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硕教材总论(4--6)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1996678 上传时间:2020-05-11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1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法硕教材总论(4--6)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刑法法硕教材总论(4--6)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刑法法硕教材总论(4--6)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刑法法硕教材总论(4--6)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刑法法硕教材总论(4--6)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法法硕教材总论(4--6)》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法硕教材总论(4--6)(6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 录第四单元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1【内容概要】1【基本原理】1一.犯罪概念1(一)犯罪概念的类型1(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3(三)犯罪的基本特征4二.犯罪的基本分类8(一)理论分类8(二)法定分类10三.犯罪构成12(一)犯罪构成的历史沿革12(二)犯罪构成的概念14(三)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16(四)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18【法律规范】19【论点要览】19【典型案例】19【参考书目】20【分析思考题】21第五单元 犯罪客体21【内容概要】21【基本原理】21一.犯罪客体的概念21二.犯罪客体的分类22(一)犯罪的一般客体23(二)犯罪的同类客体23(三)犯罪的直接客体23三.犯罪客体与犯

2、罪对象25(一)犯罪对象的概念25(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26(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26【法律规范】27【论点要览】27【典型案例】28【参考书目】29【分析思考题】30第六单元 犯罪客观方面30【内容概要】30【基本原理】30一.客观方面概述30(一)犯罪客观方面的含义30(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31二. 危害行为32(一)作为35(二)不作为35三. 危害结果38(一)危害结果的概念39(二)危害结果的种类39四. 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41(一)时间、地点、方法对定罪的意义42(二)时间、地点、方法对量刑的意义42五.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42(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概念42(

3、二)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44(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52【法律规范】52【论点要览】53【典型案例】53【参考书目】56【分析思考题】5657第四单元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内容概要】本单元主要内容包括犯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基本原理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中外关于犯罪的定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犯罪构成的历史沿革、犯罪构成的概念以及犯罪构成理论的意义。【基本原理】一.犯罪概念(一)犯罪概念的类型犯罪概念是要解决“什么是犯罪”的问题,也就是指犯罪的一般概念,而不是指具体某罪,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等等的具体犯罪的概念。虽然犯罪的一般概念并不能脱离具体的犯罪概念而存在,因为犯罪的一般概念就

4、是从各种各样的具体犯罪的概念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种理论抽象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了长期的历史过程而形成的。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国家法律中,只有关于具体犯罪以及对其具体罪的刑罚的规定,而并没有关于一般犯罪概念的规定。对于犯罪一般概念的规定,应该说是资产阶级反封建革命时期提出的。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为了反对封建专制下罪刑擅断的刑法传统,极力倡导罪刑法定主义,主张应当以事先法明文规定“什么是犯罪”。在此之后,犯罪概念才逐步成为各国刑事立法和刑事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外国学者和立法对于犯罪概念的表述多种多样,大致地加以归纳,可以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三大类。1.犯罪的形式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

5、仅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揭示法律何以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总的来说,就是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其具体表述上又有如下几种:其一,认为犯罪就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如德国刑法学家宾丁认为,犯罪即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贝林格认为,犯罪是用法律类型化的行为。其二,认为犯罪是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这种类型的表述多出现于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资产阶级刑事立法中。比如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第一条就规定“凡是以违警刑所处罚之犯罪,成为违警罪;法律以惩治刑所处罚之犯罪,成为轻罪;法律以身体刑或者名誉刑所处罚之犯罪,称为重罪。”1937年的瑞士刑法典第一条规定:“凡是用刑罚或者威胁所禁止的行为”都为犯罪行为。其三,进一步以犯罪的构成条件来定义犯罪。比如,日本刑法学家大塚仁认为:“刑法上的犯罪可以给予它如下的定义,就是刑罚法规所规定的可罚行为。但是如果在刑法上以犯罪的构成要件来讨论这一问题时,则可以给他下一个定义,即犯罪是具备构成条件的、违法的、有责的行为。”其四,结合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将犯罪定义为能够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这种定义在大陆法系学术界并不多见。这种概念多见于英美刑法学理论,如格兰威尔威廉在其刑法学教科书中表述的的概念是:“犯罪是一种能够提起刑事诉讼程序,并且导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