社区项目建设。社区工作保障不

8、均衡。一是社区工作经费不平衡。目前,各社区的办公经费虽提高到每年5万元,但从实际情况看,社区经费仍显不足。有村财支撑的社区,运转情况相对较好;大部分纯居型社区除上级拨款外无固定收入来源,则经费紧。二是社区人员、待遇差别大。城关社区根据各个社区的辖区面积和人口情况,有配财政定补人员7-11人,非城关的9个社区,人员没有定编,目前仍只有支部书记、主任两人经常在岗;在工资待遇上,除财政性补贴外,无收入来源社区的干部待遇低于有收入来源的社区干部,且非城关社区明显低于城关社区;在医保社保问题上,除社区主干得到解决外,其他干部未得到落实。三是办公场所规模参差不齐。28个社区中,面积达不到标准的社区13个(

9、其中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社区3个,为赛岐镇下港、和平、解放),这些社区,大都收入匮乏,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在调研中,较多社区反映支街小巷道路建设投入少、有的下水道不畅通,晚上无路灯或路灯不亮,二级环卫经费紧,缺乏文化活动场所等,社区居民对此意见较大。二是人口的流动性对社区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我市的发展,社区的常住人口在别处买房迁往他处,农村人口也不断涌入城区,形成人口流动,多空挂户、人户分离的现象。三是有些支持社区发展的政策难以执行到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有些政策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力,如让房地产开

10、发商无偿提供社区用房的政策,执行起来仍困难。一些驻区单位和居民的社区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居民只是把社区当作单纯的“居住地”,参与意识薄弱,关心和支持社区工作不够,“共议社区大事、共谋社区发展、共创社区事业”的合力尚未形成。三、意见和建议及时出台政策,不断健全组织体系。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建议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二是不断健全社区组织。根据我市发展情况,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居民自治原则,科学规划社区分布,合理调整社区规模,调整充实社区居委会下属的

11、各类委员会。加快新建住宅区的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对新区主干道和新建小区的命名,要多方征求意见,以提升我市地名文化品位。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委会,视情建立社区工作站。三是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要建立多渠道的选人用人机制,鼓励社会优秀人才通过公开、竞争、选聘的方式到社区任职,加大对社区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有关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加强多方合作,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积

12、极支持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纳入全市城市城市建设统一规划、统设、下拨一定的建设资金对中心城区支街小巷道路、排水系统、路灯、环境卫生和便民服务设施进行改造,逐步解决支街小巷路面不硬、排水不畅、路灯不亮、卫生不好和便民服务设施落后的面貌。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与社区要加强沟通、配合,开展好公共服务,做到为民办实事。提高为社区居民落户的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空挂户、人户分离问题,公安部门及时将居民的迁入迁出通报给社区,便于社区及时管理和服务。三是进一步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进入社区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提供社区医疗保健、家

13、政服务、养老托幼、文体教育等便民利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社区责任权力。一是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关系。要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围的工作,需要委托社区办理或协助、配合的,须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由市社区办把关,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二是进一步理顺驻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驻区单位应主动接受社区的监督和评议,在评先评优时要听取社区居委会对驻区单位的意见;社区居委会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大力推进社区居委会自治。加大

14、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社区意识;规社区居民选举程序,完善社区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健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等对话机制,加强社区信息公开、评议等监督实践,保障社区居民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努力改善条件,强化社区工作保障。全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办公用房等要素保障,切实做到社区居委会“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址议事”。一是加大对社区的经费投入。对无集体经济收入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给予一定补助;改善无固定办公用房和面积不达标社区的办公用房条件,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民政、财政、住建、国土以及相关街道(乡镇),根据宁委办发20141号、宁政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具体办法予以解决。二是落实社区干部福利待遇。非城关的9个社区既已成立,要参照城关社区,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待遇,加强社区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特别是落实在职人员的社保医保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积极促进加快社区工作法制化进程。对村改社区工作不够彻底、允许社区享受“一事一议”项目补助问题,建议积极向上反映,加快社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使社区工作有法可依。附:福安市社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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